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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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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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關係下教育行政的法律監督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7-06-??) 許育典
    在學關係是教育法的重要問題,但我國對其法律性質的探討卻極為有限,導致長期來被認為是特別權力關係。在大法官解釋與《教育基本法》立法下,學校成員的基本權漸受肯定,使我國的在學關係成為法律關係。在學關係做為法律關係,學校成員間存在著怎樣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學生的權利受學校或國家侵害時,應透過如何的保護程序,以救濟自己的權利?這些問題都值得深入探究。本文首先從在學關係法律性質的探討出發,經由瞭解特別權力關係的理論與實務演變過程,釐清其與在學關係的法律適用問題,以確立在學關係做為法律關係的核心內容;最後,並藉由《憲法》的體系解釋方式,從《憲法》第二十一條的國民教育基本權保障規定,探尋《憲法》在教育行政上的法律監督內涵,以補充《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的不足,藉此瞭解教育行政的法律監督內容與界限,分析《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國家依法律監督的意義與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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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青少年保護為核心的媒體素養教育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8-12-??) 許育典; 陳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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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學關係下教育行政的法律監督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7-06-??) 許育典
    在學關係是教育法的重要問題,但我國對其法律性質的探討卻極為有限,導致長期來被認為是特別權力關係。在大法官解釋與《教育基本法》立法下,學校成員的基本權漸受肯定,使我國的在學關係成為法律關係。在學關係做為法律關係,學校成員間存在著怎樣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學生的權利受學校或國家侵害時,應透過如何的保護程序,以救濟自己的權利?這些問題都值得深入探究。本文首先從在學關係法律性質的探討出發,經由瞭解特別權力關係的理論與實務演變過程,釐清其與在學關係的法律適用問題,以確立在學關係做為法律關係的核心內容;最後,並藉由《憲法》的體系解釋方式,從《憲法》第二十一條的國民教育基本權保障規定,探尋《憲法》在教育行政上的法律監督內涵,以補充《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的不足,藉此瞭解教育行政的法律監督內容與界限,分析《憲法》第一百六十二條國家依法律監督的意義與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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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青少年保護為核心的媒體素養教育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08-12-??) 許育典; 陳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