Browsing by Author "廖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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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唐代殺人罪研究—以六殺為中心的探討(2011) 廖婉君本文以殺人犯罪為研究中心,從律文出發,探討唐律對於不同型態、不同對象殺罪的定義及刑罰,以釐清殺人罪律目之意。其次,透過與前朝律法的比較,凸顯唐律的特殊性,並試圖追溯殺人罪概念與刑責考量的淵源及演變,第三、透過正史、筆記小說案例探討律文在社會中實際落實的狀況,檢視律文施行的有效性。第四,從俠義筆記小說出發,討論其中犯及殺人罪時,可能牽涉的相關法律或文化議題,並探討這些社會、文化因素如何影響法律條文的落實,希望藉此瞭解唐代民眾的法律價值觀,凸顯庶民社會的主動性。Item 國中學生人格類型與自我概念關係之研究(2005) 廖婉君本研究旨在研析不同背景變項國中學生,其人格類型及各自我概念的向度上的相關情形。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自我概念問卷」及「人格類型問卷」為工具,首先分析目前國中學生人格類別的現況,以「性別」、「就讀年級」、「冢庭中的排行」為背景變項,研析各背景變項在人格類型及自我概念的向度上的差異情形;其次探究不同的人格類型在自我概念向度上的差異情形。再者,考驗自我概念的積極與否,是否能推估個人「實際我」與「投射我」之一致性;最後,投入預測變項(包括:背景變項、人格類型)去探討對效標變項(自我概念)的聯合預測力。本研究發現如下: 一、不同性別之國中生,其人格類型有顯著差異。 二、不同年級之國中生,其人格類型並無顯著之差異。 三、不同家中排行之國中生,其人格類型有顯著差異。 四、不同性別之國中生,在情緒自我概念與生理自我概念有顯著差異。 五、不同年級之國中生,其家庭自我概念與生理自我概念有顯著差異。 六、不同家中排行之國中生,其學業自我概念有顯著差異。 七、不同人格類型之國中生,其學業自我概念有顯著差異。 八、國中生自我概念之積極程度與人格類型之一致性,並無顯著相關。 九、各預測變項(包括:性別、年級、家中排行、實際我、投射我)無法有效來預測「整體自我」的表現。 最後根據研究結果,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後續研究者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