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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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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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1-03-??) 張源泉
    "歷史上,臺灣的教育法體系主要繼受於德國法,為釐清其歷史根源,本文探討德國中小學學生法律地位之萌芽期,先由歷史發展的角度,闡釋德國公共教育之濫觴;而後再進一步說明公共教育興起後,學生法律地位之相關理論,此包含國家概念與法律保留原則等;最後探討學生法律地位之內涵。德國教育體制的建立,源自教會之學習機構;至十八世紀末,普魯士在啟蒙運動與開明專制的背景下,建立了義務教育制度,以此促使學者展開對於學生法律地位之研究。傳統的德國在學關係是一種「營造物關係」;營造物被視為國家的一部分,其使用與管理均屬於國家內部事宜,無須受到法律規範;行政機關有權制定特殊的內部規則,亦無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學生處於營造物關係之特別權力關係中,必須受到校規的特別管束,從而喪失其獨立的公民主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