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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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院成立於民國44年6月5日,時值臺灣省立師範學院改制為臺灣省立師範大學,初設教育、社會教育、體育衛生教育、家政教育、工業教育五個學系,發展迄今,本院共設有7個學系(均含學士、碩士及博士班)、5個獨立研究所、1個院級在職碩士專班。

本院為國內歷史最久之教育學院,系所規模、師資,及學生品質向為國內首屈一指,培育英才無數,畢業校友或擔任政府教育行政單位首長及中堅人才、或為大學校長及教育相關領域研究人員、或為國內中等教育師資之骨幹、或投入民間文教事業相關領域,皆為提升我國教育品質竭盡心力。此外,本學院長期深耕學術,研究領域多元,發行4本 TSSCI 期刊,學術聲望備受國內外學界肯定,根據 2015 年 QS 世界大學各學科排名結果,本校在教育學科名列第22名,不僅穩居臺灣第一,更躍居亞洲師範大學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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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里斯多德實踐智慧概念及其學校品格教育教學方法之研究
    (2023) 周慧光; Jhou, Huei-Guang
    本論文旨在處理亞里斯多德實踐智慧概念及其在學校品格教育上的教學方法。為將亞里斯多德德行倫理學的核心概念作為學校品格教育的理論基礎之一,有必要梳理重要內涵:目的、善、幸福、魂和德行概念,分析和詮釋亞里斯多德《尼各馬可倫理學》後獲致底下三項研究目的和相對應的結論。第一,指出實踐智慧的意義是一種理智德行,具有實踐上的知識、智慧和慎思功能等別稱;本質是一種獲致實踐真理的、蘊含理性的、向善行動的能力狀態。第二,敘明實踐智慧的教學原理,闡釋教師培養學生實踐智慧的教學歷程;教師宜注重學生的天性、陶冶他們的情緒、教導正確的理性,在花費時間和累積經驗之中養成好的習慣。第三,建議教師採用以融入實踐智慧教學原理的納爾遜式蘇格拉底對話法,嘗試在回歸運動中促進學生的實踐智慧;尤其帶領學生通過問題、案例、判斷、規則和原則(以砂漏模型為比喻的元素),相對應的階段也就是介紹主題、選擇案例、分析案例、抽象回歸和後設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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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stotle幸福論觀點下的致福之道與幸福的脆弱性─幸福、運氣與品德教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6-06-??) 陳伊琳; Yi-Lin Chen
    一般同意教育應該協助受教者過幸福的生活。其中涉及的概念性問題—幸福是什麼有待釐清,而方法問題—教育如何促成受教者幸福則需要詳細論述。尤其面對近來其他學術領域對幸福議題的研究熱潮,教育界有必要重新檢視「幸福」概念,亟思教育促成受教者幸福的可為之道。本文從Aristotle幸福論觀點切入,彰顯影響幸福的兩股力量:一方面說明「修德」與「行德」為「致福」的必要條件,對於德行潛能上未受損傷的人而言,人人皆可透過努力而追求幸福;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幸福無法完全自外於命運之輪的影響力,各式運氣因子涉入個體品德形塑(修德)與德行展現(行德)過程中,這凸顯個體在致福過程中,因運氣介入而顯現的脆弱性。當代品德教育致力於「德行陶養」可視為幸福論意義上的協助受教者的致福之道。惟教育面對各式運氣因子作用力的無力處尚待給予平衡性的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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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人格教育理論
    (2003) 黃振豊; Chen Li Huang
    本研究探討麥金泰爾(Alasdair MacIntyre,1929-)人格教育理論,研究中發現我國教育應加強培養德行、追求統整人格與建構價值判斷的根源,進而提出MacIntyre之實踐、個人生活的敘述性整體與傳統三個具有順序發展的階段作為參考途徑。 培養健全人格是教育基本目的,我國向來重視人格教育,但這個傳統逐漸衰敗並形成社會混亂。啟蒙精神所追求獨立性個體、現代性所追求效率與價值中立,分析哲學、情緒主義、自由主義等主張均無法解決這個問題。但MacIntyre從目的、德行、內在善、卓越等概念出發,成為這個問題的解方。 MacIntyre人格教育理論在我國學校施行的價值性在於其理論切中時弊,且我國社會現況與MacIntyre所處社會相近,以及MacIntyre觀點與我國傳統道德觀點有互補作用。 MacIntyre人格教育理論在我國學校施行的可能方案為:宣導人格教育的重要;提出善、德行、統整人格、自我更新的傳統價值為教育之目的;並強調各學習領域或分科教學應結合實踐、個人生活的敘述性整體與傳統等概念;以及提倡學校為實施人格教育最適宜的局部社群。 研究建議為:加強人格教育相關研究、參考MacIntyre人格教育觀點、在自願性前提下鼓勵以學校為局部社群加強人格教育、人格教育過程應注重方法與目的適切性、從實踐中進行評量、加強教師健全人格的培養及身教的觀念、並在德行中追求能力卓越與關係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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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約聖經德行觀及其品格教育蘊義─以耶穌的教導為例
