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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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草屯社會發展與地方菁英(1751-1945)(2008) 張家綸乾隆、嘉慶年間社番菁英的土地利權大量流失到漢人菁英手上,宣示著草屯菁英主導權也轉換到漢人手中,當漢人正式成為歷史舞台的主角後,包含前提的環境和人文因素塑造移墾社會的發展,洪家和李家大量佔據了烏溪沖積扇大部分的土地,林家、簡家、白家便只能尋找沖積扇的邊緣地帶並往無人之地發展,先天的環境不僅造就各家族不同的發展基礎,甚至引發家族間的衝突。 就大環境而言,若要成為菁英,蒐購土地並努力經營當地是最基本的策略。在地方上有基礎後,便謀求帝國行政中的職位名目,以文治化菁英本身的條件,而科舉便是重要的途徑。就此,可歸納當地成為菁英的模式主要有三:蒐購土地、進入科舉、因軍功受賞。以上是就縱剖面來看,若就橫剖面而言,「各份其地」乃當地菁英的相處模式,若因土地和水源發生爭執則由最具勢力者出面協調,但雙方若勢力均衡便各劃界線釐清利權。 日治時期,面臨政權轉移之際,當地甚少菁英展開抗日活動,之後政府透過紳章制度的實行籠絡舊勢力,使其進入帝國表彰體系內。隨著現代化到來,菁英模式也產生轉變,除了舊有蒐購土地的方式外,投資到糖業、製腦業等商業活動亦是擴張本身勢力的手段之一,再者,教育制度的實施,使得學校成為培養菁英的搖籃,當地菁英內涵產生質變,菁英職業呈現多元化的態勢。這不僅使得菁英成員產生變化,而且新興菁英亦能參加當地公共活動。並將觸角伸入地方團體中,菁英構成的網絡不像清代限於平面,甚縱深至各個層面,例如洪元煌透過文化協會和霧峰林家建立起良好的社交網絡,其中因共同參與社會運動所萌生的共同改革意識,逐漸泯除自清代以來的分界意識。 縱使新興菁英能參與地方活動,但是主導權仍在延續舊勢力的菁英手中,不管在地方官職、金融組織或水利組合中都可看見這樣的事實,唯一例外是黃春帆,因為他所擁有的財富足以和當地菁英平衡,加上和霧峰林家又保持良好關系,得以擠身於當地權力核心。而從權力核心的職位遞嬗中又得出什麼訊息呢?菁英持續擔任相同的職位,就算離開職位亦會拉拔同系族人進入,從職位的授與來看,乃政府籠絡菁英的手段之一,他們所能做的也都在政府的監控之內,再者就成員來看,其在職位名單中重複性極高,而且同族性也不低,這表現出菁英延續家族政治生命和金融影響力的企圖心。 此時,菁英聚眾的場所轉換至討論的議會,無論庄議會、地方金融議會都變相地成為菁英交流和競逐權力的場域。而場域之上另有日本官員的監視,透過這樣的方式確實掌握地方情況。再者,清代菁英以家族為分界權力的標準,到了日治時期卻因共同利益而結合成地方派系,甚至父子處於對立的團體中,例如草屯新舊組合,後來為了地方整體的發展邁向合併一途。 地方的現代化建設亦由有勢者主導,包括水利建設和交通設施,水利建設最有名莫過北投新圳和龍泉圳,這兩條水圳連結不同地域和家族的勢力,不僅塑造出以水利為中心的地域社會,事後也為地方帶來利益,並且強化了李春盛和黃春帆的威望。反觀茄荖媽助圳,因地形限制加上未能跟上現代化的腳步,所以發展極為有限,這導致洪家在土地經營上逐漸沒落,但職業多元化的社會背景,給予洪家另途發展的機會。再就交通建設來說,不僅連結不同區域,也促進本地的物產交流,提升當地的運輸效率。綜觀以上,無論是申請政府土地、召開會議或現代化建設,均改變清代原有以土地買賣為中心的網絡,逐漸擴大並強化各家族勢力的交流,乃至打破原有的地區侷限性,形成更大的跨區域連結。Item 植樹之道:日治時期臺灣樟樹造林事業及其學術研究(2017) 張家綸; Chang, Jia-Lun日本統治臺灣後,為能持續保有樟樹,1900年以殖產局負責、地方廳執行、專賣局出資之方式推動喬木作業樟樹造林事業。推動後,初期因成效不佳,為求改善,1905年起首先實施樟葉製腦之新式造林事業,接著訂定喬木作業樟樹造林計畫,並促使造林作業流程制度化,到了1907年甚至鼓勵民眾參與造林。 1911年起,殖產局漸次將業務全部轉交專賣局負責,專賣局負責後,除了訂定樟樹造林計畫之外,亦於全台設置樟林作業所,同時也在南部極力發展樟葉製腦造林事業,1920年甚至設立造林課總理所有的業務。進入1920年代後,因經濟恐慌,造成經費縮減,1924年不僅裁撤造林課,也將業務全數轉交殖產局。1926年再度將業務轉交殖產局營林所造林課,統一了造林業務,與此同時,亦推動森林計畫,樟樹亦為其中一樹種,結果無論行政上或實際作業上,樟樹造林有統一於一般林政之可能。1930年代,中日關係逐漸緊張,樟樹造林又因樟腦之需求被視為獨立業務而重新訂定造林計畫,不過卻伴隨戰爭之結束而未完全實施。 另一方面,1907年推動之民間樟樹造林,由於監督不周,加以民眾對於造林技術之不熟習,甚至有可能係以獲得林地為主要動機申請造林,凡此皆造成造林成績不佳,因此對於造林事業之輔助成效有限。 為利於造林,臺灣總督府也進行研究,主要可以分成三方面:1.苗木培育。發現臺灣樟生長力優於日本樟。2.種植技術。1920年代後受到德國恆續林思想之影響,林學者或林務認為應因地制宜採取適合生態環境和樟樹性質之造林技術。3.樟樹病蟲害。透過調查,調查者不僅逐漸擴大其原本在日本所得之害蟲病菌知識,亦建議適合之防治方式。要之,原本從日本移植而來的造林技術,伴隨近代林學研究之興起,不僅研究出適合臺灣的造林技術,也使技術逐步近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