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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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書評:把知識帶回來:從社會建構主義到社會實在主義的教育社會學(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14-03-??) 卯靜儒; Chin-Ju MaoItem 誰的歷史?(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09-06-??) 卯靜儒Item 落實教育品質和平等的績效責任制(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10-09-??) 陳佩英; 卯靜儒; Peiying Chen; Chin-Ju Mao美國的《把每個小孩帶上來》 (No Child Left Behind Act, NCLB) 之教育法,於2001 年12月經美國參眾議院審議通過,該法以實施「績效責任」來改進學生學習成果。績效表現的內容,包括:高中以下學生英、數兩科之測驗分數達到精熟度的比例、高中生畢業率,以及適任教師的比例為該法主要的評鑑項日。《NCLB法》設有獎懲機制,符合績效標準的學校可以持續獲得經費補助,連續兩年以上未能達到標準者,將被列入「亟需改善」之名單,學區和州政府得要求學校提改善計畫、協助學生轉學、提供補充教學、進行課程改革、替換部分或全數教職員、轉型為公立或私人經營的特許學校,甚至由學區或州政府接管學校。從該法的內容來看,美國政府是以教育平等(educational equity) 為名,動員全國力量,藉由提升教師素質和學校辦學之績效責任,達到縮小學習弱勢與一般學生之成就差距,進而提升美國未來人力之競爭力。為了達到成果門檻的平等,聯邦與地方政府有責任提供學區適足的經費與資源,使學校做到縮短學生的表現差距;並以經費的分配與改善機制和績效責任連結,規忠績效連續兩年未達標準的學校即被取消經費補助。然而多年來,各學區和州之教育主管、教育學者、教師、家長與民間團體對此法案都表示疑慮,有些學區和州政府甚至對聯邦政府提出訴訟、抵制《NCLB法》制責任之要求,甚至聯合起來要求修法。《NCLB法》企圖透過績效責任落實教育品質提升和教育平等,是否可行?該法的落實所引發的主要爭議和矛盾有哪些?本文檢視《NCLB法》之相關文獻,以該法為例,探討藉由績效責任以提升教育品質,同時落實教育平等之可行性和實施所面臨的挑戰與目前修法的方向。Item 尋找最大公約數?—高中歷史教科書編寫與審查互動過程分析(教育研究與評鑑中心, 2012-03-??) 卯靜儒; Chin-Ju Mao本文探究在教科書一綱多本政策下,高中歷史教科書編寫與審查制度運作過程中的編審互動歷程與經驗。研究方法以訪談及文件分析為主,訪談對象包括四家出版社的教科書編寫者與編輯各一位,教科書審查委員四位,共訪談12位,文件分析以國立編譯館建檔的審查文件為主。研究發現,在目前編審制度運作下,編審之間的權力行使關係、對課綱的認同不一、對歷史知識與教學之間的爭議,以及對核心能力的解讀不同,,皆會影響編寫者與審查者的互動與經驗。在目前編審制度運作下,看似對立的編審互動過程也揭露出編審者與審查者多方不同意見的差異。在為「完成任務」的時間壓力下,,編審兩造逐漸發展出解決爭議的「最大公約數」之原則。然而,此原則卻也將新課綱強調的四大核心能力的培養與教學精神,無意識地排除於教科書編寫討論過程中。編審教科書的討論過程仍是「文本為中心」勝於「學習者為中心」的思考邏輯。教科書如何成為橋,幫助教師與學生渡到新課綱的知識學習典範,是迫切的教科書編審課題,但卻也是目前編審制度運作下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