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sing by Author "范德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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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修訂魏氏兒童智慧量表因素結構之分析及其相關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79-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共變數分析功能、假設及使用之限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 1992-06-??) 范德鑫本文共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敘述共變數分析的理論模式;第二部分說明共變數分析的兩個主要功能-消除系統的偏差和增加實驗的精確性;第三部分陳述共變數分析所依據之假設和違反假設所造成的影響,同時也提出部分因應之策略。共變數分析所依據之主要假設包括:(1)隨機分派(2)共變量不受處理影響(3)共變量為固定且測量無誤差(4)共變量與依變量呈直線關係(5)迴歸斜率相等(6)有關實驗誤差之假設(包括獨立性,變異同質性及常態性);第四部分討論使用原樣團體(intact group)時應該注意的事項;第五部分指出使用共變數分析應留意的其他問題,最末部分指出研究者使用共變數分析應持之態度。共變數分析自創用至今已超過半世紀之久,由於它具有統計控制和增進研究之精確性的功能,因而為研究者所樂用。由於現有統計書籍大都強調如何計算而忽略討論此方法使用的限制,以致造成研究者經常誤用、濫用之情事。 本文主要目的在於提醒研究者,共變數分析是一個相當「脆弱」的工具,使用時應小心為要。也只有對此法之功能與限制透徹了解,研究結果才有意義。 1932年Fisher創用共變數分析方法至今,整整近一甲子的歷史,雖然此法目前已廣為國內外研究者所使用,但是目前它仍是一種易為研究者誤解和誤用的統計方法(Porter & Raudenbush, 1987),難怪Elashoff(1967)說它是一種脆弱的工具(delicate instrument)。目前國內統計書雖然都有談及這種方法。可惜的是,作者大都把此方法視為變異數分析之延伸,強調如何計算,但對其功用與假設不是未交代清楚,就是根本未提。研究者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使用此種方法進行資料分析,研究的結果令人懷疑,更遑論有多少價值了。本文主要目的在討論共變數分析之理論依據、功能、所需之假設及其他一些使用此統計方法時應注意之事項。希望它有助於研究者對此方法的正確了解與應用。至於計算方法,讀者可以參閱林清山(民81)心理與教育統計學;朱經明(民78)教育統計學,或謝廣全(民73)最新實用心理與教育統計學。Item 受試特徵曲線在能力測量之應用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87-05-??)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國中學生人格特質與其班級領導地位之關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78-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國中數學科學習困難原因之調查與分析(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1979-06-??) 張春興; 林青山; 范德鑫; 陳李綢Item 國小輕度智障兒童學習潛能評量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5-06-??) 林敏慧; 王天苗; 范德鑫本研究之目的係在探討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對國小輕度智障兒童認知能力評量效果之差異。本研究以臺北市立光仁、雙園、中山和景美四所國小啟智班4-6年級48名輕度智障學生為對象,採考夫曼兒童智力測驗、研究者自編的學習潛能訓練教材、 學習潛能評量指導手冊(一)和(二)為研究工具。施測資料分採重複量數多變量變異數分析、單變量變異數分析和共變數分析加以處理。本研究主要發現如下: 一、輕度智障兒童在「測驗-訓練-測驗」式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兩種評量程序所得非語文量表得分的比較上未達顯著差異。二、輕度智障兒童在「測驗中訓練」式學習潛能評量與標準化評量程序中,「動作模仿」、「圖形組合」、「圖形類推」、「位置記憶」、「照片系列」五項非語文量表分測驗得分的比較上呈現顯著差異。三、「測驗-訓練-測驗」組兒童和「測驗中訓練」組兒童在兩種學習潛能評量程序中,「動作模仿」、「圖形類推」、「位置記憶」、「系列照片」等四項非語文量表分測驗得分的比較呈現顯著差異;唯於「圖形組合」得分的比較,兩組未達顯著差異。Item 學習困難訊息的回饋對國中生數學科成就的影響之實驗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79-06-??) 張春興; 林清山; 范德鑫; 陳李綢; CHUNG-HSING CHANG; CHEN-SHAN LIN; DER-HSIN FAN; and LI-CHOU CHENItem 平均數事前比較的重要性及其統計方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研究發展處, 1988-06-??) 范德鑫變異數分析(analysis of variance, ANOVA)統計方法,目前已被廣泛的應用於各種學術領域。過去國內一些研究者在使用這種統計方法時,習慣採用綜合的F考驗,如果發現F考驗達統計的顯著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則繼續進行事後比較(Post hoc Comparison),若無顯著,則告一段落。