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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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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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人員專業培訓研究報告
    (2007-12-31) 林純真; 韓福榮; 邱滿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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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銜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與訓練之探討
    (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身心障礙者轉銜及休閒教育研究所, 2008-12-01) 林純真; 韓福榮; 邱滿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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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規劃研究
    (教育部, 1997-12-01) 盧台華; 黃明月; 胡梅; 蘇娟代; 李玉錦; 林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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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模式規劃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中心, 2000-01-01) 盧台華; 黃明月; 林純真; 胡梅
    本研究為教育部委託進行之政策規畫研究,研究小組根據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的需求,並參酌目前成人教育實施的現況,規畫以融合教育為主的補救教學與終身教育方案。本研究採文件分析、實地普查、問卷調查、座談會、專家深度諮詢等研究方式進行,所得資料經百分比與以質為主之內容分析,主要之研究發現可歸納為以下各項:(1)根據泰山鄉的實地普查結果之推估,以及臺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各資料庫之分析與推估顯示失學身心障礙成人佔總人口的比率約為0.1%左右;(2)根據泰山鄉的實地普查結果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失學成人的1.8%,以其與全國失學成人之數近似,可推估全國失學身心障礙人口約佔失學成人之1.9%左右;(3)根據臺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分析,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總身心障礙人口的3.5%,其中以臺北市的16.6%為最高,其次是臺北縣的6.7%,再其次為連江縣的6.1%,而有十九個縣市不足1%;(4)根據台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分析,失學身心障礙成人佔成人總人口數的比率為0.11%,其中以臺北市為最高,為0.53%,其次為臺北縣之0.16%,其他各縣市出現均在0.1%之下;(5)由對專家與實務工作人員之座談分析,皆顯示目前之成人教育方案確並未能符合身心障礙成人之需求,且提供參與之方案相當有限;(6)分區座談的結果分析顯示與會者多認為供需模式可合併,然應以需求導向為主。以社區本位導向,採融合方式,納入專業的職訓單位,而重度身心障礙者的部分可由特殊學校辦理,在家服務方式應包含在內。提供的協助應包括交通津貼、心理輔導與生涯輔導﹑無障礙的環境,減免應學雜費、培訓義工、提供教師在職訓練;(7)專家深度諮詢結果分析,建議應與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類科結合規劃,各類型課程適合之對象應考量該辦理機構原有師資專長且需提供特教訓練或研習,應提供身心障礙者補充教材,失學身心障礙成人就學流程圖應修改為可循序執行的流程,進修地點可考慮利用社區中方便學習者就學之地點,進修時間可採取按日制、間日制、週末制等彈性設計,應提供必要之生涯輔導,對特殊學校辦理重度障礙者的國中小學正規課程部分應降低其班級人數。 研究小組根據上述研究發現,先規畫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模式設計之原則,再根據原則設計以課程需求為導向的教育模式,此外並根據本研究之相關發現,提出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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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社會藝術教育實施現況之調查研究及問題分析
    (臺北市:教育部, 2004-11-01) 林振春; 張德永; 劉婉珍; 潘淑芬; 林純真
