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諮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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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簡介

 

一、 配合國家相關立法政策

民國86年5月14日修正公佈的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明文規定:「……特殊教育學 (校班)、特殊幼稚園(班)應依實際需要置特殊教師、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 及「……相關專業服務人員及助理人員之遴用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機關訂之」。 86年4月26日修正通過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六條亦規定:「……各級政府及各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設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適宜」;而「 ……專業人員之遴用標準及培訓辦法,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之」;同法第 十五條規定:「……專業服務制度包括個案管理、就業服務、特殊教育、醫療復健 等制度」。
提供上述專業服務所需之專業人員,包括社會工作員、特殊教育、物理治療、職 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業已或刻正以立法規範之,唯獨提供就業服務的專業人員 尚付之闕如。教育部特於86年7月3日以台(86)師二字第86076794號函轉立法院第三屆 第三會期第十六次會議正特殊教育法通過之附帶決議第十二項:教育部應儘速協 調各師範院校於三年內設立「職能復健諮商科系」。為落實推行身心障礙者學校到 職場的轉銜服務及就業服務,相關主管機關應妥當規劃,加強推動職業復健師培訓 工作。

 

二、 因應身心障礙者的社會需求

由於社會的快速變遷及民眾生活方式的多樣化,職業災害、公安事件、交通意外 事件故也隨之增多;另一方面由於醫學的發達,許多遭到嚴重病故或意外的民眾繼 續存活的可能性大為增加,相對的會造成當事人生理或心裡的障礙;部分身心障礙 者更伴隨有情緒方面困擾,不僅影響其工作表現,且亦妨礙職場中的人際關係,可 見心理復健對身心障礙者重要性於一般。因此,如何協助身心障礙者克服功能上的 限制,發揮其潛能,並做好銜接醫療、社區與職場的工作,以促使其走入社會及職 場,乃當前重要課題。

三、 配合世界潮流趨勢

「機會均等」與「充分參與」是促使身心障礙者享有合理的生活權、教育權、及 工作權的基本前題,也是世界潮流所趨。在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機會均等及充分就 業方面,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二十七條明訂:「各級政府應……提供無障礙個別化 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而高品質的無障礙個別化訓練及就業服務,則有待相關人 員的大力推動。因此,為配合此一趨勢及提升職業重建之專業品質,培訓相關專業 人員之相關事宜實在刻不容緩

四、 有效推動職業復健服務

國內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相關單位如:就業服務中心、職業訓練或福利機構、社 團的輔導人員在提供職業復健服務時,雖不乏滿腹熱誠與豐富之實務經驗者,但其 大部分缺乏復健諮商的專業知能,其專業角色亦遲未受肯定,導致其流動性高,相 對的會影響職業復健服務的品質。所以本校積極籌設復健諮商研究所,以培訓職業 復健諮商人才,因應當今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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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發展多元的教育理念

身心障礙者的復健服務有多元化、社區化、個別化的趨勢。特殊教育法第十七條 明示,教育單位應依實際需要置特殊教育教師外,也應置相關專業服務人員,亦即 在學校的階段,除提供特殊教育的服務外,也應提供相關之就養、就醫、就業等服 務。另,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亦分明列就學、就養、就醫、就業的主管單位及服務內 容,因而培育職業復健諮商師等各類專業服務人員,以提供多元化服務,才能真正 落實復健諮商服務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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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提供進修機會、提昇整體復健服務品質

