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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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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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做勞工?做公民?一所私立高職汽車科學生的公民養成探究(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20-09-??) 陳素秋; Su-Chiu Chen許多研究指出,高職教育重視工作者培育,因此相對忽略民主公民之養成。另外,研究亦顯示,職業教育學生畢業後的公民參與行為偏低。有鑑於此,本研究嘗試探究高職學生在學校的公民教育經驗,以及理解學生的公民身分實踐。透過參與觀察和深度訪談,本研究發現,學生公民養成教育成效不彰,主要原因有三:一、學生將自己視為升學主義體系中的他者,此他者認同引領其對高職課程中的公民養成科目採取疏離態度;二、師徒文化下的工作者養成教育,相對不利於現代公民養成;三、學校雖有學生自治組織,但缺乏運作參與技能的訓練,因此成效有限。綜合言之,以上不利因素使得學生未能實踐參與型公民,但學生亦未認同實踐遵守規範的公民身分內涵。學生所開展的是持續發展抗拒權力之策略,但卻未嘗試批判性挑戰規範權力結構的諷謔型公民。Item 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9-06-01) 張秀雄; 吳美嬌; 劉秀嫚每一個國家都希望藉由各種管道來培養其國民,使其具有「良好公民」(good citizen) 的特性。此一「良好公民」的特性,即是所謂的「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因此,培養「理想公民」、「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就成了各國公民養成教育的目標。 為達上述目標,家庭、學校與社會均共同擔負著培養理想公民的責任,而其中學校更是三者中最有計畫進行者,因此,如何透過學校教育以培養理想公民遂成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工作。本文主要是藉由「合作學習」教學在國中公民與道德科之實驗研究中,以了解有無實施合作學習對學生自我概念、同儕關係與學習成就的差異情形,並藉此探討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本研究獲致下列研究結果:(一) 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公民科的學習成就,能增進公民知識;(二) 合作學習能夠增進同儕關係與自我概念,可以提昇公民德行;(三) 合作學習可培養學生社會技巧,能增進公民參與能力。Item 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1999-06-??) 張秀雄; 吳美嬌; 劉秀嫚每一個國家都希望藉由各種管道來培養其國民,使其具有「良好公民」(good citizen) 的特性。此一「良好公民」的特性,即是所謂的「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因此,培養「理想公民」、「公民素養」或是「公民資格」就成了各國公民養成教育的目標。 為達上述目標,家庭、學校與社會均共同擔負著培養理想公民的責任,而其中學校更是三者中最有計畫進行者,因此,如何透過學校教育以培養理想公民遂成為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工作。本文主要是藉由「合作學習」教學在國中公民與道德科之實驗研究中,以了解有無實施合作學習對學生自我概念、同儕關係與學習成就的差異情形,並藉此探討合作學習在公民養成教育上的意義。本研究獲致下列研究結果:(一) 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公民科的學習成就,能增進公民知識;(二) 合作學習能夠增進同儕關係與自我概念,可以提昇公民德行;(三) 合作學習可培養學生社會技巧,能增進公民參與能力。Item 多元文化教育vs.公民教育(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2004-06-??) 張秀雄多元文化教育的實施,最初起源於少數種族對主流文化同化政策的一種反動,而提出的一種文化多元性的多種族教育。隨後其他弱勢族群也群起效法,以消除其受歧視的現象,終於匯集為一股多元文化教育運動,藉以反映各種不同族群的教育期望與需求。基於多元文化主義的精神,多元文化教育對公民教育的看法,和傳統基於自由主義、公民共和主義或社群主義的觀點,頗多差異。本文從文化多元主義出發,討論多元文化教育的基本理念、課程設計模式,其次,分析多元文化教育和公民教育之間的對立與調和,最後,論述文化多元觀點的公民養成教育模式。Item 議題中心課程模式在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的應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 2003-10-??) 張秀雄爭論性政治或社會的公共議題天天存在於每一個社會中,其答案常因個人的利害關係、意識形態、認知、價值觀等因素的差異而不同。民主社會面對多元、分歧的情勢,其解決的方法就是透過多數決的原則尋求共識,解決種種公共議題的爭議。參與公共議題討論的能力〈如表達意見、理性溝通、辯論、倡議、妥協、尊重他人、包容異見、表決、遊說、解決問題、作決定等〉,並非天生的,必須透過學校教育來培養。議題中心課程模式有別於內容本位的課程設計,重視學科間的整合,強調過程甚於方法,注重社會議題的探究,是一種動態性的課程概念,相當符合當前國外課程改革的趨勢。議題中心模式所要培育的能力,與九年一貫課程「社會學習領域」所標榜的基本能力〈如解決問題、作決定、理性溝通、處理爭議、多元價值、權利義務、民主法治、公民責任等〉,不謀而合。「社會學習領域」以「基本能力指標」取代「課程大綱」,其用意就是要打破傳統的學科疆界,以「合科」來整合相關的社會學科內容,這與議題中心模式,強調透過爭論性公共議題的設計,來進行學科間的整合,有異曲同工之妙。由此可知,議題中心模式是非常符合九年一貫精神的課程模式,值得努力推展。 議題中心課程的模式有很多變化,可以適用於學科本位課程(discipline-based curriculum)或科際整合課程(interdiscipline-based curriculum)。本文討論爭議性公共議題模式、做決定模式、公民養成方案等三個課程模式,是相當符合議題中心課程精神的可行途徑,惟其中的困難仍有待克服。國外成功的經驗是否能移轉至國內?如何調整其作法以適應不同的社會文化?如何克服教師與家長根深蒂固的學科本位觀念?如何保証議題中心教學,不會影響學生對於學科基本知識的獲得,以減少阻力?這些都是企圖在我國推廣議題中心課程與教學者,必須深入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