    壹、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問題 社會藝術教育隨著社會教育的發展呈現出人本化、多元化、生活化、社區化等特性,對公民社會的養成也相當重要。特別是經濟發達之後的社會,全民藝術教育的涵養更具有人文教育的意義,對社會之整體與均衡發展頗具價值。現階段社會藝術教育之推展仍存在若干問題,包括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缺乏、經費投資常感不足、質量尚待提升、城鄉差距大等問題,亟需要加以深入瞭解、分析與改善。基於以上背景,本研究的目的有三: (一)探析社會藝術教育相關理論與文獻。 (二)探析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推展現況。 (三)探析改善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現況之道。 析而言之,本研究研的研究問題有如下五項: (一)社會藝術教育相關理論文獻為何? (二)國外先進國家推展社會藝術教育概況為何? (三)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相關政策及法令為何? (四)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之社會藝術教育政策、計畫及措施為何? (五)我國社會藝術教育機構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問題和困難? 貳、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研究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有文獻分析、焦點團體訪談、結構式問卷調查,以及開放性問卷調查等四種。首先透過文獻分析瞭解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的發展歷程及特色,接著邀請社會藝術教育學者專家進行座談,以瞭解我國社會藝術教育的現況及相關問題,透過以上的問題背景分析,研究小組乃擬訂兩種問卷進行調查。第一種為結構式問卷,針對社會藝術教育行政機關、社教館、博物館、藝術教育類基金會等單位進行調查,共發出326份問卷,回收101份,然後進行統計分析。第二種為開放式問卷(輔以直接訪談或電話訪問),主要針對社會藝術教育行政機關、私立基金會等民間單位進行調查,共發出21份,回收21份,然後將問卷回收結果進行質的分析。 參、研究發現 (一)社會藝術教育政策或業務範圍混淆不清或權責不清。 (二)公私立社會教育機構,都有相似的人力、經費與缺乏制度或長期性規劃等問題。 (三)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為一般成人,以及學生和兒童。 (四)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人員專業背景及進修均呈現不足現象。 (五)社會藝術教育機構普遍有人力不足或不均衡的現象。 (六)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經費來源固定,但不充足;支出則以課程或活動費用較多。 (七)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自主程度高。 (八)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課程教材大部分需要機構或教師自編。 (九)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資源運用相當多元。 (十)社會藝術教育機構評鑑制度之成效待落實。 肆、研究結論 (一)社會藝術教育在範圍上太過廣泛,各界認知程度不一。 (二)社會藝術教育政策和法令規定與執行機關的認知產生落差。 (三)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主管或主辦單位產生權責不清狀況。 (四)公部門和民間私部門普遍缺乏社會藝術教育的價值觀和素養。 (五)社會藝術教育與學校藝術教育關係密切無法分割。 (六)社會藝術教育機構人才的培養需要積極進行規劃。 (七)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的經費出現不均與不足情況。 (八)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缺乏適當的課程教材。 (九)社會藝術教育機構缺乏有效的評鑑機制。 伍、研究建議 一、立即可行建議 (一)請相關主管單位釐清社會藝術教育的業務權責。 (二)訂定社會藝術教育推動的分項領域發展目標。 (三)培育社會藝術教育的志工人力。 (四)強化企業或社區機構參與社會藝術教育的動機。 (五)掌握和調查社區民眾的藝術學習需求。 (六)強化學校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角色與功能。 二、長期性建議 (一)成立專案小組研議社會藝術教育法規的修訂方向。 (二)訂定鼓勵企業和社區推動社會藝術教育的具體辦法。 (三)訂定社會藝術教育經費編列的基本法規。 (四)增加培育社會藝術教育專業人才的管道。 (五)鼓勵社會藝術教育課程與教材的研發和編製。 (六)進行建立社會藝術教育環境指標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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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空中大學課程結構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 1991-06-??) 林純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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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智障者友伴關係之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2-09-??) 林純真; 盧台華