復健服務為一科技整合的工作,在設計及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若能整合並運用現 有的資源,則必能提供更完整且高品質的服務。本校原已設有特殊教育系所、教育 心理輔導系所、工業教育系所以及資訊教育系所等,並擁有這些系所所連結的周邊 支援系統,復健諮商所成立,上述資源當自成一支援網絡,可為就業服務專業人員 提供進修機會,對培育復健諮商專業人員及未來提供復健服務而言,均將能收事半 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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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桌上遊戲應用於高職智能障礙學生職業知識教學之探究
    (2022) 陳靖宜; Chen, Ching-Yi
    近年興起的遊戲式學習,不少研究指出遊戲式學習有助於提升研究參與者的學習成效、動機等效益,其中桌上遊戲在遊戲規則、時間、參與人數等亦有著高度彈性之優點,非常適合運用於教學現場。但目前較少針對職業教育相關課程進行遊戲式學習之教學,及為智能障礙學生設計一套職業教育桌上遊戲。因此,本研究以市面上現有的桌上遊戲118人力銀行,進行牌卡的修改與遊戲機制的調整,以符合智能障礙學生遊玩的桌上遊戲來作為教學媒材,並探究其學習成效、心流經驗、學習動機、遊戲接受度,及學習行為模式之表現。本研究採用準實驗設計,研究對象為32名臺灣北部兩所就讀於高職的智能障礙學生並分為實驗組和控制組各16名。實驗組採遊戲式學習,控制組則接受一般講授方式,以進行各兩節職業知識教學。從統計分析之研究結果,可歸納以下四點:一、針對智能障礙學生之學習特質所設計的教學活動,亦有助於提升其學習成效並產生正向情意表現。二、遊戲式學習有助於促進職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動機、心流經驗並可降低其分心行為之比率。三、智能障礙學生對於本研究所使用的「職業教育桌上遊戲」具有極高之接受度,亦顯示該桌上遊戲具備有用性、易用性及遊戲元素之三大向度之機制。四、在依變項學習成效-後測、學習成效-延宕後測、心流經驗、學習動機、遊戲接受度中,除學習成效-延宕後測和心流經驗無顯著相關,其他變項彼此皆為顯著正相關。從序列分析結果探討實驗組的學習行為模式,可歸納以下三點:一、遊戲式學習提供智能障礙學生主動嘗試多元學習方法(如:牌卡文字線索、牌卡圖案線索、影片線索、知識討論、策略討論等學習方式)之機會。二、高學習成效組會出現反思討論的行為表現,而低學習成效組的學習效益較為不佳。三、高心流經驗組相較於低心流經驗組,更傾向嘗試多種策略答題,如:持續知識討論、知識討論轉換至策略討論、策略討論轉換牌卡操作,且高心流經驗組在分心後,仍可回到活動知識上繼續討論。針對相關障礙特質所設計的教學活動是有助於提升智能障礙學生的學習成效,加上遊戲式學習與同儕協作機制的優點,可引發智能障礙者的學習動機、與同儕互動交流、正向情意產生、多元策略嘗試與反思等較為積極的學習行為與表現。此外,本研究也提出教學實務、未來研究之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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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庇護工場員工之生活品質研究
    (2022) 吳美霖; Wu, Mei-Lin
    本研究探討第一類身心障礙者接受庇護性就業服務後,其生活品質的現況及影響因素。運用問卷調查方式,以北部某地區庇護工場之員工為研究對象,共抽取85名身心障礙者參與研究,並以符合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簡稱ICF)鑑定為第一類身心障礙者,其中智能障礙者73人,慢性精神病者12人;障礙類別為輕度36人、中度42人及重度及極重度8人;年齡介於20至30歲51人、介於31至40歲25人及介於41至64歲9人。本研究採用荷蘭 Arduin 基金會和比利時根特大學所發展的個人成果量表(Personal Outcomes Scale)中文版為評估工具,其分為8大層面(個人發展、自我決策、人際關係、社會融合、權利、情緒福祉、身體福祉及物質福祉),每個層面皆有6個特定指標,總共48題。另使用描述性統計、相關係數分析、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與雪費法、迴歸分析等統計方法。經過統計資料分析後,其研究結果是依據本研究三大研究問題,其為身心障礙庇護員工生活品質現況、生活品質相關因素及差異性分析、生活品質八大層面之差異性分別討論如下:一、 就身心障礙庇護員工生活品質現況中,其生活品質於八大層面的滿意度面呈現為中等以上滿意度,以下為滿意度最高前三項(情緒福祉、個人發展及物質福祉)及最低前兩項(社會融合及權利)之顯著差異層面。(一) 生活品質現況滿意度最高前三項如下:1. 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生活品質的情緒福祉層面向有最高滿意度。2. 身心礙者庇護員工在生活品質之個人發展層面,有基本獨立生活能力。3. 