    (2005) 陳智蕾; Chen,Chih-lei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究耶穌的品格教導,針對新約聖經的德行觀進行分析詮釋。新約聖經以耶穌基督作為信仰的核心,本研究分別就耶穌教導中的登山寶訓、耶穌的比喻以及耶穌自身的人格典範進行探討,藉以呈現耶穌德行觀之面貌。同時以孔孟、亞理斯多德、麥金泰爾等思想家之德行觀與耶穌德行觀點進行對照,以歸納出耶穌德行觀之特色,進而探究聖經觀念如何運用在品格教育之中。透過對耶穌品德理念的詮釋,檢視台灣品格教育的盲點與優勢所在,以從中獲致啟示,提供台灣品格教育不同的思惟與建議。 綜上所述,本研究歸結耶穌德行觀的要義以及教育啟示包括: 一、德行是「愛神」與「愛人」的具體表現。愛是品格表現的源頭,接受神的愛,以神的眼光看待不同環境與他人,也將愛施予他人身上,在人際上互動的相愛表現,便是對神的愛之回應。 二、耶穌德行觀的核心概念包括「慈愛」、「謙卑」、「信實」、「聖潔」與「公義」。 德行是內在動機與外在行為的綜合表現,以上帝的標準,人永遠無法達到,因此認識人性的軟弱與可能,謙卑自己接受恩典,方能使品格表現趨向於神的公義、聖潔的屬性。 三、德行的表現是為了塑造人的生命,也是榮耀神,更是為了上帝永恆國度作準備,因此表現品格不是功績主義式的在當下換取報償,而是持守對神的信心與盼望,堅持應為之態度,不隨著世俗文化波動,以神的價值、命令為倚靠。 四、品格教育應建立學生尊重權柄之觀念、引導學生從關懷生命的角度判斷事物價值,建立生命追尋的標竿,使學生視品格發展為生命的功課。 五、教師應在生活中積極落實品格教育,統整相關的教育、將品格教學融入正式與非正式課程內,以不同的教學方式進行品格引導。並且建立正確的品格教學心態,視品格教育為與學生共同成長的工作,發揮對學生的影響力。 六、針對耶穌的教導,可深入發展成方案或課程,並將核心概念融入非正式課程中,以提供品格教學實際之應用。教師可化宗教概念成為品格教導的助力,同時透過親職教育、親師合作,結合家庭與學校成為品格教育的共同教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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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Morris幸福課程的哲學檢視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9-03??) 陳伊琳; Yi-Lin Chen
    為了教導學生變得幸福/快樂,英國Wellington公學首創幸福課程。本文旨在分析I. Morris《在學校中教導幸福與福祉》的幸福觀,據以判斷幸福可教嗎?本文指出Morris的幸福觀歷經轉變,起始直接承襲自正向心理學觀點,側重主體心態的調整(如學習正念冥想、樂觀、感恩)。中期採取Aristotle幸福行動理論,他將幸福視為活動過後自然體驗到的感受與狀態。後期明確主張幸福是依德而行的活動,因此幸福課程應以品格教育為架構。整體而言,Morris幸福課程可視為正向心理學與Aristotle幸福論的複合物。基本上,幸福課程的單元自始至終皆取自正向心理學主題,強調讓學生學會經實證有效的幸福技巧,而後改為強調這些主題皆須與個體德行的施展連結。幸福課與品格教育於是密不可分。本文結論是:幸福不但可教,且需要教,但鑑於幸福的多義性,幸福的教學也有必要從後設觀點檢視其所反映的幸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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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ristotle幸福論觀點下的致福之道與幸福的脆弱性─幸福、運氣與品德教育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 2016-06-??) 陳伊琳; Yi-Lin Chen
    一般同意教育應該協助受教者過幸福的生活。其中涉及的概念性問題—幸福是什麼有待釐清,而方法問題—教育如何促成受教者幸福則需要詳細論述。尤其面對近來其他學術領域對幸福議題的研究熱潮,教育界有必要重新檢視「幸福」概念,亟思教育促成受教者幸福的可為之道。本文從Aristotle幸福論觀點切入,彰顯影響幸福的兩股力量:一方面說明「修德」與「行德」為「致福」的必要條件,對於德行潛能上未受損傷的人而言,人人皆可透過努力而追求幸福;另一方面必須承認幸福無法完全自外於命運之輪的影響力,各式運氣因子涉入個體品德形塑(修德)與德行展現(行德)過程中,這凸顯個體在致福過程中,因運氣介入而顯現的脆弱性。當代品德教育致力於「德行陶養」可視為幸福論意義上的協助受教者的致福之道。惟教育面對各式運氣因子作用力的無力處尚待給予平衡性的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