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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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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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北區大學校院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之調查研究(2021) 謝宜潔; Hsieh, I-Chieh本研究旨在瞭解北區大學校院學校公共關係之現況,針對北區大學校院職員對學校公共關係的推展歷程及利害關係人的知覺進行研究,研究內容包含學校公共關係推展歷程的「計畫訂定與決策」、「傳播溝通之策略」及「成效評估與回饋」等三個層面,以及與學校相關之利害關係人,包含「學生關係」、「教職員關係」、「家長關係」、「社區關係」、「校友關係」、「企業關係」、「媒體關係」及「社會大眾關係」等八個關係面向之知覺情形。其中環境變項包含:學校類型及學校規模等兩項;個人變項包含:生理性別、聘任方式、服務單位及在校服務年資等四項。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使用問卷為研究者自編之「北區大學校院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之調查問卷」,並以立意抽樣方式對108學年度北區大學校院20所在職職員進行施測,共計發出98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592份,採用之統計方法包括: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整體而言,北區大學校院職員對於推展學校公共關係可促進之三個目標觀點持高度認同,且不同背景變項職員之知覺均無顯著差異。 二、整體而言,不同服務單位的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現況有顯著差異。 三、學校公共關係推展歷程整體而言以「傳播溝通之策略」層面表現最好,而「成效評估與回饋」層面則有待加強。 四、學校公共關係利害關係人面向整體而言以「企業關係」表現最好,而「家長關係」則最有待加強。 五、部分不同背景變項之職員在「計畫訂定與決策」與「成效評估與回饋」層面有顯著差異。 六、部分不同背景變項之職員知覺學校公共關係利害關係人之「學生關係」、「教職員關係」、「家長關係」、「社區關係」、「校友關係」及「社會大眾關係」面向有顯著差異。 本研究依上述研究發現,對大學校院相關單位及人員提出建議,以作為未來大學校院持續推動公共關係之參考。Item 社會企業與公平貿易:認證系統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分析(2018) 郭宇文; Kuo, Yu-Wen社會企業與公平貿易近十年來在臺灣蓬勃發展,許多運用公平貿易模式之社會企業應運而生,而申請國際性公平貿易認證是否為必要,也形成論戰。 本研究目的希望透過探索公平貿易運動及認證制度的發展歷史與現狀、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在臺灣發展的歷史及現況,以及探索未申請認證的公平貿易模式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探討公平貿易認證是否為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的必要途徑。 本研究以深度訪談法及文件分析法進行,以光原社會企業、雨林咖啡、棉樂悅事工坊為個案,瞭解未受認證之公平貿易導向社會企業之公平貿易模式及形成原因,及公平貿易模式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 研究結果發現未受認證之公平貿易模式對利害關係人之正向影響多元,其中對行銷有益、生產者有穩定且較高的收入、進行公共回饋及培力,與公平貿易認證系統對於利害關係人之正向影響重疊;未受認證之公平貿易模式對利害關係人之負向影響則歸咎於社會企業規模較小、影響力較低而帶來的種種限制,而無論有無受認證的公平貿易模式,皆因不同緣故,對於生產者的回饋,在不同程度上未帶來成效;其對公平貿易認證系統之看法,正向多於負向;最後本研究認為認證並非公平貿易模式唯一途徑。 本研究提出兩部分建議,對於不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可定期公布公平貿易模式之成效,且可開放驗證;積極加入網絡,爭取合作;授權給生產者,讓生產者能漸漸自立;對於欲申請公平貿易認證之社會企業:建議親自走訪產地,了解回饋狀況。望能透過此建議,解決其所遇到之困難與限制。Item 利害關係人觀點之政策問題建構--以低分上大學為例(2010) 賴怡樺; Yi-Hua, Lai本研究旨在透過利害關係人觀點,探討低分上大學之問題建構。問題建構係政策分析流程中至為重要且關鍵的步驟,正確的問題建構不僅能減少政策資源的浪費,也有助於策略的聚焦與選擇;而利害關係人與問題密切相關,透過其觀點之問題建構不但較為真切與實際,尚且能提高政策之合理性與可行性。但觀政策分析實務上,對於問題建構之重視往往不及於策略研擬,易產生Raiffa所謂「型三錯誤」;此外對於利害關係人所提出之多元意見,亦缺乏完善之檢核機制與因應。故本研究選取低分上大學個案,透過訪談法瞭解利害關係人對於低分上大學成因、本質與解決策略之看法,並針對其所援引之事實與價值論據進行檢核與比較,以釐清問題癥結,進而針對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研究結果,在低分上大學之問題建構結果方面發現,低分上大學之主要成因在於大專校院數量過多及升學與生涯輔導問題,而決定低分上大學本質上是否為問題之關鍵,在於高等教育品質之確保;至於低分上大學之解決,考量問題成因與政策可行性,首重高等教育學生來源之擴充與生涯輔導機制之改善。在利害關係人之問題建構方面則發現,利害關係人對於低分上大學之問題建構結果有差異,且其所提出之問題建構主張未必正確,多數並經不起事實與價值檢核。根據研究結果與討論,本研究分別針對低分上大學以及利害關係人之問題建構方法,提出建議供政策當局與政策分析家參酌。Item 臺北市國民中學導師職務分配需求與辦理策略研究(2019) 陳香吟; Chen, Hsiang-Yin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國民中學導師職務分配需求與辦理策略,以學校行政人員、教師與家長作為研究對象,分析不同利害關係人對於導師職務分配的需求與考量,以期對學校行政主管在導師職務工作分配遇到困難時,提供建議及參考。由於國內較少針對導師職務工作分配做研究,因此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進行初探,訪談15位受訪者,企圖勾勒出不同利害關係人的需求與找出導師工作分配困難的處理方式。本研究獲得以下結論: 壹、導師職務工作分配的現況及理性基礎:考量師資結構、行政人力需求、課程需求,計算下學期各領域導師所需人數,之後以自願原則,自願擔任導師的人數不足時,排序導師人選有三大原則。 貳、導師職務工作分配時經常碰到的困難有:「自願擔任導師的老師稀少」、「導師分配(聘任)辦法經常被挑戰」、「非考科導師班級經營不易」、「代理教師不能擔任導師」、「疑似不適任導師」、「家長介入安排」。 參、不同利害關係人對於導師職務分配的需求與考量:總共14項,行政人員的考量是雙方利益的匯集點,可見行政人員的思考較周全。 肆、導師職務工作分配困難的處理方式:「鼓勵教師自願擔任導師」、「逐年漸進式調整各領域擔任導師比例」、「聘任代理教師擔任導師」、「釐清問題始末」、「啟動輔導機制」、「行政照顧教師心情」、「輔導後仍然不適任導師,轉任行政人員」、「善用家長會力量解決問題」。 最後根據結論,研究者針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師資培育機構、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學校導師職務分配辦法提出相關建議,以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