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生活品質之物質福祉層面,擁有固定薪資收入。(二) 生活品質現況滿意度最低前兩項中,以社會融合滿意度最低,次低為權利層面之生活品質滿意度。二、 就身心障礙庇護員工生活品質相關因素及差異性分析中,其個人因素(障礙程度、年齡)、就業狀況(工作年資、工時)與生活品質各層面(個人發展、自我決策、基本權利、社會融合及物質福祉)間存在相關因素,而且彼此間有顯著差異性。(一) 身心障礙庇護員工之障礙程度愈輕微,在個人發展及自我決策之生活品質滿意度愈高。(二) 隨著年齡增加,身心障礙庇護員工愈能夠反應其在生活品質獲得更多的基本權利。(三) 隨著工作年資增加,身心障礙庇護員工能夠反應其有較多的社會融合機會,對物質福祉的生活品質滿意度也愈高。(四) 工時愈長,降低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參與社會融合機會,但其對物質福祉有較高的滿意度。三、 就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生活品質八大層面之差異性中,其對於年齡、工作年資及工時皆有預測效果。綜合言之,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生活品質現況中,以情緒福祉滿意度最高,其表示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對於目前庇護職場能獲得安全感、成就感及滿意目前的狀況。第二高為個人發展滿意度,表示他們認為自己具備獨立生理能力、有能力照顧自己、追求自己感興趣的事情,第三則是物質福祉層面,其表示他們有穩定收入,可以讓他們擁有薪資支配權及個人重要物品;然而,在身心障礙庇護員工之生活品質現況中,以最不滿意的層面為社會融合,其表示個人與社區之間的互動較差,是為低度社會參與,第二不滿意層面為權利,其表示在執行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執行個人權利的機會也較少。在生活品質相關因素及差異性分析中,個人因素(障礙程度、年齡)及就業狀況(工作年資、工時)與生活品質各方面(個人發展、自我決策、基本權利、社會融合及物質福祉)之間存在相關性及顯著差異性,其為身心障礙者之障礙程度愈輕微,其在個別學習發展及自主選擇權之生活品質有較好的表現。年齡愈長之身心障礙者,他們在個人及法定權利的基本認知表現較佳;身心障礙庇護員工的工作年資愈多,他們在社會融合參與的機會則愈多。又因工作年資增長,獲得薪資收入隨之增加,掌控自己財務規劃的機會愈大,對於物質福祉之生活品質較好。身心障礙庇護員工在庇護工場的工時愈長,他們可參與社會融合的機會則愈少,但工時愈長,他們獲得收入則愈多,其物質福祉的生活品質愈高。最後,在身心障礙庇護員工生活品質八大層面之差異性分析中,其生活品質八大層面對於年齡、工作年資及工時皆有預測效果,分別表示年齡對於權利層面之生活品質有顯著影響力,年齡愈大的身心障礙庇護員工,愈能夠回應其個人權利維護的認知表現愈好;工作年資愈長的身心障礙庇護員工,愈能夠回應其社會融合機會愈高,獲得薪資收入愈多及物質福祉之生活品質表現愈好;他們每週工時愈長,愈能回應其參與社會互動的時間愈少,但會讓他們獲得愈高的薪資收入,其愈高的薪資收入會讓他們在生活品質之物質福祉層面有愈好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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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途失明者主要照顧家屬心路歷程探討
    (2021) 吳秋南; Wu, Chiu-Nan
    本研究採敘事探究(narrative inquiry)法,旨在探究中途失明者主要照顧家屬心路歷程,並了解照顧者對社會支持的覺知。為提供其他中途失明者與其照顧家屬能有可供參考之案例,以協助他們能有效面對並適應新生活模式,本研究以立意取樣,邀請五位重建成功之中途失明者,及六位他們的主要家庭照顧者,同為協同研究參與者,採用半結構訪談大綱,蒐集其照顧歷程的生命故事。針對研究問題,提出以下結論。本研究對於中途失明者照顧家屬心路歷程研究之新發現有:一、主要照顧者對失明家屬就醫態度視情況有異;二、男性承擔照顧意願增高,顛覆過去的刻板印象;三、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雙老家庭,照顧的高難度值得關注;四、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都應建立強大內在能量,並擴展生命視野;五、照顧家屬具正向宗教信仰,有助於接受失明的事實,並規劃妥善照顧方式;六、中途失明者成功的生活重建,有助於家庭盡早重回正常的生活軌道。七、本研究五位中途失明者,是屬於生活重建成功適應的案例,且其照顧家屬的人格特質良好,故照顧者的身心健康狀況未必受影響;八、中途失明者不同時期生活狀態,是影響主要照顧家屬情緒歷程的主因;九、現今社群網絡,有助於主要照顧家屬人際關係不受影響;十、本研究中六個家庭之經濟狀況原本即較為優渥,在發生家人成為中途失明者後,其家庭經濟狀況並未受到影響。故照顧家屬者是否受困於經濟壓力,端視該家庭原有經濟狀況而定;十一、照顧家屬能自我覺察,有助於因應負向歷程;十二、照顧家屬向外尋求支援有助於重建正向生活。  