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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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藏人論藏:民國時期藏人的西藏觀(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簡金生; Jian, Jin-sheng相對於西方之西藏觀的豐富研究,中國之西藏觀研究則略顯不足。民國時期,知識分子及各種報刊輿論出版了大量包括西藏在內的邊疆及非漢族群問題的著作。這些討論西藏議題的作者,除了漢人之外,當時旅居中國內地的藏人亦參與其間。本文藉由分析由九世班禪所辦的刊物以及藏人的著作裡,為漢人提供了何種關於西藏的觀念。由於反對達賴喇嘛及拉薩政府,在康藏糾紛中,班禪與康區藏人主張西康在政治上並不屬於西藏。但是也唯有此點是旅居中國內地的藏人同意於漢人的一點。另方面,為了對抗西康統治者劉文輝,康人援引漢人的政治術語,打出「康人治康」口號。針對漢人所訴求的「中華民族」與擁有西藏主權的主張,藏人則以「五族共和」及「檀越關係」來回應。儘管接受三民主義的現代化意識型態,但是藏人非常難以同意漢人對西藏文化不文明的攻擊,並對漢人在種族與宗教上的偏見予以回應。雖然當時旅居中國內地的藏人提供過不同於漢人所認知的西藏觀,然而藏人自己的聲音是微弱的。另方面,藏人以英文、中文的自我表述,又在跨語言的翻譯中被稀釋、轉化,從而附屬於中國人與西方人對於西藏的想像。Item 動員的類型:北京市郊區農村群眾運動的分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陳耀煌; Chen, Yao-huang中共黨國體制下的國家與社會的關係,一直是一個饒富興味的議題。有些學者認為,由於中共領導無法牢固地控制基層幹部,所以中共黨國的力量不可能深入到某種程度下的農村基層社會。然而,事實上,中共透過派遣外來的工作組,使得他們得以直接深入最底層的農村基層社會,動員群眾。基層幹部也在各式各樣運動的威嚇下,不敢偏離國家的政策過遠。本文即是欲透過對外來工作組、基層幹部,與群眾動員的分析,再深入理解中共統治農村基層社會的機制。Item 深港聞人劉鑄伯:生平、志業與意義(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蔡惠堯; Cai, Hui-yao英國割占(租借)香港地區後,逐步建立一套切中香港實情而行之有效的資本主義統治架構,政制日臻成熟,經濟快速發展,社會不斷進步,香港成長為國際性中轉貿易中心。香港奇跡的誕生, 固然與英國統治政策、中國國內和國際形勢持續影響息息相關,亦與香港華人自強不息的奮鬥密不可分,而其中,華人領袖扮演了舉足輕重的角色。從十九世紀五十年代起,依靠強大經濟實力而崛起的香港華人領袖不斷要求變革,積極投身公共領域管治,拓展和改善生存空間,為香港社會的早期發展作出卓越貢獻,成就有目共睹,影響及至於今。不僅如此,由於地域和血緣關係,他們參與內地建設,支持革命運動,成為促進中國近代化的有力推手。本文研究對象劉鑄伯(1867-1922),籍貫深圳平湖,活躍於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期香港的政、商、學、醫各界。劉鑄伯在潔淨局、定例局等政府機構任內, 為改善華人待遇而建言獻策; 擔任華商總會、東華醫院、保良局、育才書社等民間公共組織要職,傾盡心力謀求華人福祉;在家鄉平湖,因應廣九鐵路開築,獨資建造平湖新墟,初步奠定平湖墟作為深圳、東莞、惠州三地交接處中心城鎮的規模和地位,堪稱近代深圳地區市政建設的典範。劉鑄伯在深圳、香港甚為知名。他身上既具備同時代的其他華人領袖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努力爭取華人福祉的共性,也有自身鮮明的行事個性和思維特色,時空環境的制約在他身上的烙印亦顯而易見。通過劉鑄伯個案研究,有助於我們進一步認知、判斷香港華人領袖的角色定位,對深化香港社會整體或個案研究也有參考意義。Item 評介翟新《東亞同文會與中國—近代日本對外理念及其實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廖代翔Item 吐蕃部落聯盟時期宰相雛型與官員設置研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林冠群; Lin, Kuan-chun吐蕃史官於〈吐蕃贊普傳記〉中將吐蕃王廷之一切完善良法盡劃歸於松贊干布一君之功。惟完善的制度不可能憑空的突然出現,因此在松贊干布之前的吐蕃部落聯盟時期應即有設官分治的行政架構雛型產生。本文以史學方法與藏語文知識從《敦煌古藏文卷子》的〈吐蕃贊普傳記〉尋找松贊干布前的宰相及官員的線索,探明吐蕃部落聯盟時期的宰相雛形及官員設置的現象。從〈吐蕃贊普傳記〉中有關吐蕃部落聯盟宰相的記載,可以瞭解部落聯盟的宰相所負責的政務及職權,其中包括有外交事務、政務謀劃、行政與司法的裁決、建立制度與辦法、守衛贊普、糾舉謀反、領兵作戰以及在朝議中主導議題。而〈吐蕃贊普傳記〉中所出現的官職名稱及其職掌,如內侍官、近侍官、財稅官及管理奴戶的內臣等,則可說明吐蕃在部落聯盟時期已經約略有內廷與外朝官的分別。由以上的官員職稱,可知官員的職掌劃分已逐漸明確,並由論贊弄囊任命四任宰相的情形,得知其時宰相並非終身制。因此吐蕃官僚體制的大致架構,在松贊干布之父論贊弄囊時即已建立。由此可知,松贊干布王廷的完善良法,為承繼前人的腳步逐漸發展所成,並非松贊干布一朝所創建而成者。Item 南宋皇后家廟制的發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歷史硏究所, 2013-12-??) 洪銘聰; Hung, Ming-tsung宋代的家廟制度經過北宋幾次的嘗試下愈趨於完備,然而,整體制度沒有因為北宋的滅亡而終止。宋室南遷後,家廟制被保留並徹底實行,因此得到了空前的發展,雖然在數量上,遠不及唐代,但南宋幾乎所有皇帝的任內,皆有官員成立家廟,並發展出三種不同的成立方式,可證其相對穩定的運作。除了官員家廟以外,南宋更創造出前所未見的「皇后家廟」,在制度面上將官員家廟制做適度的移植,但無論在精神與意義上皆有所不同。本文擬考察這套特殊的制度的發展脈絡,以及就其制度的功能性,作一番全面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