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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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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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制定之研究
    (2006) 謝明昭
    摘 要 本研究旨在分析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制定,探討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問題形成之影響因素、政策規劃之內涵及政策合法化之形式。 為達成研究目的,首先,經由文獻之蒐集、整理與分析,建立研究架構;其次,根據文獻分析結果,編製「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制定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立意取樣(purposive sampling)抽取臺灣地區二十五個縣市實際從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的人員,包括各縣市政府教育行政人員、國小(含補校)行政人員、國小(含補校)教師與成教班教師合計500名受試者。問卷回收率90.4%,有效樣本452名受試者。使用的統計方法包括:次數分配、單因子卡方考驗、二因子卡方考驗及考克蘭Q考驗(Cochran’s Q test)。 本研究獲致下列結論: 一、實際從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之第一線人員,大都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及多年服務年資,有助於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推展。 二、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問題形成之影響因素,包括社會、政治、經濟及教育文化等四個因素。其最主要的影響因素,在社會方面為人口結構的改變,在政治方面為地球村的形成,在經濟方面為職業環境的變化,在教育文化方面為多元文化的影響。 三、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規劃之內涵,在辦理單位方面,以各級政府與民間團體共同辦理最適宜;在修業時間期程方面,以一至二年修業期程最適宜;在上課時間方面,最適當的上課時間是週一至週五晚上;在教師身分類別方面,以專任教師或兼任教師擔任最適宜;在師資來源方面,最適宜的是現任教師;在課程目標方面,最重要的是培養聽說讀寫算能力;在課程內容方面,最需要的是親職教育;在教師專業培訓課程方面,最需要的是成人教育課程及教材設計;在實施場所方面,最適當的是學校;在實施方式方面,最適合的是課堂上課;在遭遇的困難方面,最大的困難是學員中輟率高;在支援系統方面,最需要的是子女托育。 四、在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合法化之形式方面,應制定「外籍配偶教育法」,並配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規;結合相關資源,積極辦理外籍配偶成人基本教育及國民補習教育,提供外籍配偶便捷之學習機會與管道。 五、不同背景變項之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規劃內涵的認知有差異。 六、不同背景變項之行政人員及教師對於我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合法化的認知有差異。 根據上述研究結論,謹針對中央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提出下列建議,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對中央教育行政機關之建議 (一)有效掌握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問題形成之影響因素,制定良好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 (二)參採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問題由下而上之提出方式。 (三)爭取相關單位支持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 (四)設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專責單位統籌規劃。 (五)寬籌編列外籍配偶識字教育預算經費。 (六)建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專業師資培訓制度。 (七)建立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支援系統。 (八)建立外籍配偶語文能力指標。 (九)制定「外籍配偶教育法」,並配合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規。 二、對地方教育行政機關之建議 (一)爭取地方民意機關支持外籍配偶識字教育政策。 (二)加強外籍配偶識字教育專業師資培訓研習。 (三)精進外籍配偶識字教育多元彈性推展。 (四)結合民間資源執行外籍配偶識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