探討中途失明者照顧家屬對社會支持的覺知的結論為:一、具價值性的資訊支持,有助於採取正確且適當決定照顧策略;二、具體的實質支持,有助於消除或減緩照顧者的壓力;三、網絡支持有助於照顧者減少孤單感;四、來自受照顧者的情感支持,有助於主要照顧者感受到愛與鼓勵;五、受照顧者、其他親人或陌生人的肯定,都是主要照顧者自尊支持的來源。 本研究亦針對中途失明、主要照顧家屬、外部支持系統提出不同建議,期望對照顧安排、照顧能量提升、以及照顧服務規劃,能有所助益。此外,根據本研究限制,亦對未來研究提出相關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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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覺失調個案穩定就業之歷程探究
    (2021) 徐珮芳; Hsu, Pei-Fang
    本研究主要在於探討思覺失調症患者完成職業訓練後可以穩定就業的歷程與因素,並且了解從進入職場到穩定就業時所面臨到的挑戰為何。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透過半結構題綱與深入訪談方式收集資料,共訪談五位個案與三位職訓老師。並運用NVivo 11進行資料分析。  研究結果發現,思覺失調症患者參加完職業訓練至穩定就業之歷程包含:1. 於青春期與成年期發病,因狀況不穩定而接受數個月的治療。2. 症狀穩定後重返職場,但因壓力與症狀影響導致工作中斷,無法穩定就業。3. 受到污名化影響求職困難,另尋找就業方向與資源。4. 參加職業訓練學習專業技能,透過職訓班輔導員協助順利找到工作。5. 個案面對到工作挑戰時,願意積極面對並尋求家人、同儕與職訓班輔導員協助,解決就業時的挑戰,並穩定就業。  思覺失調症患者參加完職業訓練後可穩定就業之因素包含:一、職訓中心提供的協助:1. 具備良好的工作態度,學習改善問題,避免問題行為的發生。2. 每日固定的訓練時間,有助於個案回歸到規律的生活。3. 人際互動技巧的提升。4. 透過面試模擬增加面試技巧與信心。5. 提供就業獎勵,有助於個案持續就業的動力。6. 職訓中心持續提供支持與輔導。二、個人明確的就業動機:1. 學習專業技能與做出成品提高自信心與成就感。2. 明確的就業動機,以及珍惜目前的工作機會。3. 課程所學的技能與知識,應用於工作中。三、社會支持:1. 家人提供就業支持。2. 同儕提供就業支持。  思覺失調症患者參加職業訓練至穩定就業期間所面臨到的工作困境,包含:1. 個案病識感的不足,未能穩定服藥與回診,導致精神狀況不穩定。2. 工作時間長,體力無法負荷全職的工作。3. 無法得到主管與同事的支援,與職場態度不友善。4. 受媒體汙名化影響,雇主對個案症狀不熟悉或有所誤解  最後,本研究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依序給思覺失調症患者、職業訓練單位、職場主管與未來研究提出相關建議,並且說明研究限制,以供未來研究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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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服務方案管理資訊系統之開發與應用成效的初探
    (2020) 陳樹範; Chen, Shu-Fan
    現為資訊應用普及的時代,稍具規模的組織都會將作業流程放入電腦進行,作業方式有單機作業,也有利用網路連線進行集中式或分散式作業管理,甚至進入雲端作業運用,但對於經費有所限制的非營利機構,距離電腦化仍有一段應用上的距離,特別是為身心障礙者服務的管理資訊系統,受到經費及相關人員不足的限制,要建置一套適合的管理資訊系統是不容易的。 本研究以合法設立之非營利機構的下屬機構作為研究對象,目的在改善研究對象無法及時掌握事件狀況的問題。原有的人工作業流程中,服務個案的流程遇到外展講師進度掌握的困難。本研究針對研究對象所面臨的問題,進行專用的管理資訊系統開發與導入,以開發出能應用研究對象所需要的資訊系統功能。研究參與者分別為內部督導、社工等四人,分別為三名女性及一名男性,平均年齡31歲。 本研究藉由質性研究了解參與者因角色的不同,並以質性分析方式進一步探討新增管理資訊系統功能的方向及使用想法。並輔以量化方法,了解研究參與者對於研究過程中的感受程度。 本研究結論,相較於原有的人工作業管控,本次開發的管理資訊系統提供(1) 講師基本資料資訊化(2)安排的課程資訊化(3)個案服務資訊化(4)外展講師聯絡資訊資訊化。其次是探究研究對象在使用本研究所開發之系統後,將原本要透過人力維護通知講師的方式,改成由本系統自動的寄送。在整個開發系統的過程中,根據使用者提出的建議而進行修改系統,所有提出的需求皆獲得滿意的回饋。 對於未來的研究建議,包含現有的工作流程,應盡早進行資訊化,研究對象可以訂定短中長期的計畫來執行前述資訊化過程,並探究其實施成效。另外,本研究建議以資料庫做為資料集中管理的基礎,藉此能進一步研究探討,管理資訊系統未來對於社福機構內部行政作業資訊化之可能發展方向,以提供日後再進一步擴充管理資訊系統功能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