    本研究旨在探討成年智障者友伴關係現況、友伴組型與友伴關係發展階段。研究者依自編並經8位學者及實務工作者填答重要性及週延性意見,而修正之「成年智障者友伴關係脈絡分析表」及「成年智障者友伴關係檢核項目」,進行直接訪談與觀察7位成年智障者及29位重要他人,經蒐集、分類、校正、歸納所得資料,發現不同變項成年智障者之友伴關係有差距情形,包括友伴選擇對象、人數、友伴關係組型,及友伴關係發展階段等質量的不同;至於在不同情境友伴關係的差異,主要受到場所、人物、活動等特質的影響。成年智障者與重要他人的友伴關係知覺有差異,成年智障者有較細緻的友伴關係描述或較深度的期待。成年智障者友伴關係組型,多為封閉性的友伴關係網絡圈。成年智障者與常人的友伴關係的發展階段序階相似,惟並非每一位智障者均能達較高序階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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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特殊教育師資培育與進用政策之分析與調查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1998-06-??) 吳武典; 韓福榮; 林純真; 林敏慧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分析我國當前特教師資培育與進用政策取向及難題,並透過問卷,調查公共意見。經文獻分析,我國當前特教師資政策重點如下:(1)師資培育管道多元化; (2)師資進用採區分性登記; (3)鼓勵一般教師轉任特教工作,並留任在職特教教師; (4)進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 (5)一元化之特殊學校校長任用制度。在調查研究方面,設計「我國教殊育師資政策之調查問卷」乙種,內容包括政策、行政及培育三個層面。共發出986份問卷,有效回收731份(回收率74.14%),調查對象包括:民意代表、專家學者(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二類)、行政人員(教育行政與學校行政二類)、教師(普通教育,障礙教育與資優教育三類)、家長(普通學生家長、障礙學生家長及資優學生家長三類),共十一類人員。調查結果主要發現如下: 在政策與行政方面:(1)我國現階段特教師資培育政策不夠明確,法律依據頗為薄弱; (2)我國特教師資之量與質均有待加強;(3)一般認為,特教教師可以擔任普通教育工作,但反之則不宜;障礙及資優教育則可在補修相關學分後,適度交流;(4)現行特教教師依學科別、類別、教育階級別檢定(登記)之辦法,太過刻板,應加以修改,多數贊成以「專任特教教師」聘用或以類別為主要考量。在師賌培育方面:(1)特教師資的最理想來源為特教系所畢業者;(2)障礙與資優二類師資之培育宜分開並各自分類辦理;至於障礙類教師分教育階段別培育,亦具共識,惟主要爭議點在於:把學前及國小合為一組或把國中、小合為一組(學前則單獨成組);(3)在特教體系內有必要設置各類相關服務人員,可聘專任或兼任,惟宜補修特教學分。   根據上述發現,研究者對我國特殊教育師資問題,從政策面就行政、培育、進用三方面提出若干建議,以作為研訂與改進我國特教師資政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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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學身心障礙國民成人教育模式規劃研究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2000-09-??) 盧台華; 黃明月; 林純真; 胡梅
    本研究為教育部委託進行之政策規畫研究,研究小組根據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的需求,並參酌目前成人教育實施的現況,規畫以融合教育為主的補救教學與終身教育方案。本研究採文件分析、實地普查、問卷調查、座談會、專家深度諮詢等研究方式進行,所得資料經百分比與以質為主之內容分析,主要之研究發現可歸納為以下各項:(1)根據泰山鄉的實地普查結果之推估,以及臺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各資料庫之分析與推估顯示失學身心障礙成人佔總人口的比率約為0.1%左右;(2)根據泰山鄉的實地普查結果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失學成人的1.8%,以其與全國失學成人之數近似,可推估全國失學身心障礙人口約佔失學成人之1.9%左右;(3)根據臺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分析,發現失學身心障礙成人約佔總身心障礙人口的3.5%,其中以臺北市的16.6%為最高,其次是臺北縣的6.7%,再其次為連江縣的6.1%,而有十九個縣市不足1%;(4)根據台閩地區身心障礙人口資料分析,失學身心障礙成人佔成人總人口數的比率為0.11%,其中以臺北市為最高,為0.53%,其次為臺北縣之0.16%,其他各縣市出現均在0.1%之下;(5)由對專家與實務工作人員之座談分析,皆顯示目前之成人教育方案確並未能符合身心障礙成人之需求,且提供參與之方案相當有限;(6)分區座談的結果分析顯示與會者多認為供需模式可合併,然應以需求導向為主。以社區本位導向,採融合方式,納入專業的職訓單位,而重度身心障礙者的部分可由特殊學校辦理,在家服務方式應包含在內。提供的協助應包括交通津貼、心理輔導與生涯輔導﹑無障礙的環境,減免應學雜費、培訓義工、提供教師在職訓練;(7)專家深度諮詢結果分析,建議應與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業類科結合規劃,各類型課程適合之對象應考量該辦理機構原有師資專長且需提供特教訓練或研習,應提供身心障礙者補充教材,失學身心障礙成人就學流程圖應修改為可循序執行的流程,進修地點可考慮利用社區中方便學習者就學之地點,進修時間可採取按日制、間日制、週末制等彈性設計,應提供必要之生涯輔導,對特殊學校辦理重度障礙者的國中小學正規課程部分應降低其班級人數。研究小組根據上述研究發現,先規畫失學身心障礙成人教育模式設計之原則,再根據原則設計以課程需求為導向的教育模式,此外並根據本研究之相關發現,提出其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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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家庭教育的應然與實驗,論家庭教育法的立法方向
    (社教雙月刊雜誌社, 1998-10-??) 林純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