不可否認的,這種作法對於探究性的研究極為有用M,但有些研究應該使用計畫性的比較(Planned comparison)或稱事前的比較(Priori comparison)較具科學價值。本文旨在敘述事前比較的意義、重要性、統計方法以及與統計方法有密切關係的錯誤率的問題,其中包括下列三種統計方法:(1)多重t考驗(Multiple t tests),(2)正交比較(Orthogonal contrasts),(3)杜納考驗(Dunn's tests)Item 「教師學習社群」發展對話式形成性評量實務及其對學習成效之影響(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2012-03-??) 張景媛; 鄭章華; 范德鑫; 林靜君; Ching-Yuan Chang; Chang-Hua Chen; Der-Sin Fun; Jin-Jun Lin本研究透過專業學習社群提昇園中數學教師對話式形成性評量實務,從而促進學生數學學習成效。其具體作為在於協助教師整合教學與評量於一堂課中,從而即時探查學生的學習進展與需求,做出立即回饋幫助學生數學學習,本研究也分析學生的數學學習成就是否受益於教師形成性評量實務的改進,以期對教師專業成長理論有所貢獻,研究者一方面以Mehan ( 1979) 的課堂架構理論分析數學課堂師生對話現況以及教師在學習社群中對話式形成性評量實務進步的歷程,另一方面以單因子共變數分析瞭解實驗組學生的數學學習成就是否顯著高於對照組學生。研究發現:一、在學習社群初期,參與教師仍是以低層次問題進行師生對話,沒有給予學生充分待答時間;二、以三階段循環模式運作學習社群可以有效幫助教師改進對話式形成性評量實務,以高層次問題探查與釐清學生想法,逐步引導學生數學學習;三、學生的數學學習成就獲益於教師對話式形成性評量實務的改進。最後,本研究報告學習社群對於教師個人專業成長的影響、提出教學建議以及後續研究的建議。Item 教師教育評量能力(資格)標準及教育公平測驗實施準則(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1993-06-??) 范德鑫; 李正源Item 教師期待與國中學生數學科成積、操行成績關係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80-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教師關愛與國中生學業成就的關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82-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教師關愛與國中生學業成就的關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82-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教師關愛與國中生學業成就的關係(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學系, 1982-06-??) 范德鑫; DER-HSIN FANItem 智障學生學校適應能力之探討(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8-06-??) 王天苗; 范德鑫本研究主要目的編製一份包含學生學校適應能力表現之重要項目、採教師專業判斷評量方式且具教育規畫功效的評量工具,並進一步採討智障學生在校適應能力表現情形其相關問題。本研究對象為八十五年度就讀於臺北市國中小普通班學生(N=427)、資源班學生(N=283)與啟智班學生(N=339)共1049人及被轉介接受臺北市國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之學生718人和臺北縣國中小特殊教育學生鑑定之學生282人。主要研究結果如下: (1)編製出包含感官、生理動作、社會情緒、語言、學習能力和成就等五大向度、十四項能力且足以區別普通班和特殊班學生、資源班和特殊班學生之「學校適應能力量表」; (2)大多數適應能力得分和智力之間有低度相關; (3)教師和家長間之評定結果並不一致; (4)被轉介參加特殊學生鑑定之學生主要的適應問題為學習、語言、自我照顧及團體生活等能力上之困難; (5)不同地區、教育年段和教育安置之學生學校適應能力有差異。Item 試題分析的功能、方法及其使用限制(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1990-02-??) 范德鑫Item 談學校最小測驗計劃(師資培育與就業輔導處, 1986-12-??) 范德鑫Item 運用專業判斷鑑定智障學生之研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0-09-??) 王天苗; 范德鑫本研究主要目的有二:(1)探討運用「專業判斷」結果和以標準化智力測驗和適應行為量表結果鑑定智障學生和安置決定間的一致性;(2)探討教師對運用專業判斷評量方式決定教育安置的看法。研究樣本包括參與臺北縣特殊學生鑑定安置的477名學生及就讀臺北市國中小特殊班與資源班的224名學生樣本,另包括參與計畫的27名特教教師。以「新編中華智力測驗」、「適應行為量表」及第一階段編製之「學校適應能力量表」進行樣本學生狀況評估,另採個別或小組訪談特教教師,收集教師對專業判斷評量的看法。本研究主要結果包括:(1)老師利用「學校適應能力量表」專業判斷所得結果與依智力和適應行為兩項標準化評量所得結果間一致的比率約為96%。(2)班級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依專業判斷建議的安置與經鑑定人員正式鑑定後決定的安置結果一致的比率約為86%。(3)由標準化測驗結果研判為智障的學生,主要顯現出在學科學習能力和成就、語言、團體生活適應、動作協調、自我照顧或身體狀況方面的多項問題。(4)特教教師對以專業判斷決定學生的特殊教育安置的意見紛歧,支持者認為憑特教教師的專業能力,由學生整體的狀況就可以做出適合學生安置的判斷。反對者則認為現實情況講求診斷類別、運用具公信力的標準化測驗較易讓家長和老師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