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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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由公民資質論我國高中公民課程綱要之變遷-以84年與99年課綱政治領域教材為例(2014) 林立維; Lin,Li-Wei教育是國家發展的基石。透過教育此一長期基礎工程的扎根,往往決定的不只是孩子們的將來,更決定我們未來的生活方式與品質。也因此,從事教育工程的規劃者與執行者應改不斷地反問自己:我們到底要培養甚麼樣的未來理想公民? 我們希望未來有甚麼樣更好的生活環境與品質?本研究嘗試藉由公民資質教育觀的四個理論:自由主義、社群主義、 多元主義 與及公民共和主義,搭配著五個公民教育的議題:公民教育的教學應否抱持價值中立的立場?公民教育應否呈現多元價值觀?公民教育應否教導特定的意識形態?公民教育應否鼓勵積極的政治參與?以及公民教育應否型塑公民理想?去檢視解嚴後高中的課程架構的修訂,嘗試藉由公民與社會科之政治課程架構設計、政治課程教材之內容,去發現這個階段政治的公民資質,意即課程設計者對台灣未來的公民政治觀的養成與期待的變遷。研究分析發現,課程架構的公民資質觀由「養成理想而標準的好公民」的公民教育重點,進一步提升為「建構理想而完善的公民社會」的公民教育重點變遷。Item 國高中公民科教科書課程銜接之研究 - 以政治部分為例(2010) 楊玲悅; Yang, Ling-Yueh本研究旨在探究目前國、高中公民科政治課程的銜接狀況,了解高中教材是否建構在國中學習基礎上,表現出加深加廣的銜接。為了達成此目的,決定採取內容分析法,改編董秀蘭之研究問卷,形成「國、高中公民科教科書政治知識內容主類目分析表」;另以新版布魯姆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之知識向度為基礎,形成「國、高中公民科教科書政治知識策略類目分析表」以此二維向度矩陣來分析我國國、高中公民教科書政治課程的銜接性,做為日後政治教育教學及教材編輯的參考。 根據內容分析結果,本研究的結論如下: 壹、課程綱要的銜接表現 一、整體課綱展現一定的連貫性,惟綱要形式未能統整一致 二、課程目標的設定由具體到抽象,涵蓋認知、情意、技能 三、教材綱要呈現加深加廣,惟能力指標與基本內容未統整 四、九九課綱中移除部分重要主題,恐導致學習概念不完整 貳、教材單元主題的銜接表現 一、國、高中教科書單元編排之脈絡大致相符 二、教材單元主題大致上由少而多、由簡而繁 三、部分主題缺乏銜接連貫性恐影響學習效果 参、教材編寫策略的銜接表現 一、高中教材編寫策略的繼續性表現 「民主政治的意義」、「民主政治的價值與限制」、「選舉活動與行為」、「中央政府的組織與職權」4個主類目,在難度層次上較國中有所提升,達到加深並加廣的銜接;「國家的目的」、「國家構成要素」、「國體與政體」、「政黨制度的類型」、「選舉權的行使」5個主類目,無顯著的內容加深,此現象可能造成學習的浪費與倦怠,難以達到迅速且有效的學習。 二、高中教材編寫策略的一致性表現 高中各版本在不同的主類目中皆曾使用不同於國中教材的詞彙來聯結同一知識概念,此種用語前後不協調或不一致的表現,不易達到提示學習者的認知特性與舊經驗。 三、高中教材編寫策略的順序性表現 大抵表現良好,唯「選舉的意涵」、「地方自治」、「民主素養與公民德行」3個主類目,呈現學習次序的安排倒置,易使學生建構知識欠缺流暢或脫節。 肆、高中各版本教科書編寫策略特色 三民版較其他版本有更多的概念知識,顯示其偏重分類性知識;龍騰版與南一版著重抽象知識的建構與思考能力的訓練。 根據研究結果,提出下列建議: 壹、對國、高中課程綱要的建議 一、統整國、高中課程綱要的形式與名稱,使課程銜接更一貫及明確化 二、「我國政治發展」、「公民與民主的關係」回歸九九課綱,使課程完整 貳、對高中教科書編印者的建議 一、重視國高中重覆主題的編寫,避免不必要的重複 二、留意國、高中教科書在重要詞彙使用上的一致性 三、適當排列國、高中教科書中政治知識的學習次第 四、避免使用艱澀的名詞作為建構新知識的舉例說明 五、高中應側重程序、後設知識,提升學生思辨能力 六、教科書出版商宜針對課程銜接內容編擬整體架構 参、對國、高中教師的建議 一、了解國高中課程銜接,可有效降低授課時數不足的壓力 二、建立國高中教師對話與分享的平台,提供銜接專業諮詢 三、主動成立教學團隊以協助彼此共同解決課程銜接的問題 肆、對教育行政單位的建議 一、協助建立國高中公民教師交流平台,減少課程銜接斷層 二、建立完整一貫的課程處理機制,落實十二年國教之銜接Item 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權利之探討(2011) 王富瑾; Wang, Fu-Jin本研究參酌法理以及教育學等觀點,探討我國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之權利。經由文獻研究之途徑,歸納出下列幾項研究結果: 一、高中職學生的教育基本權之依據為憲法第22條,必須要讓學生之人格得以自由開展,意涵人格開展權以及自由決定權,讓學生出席校務會議,參與校務的決定有助於落實教育基本權的保障。 二、學生參與校務會議有助於公民教育目標的達成,學習內化人權、民主、與法治等價值。且以高中職學生的心智發展來看,足以獨立自主參與校務會議。 三、參與校務會議之學生代表必須依循多元參與原則,透過民主選舉產生,且以「直接與學生權益相關事項」為學生參與的界限。 四、高中職學生參與校務會議的權利應該予以法制化,建議修訂高級中學法、職業學校法之相關規定,將校務會議的組成列入學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