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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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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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初級預防?臺北市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推動經驗之探討
    (2020) 謝艾霖; Hsieh, Ai-Lin
    「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為臺北市首創的家庭暴力初級預防服務方案,從2013年辦理至2019年,共推行近六年的時間,方案秉持著「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為起步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務,以預防較嚴重的家庭問題產生。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討「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的推行歷程與經驗,並從方案的服務經驗出發,討論如何辦理家庭暴力之初級預防工作,以作為未來相關預防性政策及方案之參考。為此,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邀請五位與方案相關的工作者參與訪談。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方案的推行經驗 方案採用跨領域合作的策略,結合社會工作以及家庭教育專業,透過風險篩選、提供情緒支持與家庭教育服務、落實社政轉介的方式推展服務。推行過程中經歷過跨專業理念不同、實際運作上的限制以及成效評估的困難,最終,方案在效益不易評估的情況下予以轉型,將既有服務回歸至社政體系之下,不過,其中的跨領域合作經驗仍備受肯定。 二、針對初級預防工作的看法與建議 以社會工作角度來說,認為資源應優先聚焦於有潛在風險的家庭,因此重視風險篩選制度;以家庭教育角度來說,認為初級預防服務應更為普及。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公部門受訪者重視社會福利服務的建置與推行;第三部門受訪者則建議透過社政、教育、醫療與民間單位間的合作將有助於初級預防服務的推行。 根據研究發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在政策制度面上,重視家庭暴力的初級預防工作,釐清初級預防工作的分工,同時加強各部會之間的連結與合作;在相關服務方案上,清楚定位服務方案的目標、發展因地制宜的服務內容,並建立一套初級預防工作的評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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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邊緣人:女同志外籍家庭幫傭與家庭暴力
    (2006/08/01-2007/07/31) 潘淑滿
    婚姻暴力現象受到關注源起於1970 年代歐美國家婦女運動的倡導,婦女團 體對於親密、婚姻或家庭暴力的解釋或服務模式的建構,大都是依據女性主義對 性別社會關係權力不平等的解釋觀點;然而,這種建立在挑戰異性戀霸權文化的 觀點,運用於解釋同性之間的親密/家庭暴力行為時,卻面臨許多無法解釋的現 象與問題。本研究延續過去對性別與婚姻/家庭暴力議題的關注,進一步將關懷 視野延伸至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等兩種「家庭」邊緣人。本研究探討的議題包 括:為甚麼女人之間存在著親密或家庭暴力行為?甚麼樣的因素導致女同志遭受 親密暴力?女同志親密暴力現象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女同志遭受親密暴 力的類型與歷程為何?當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後的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體系的 互動經驗?除此之外,對於跨國幫傭家庭暴力現象反思的議題包括:為甚麼外籍 家庭幫傭會遭受僱主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暴力類型與本質為何?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背後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當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 暴力後之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資源互動經驗?在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中存在著甚麼樣的異同關係?研究目的綜合歸納如下: (一)瞭解當代異性戀社會關係中兩種家庭邊緣人(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遭 受親密/家庭暴力的本質,及兩種暴力現象凸顯的社會意涵。 (二)探討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或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的類型、歷 程、求助過程及與社會福利資源的互動經驗。 (三)反思當代女性主義理論建構在挑戰異性戀社會關係的論述,運用於詮釋女 同志親密暴力的適切性及問題,及反思女性主義從單一性別面向論述全球 化發展趨勢中的跨國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與困境。 (四)檢視我國當前建立在女性主義權力控制觀點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運用於 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困境與可能的突 圍。 (五)剖析當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對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兩種家庭邊 緣人,在遭受親密/家庭暴力時可能提供的協助與服務,藉此檢視社會福 利資源分配邏輯的不適當性。 (六)拓展本土女性主義對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的詮釋觀 點與理論內涵,同時進一步提供給實務工作者做為建構本土女同志親密暴 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服務模式與評估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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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邊緣人:女同志外籍家庭幫傭與家庭暴力
    (2007/08-20008/07) 潘淑滿
    婚姻暴力現象受到關注源起於1970 年代歐美國家婦女運動的倡導,婦女團 體對於親密、婚姻或家庭暴力的解釋或服務模式的建構,大都是依據女性主義對 性別社會關係權力不平等的解釋觀點;然而,這種建立在挑戰異性戀霸權文化的 觀點,運用於解釋同性之間的親密/家庭暴力行為時,卻面臨許多無法解釋的現 象與問題。本研究延續過去對性別與婚姻/家庭暴力議題的關注,進一步將關懷 視野延伸至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等兩種「家庭」邊緣人。本研究探討的議題包 括:為甚麼女人之間存在著親密或家庭暴力行為?甚麼樣的因素導致女同志遭受 親密暴力?女同志親密暴力現象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女同志遭受親密暴 力的類型與歷程為何?當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後的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體系的 互動經驗?除此之外,對於跨國幫傭家庭暴力現象反思的議題包括:為甚麼外籍 家庭幫傭會遭受僱主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暴力類型與本質為何?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背後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當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 暴力後之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資源互動經驗?在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中存在著甚麼樣的異同關係?研究目的綜合歸納如下: (一)瞭解當代異性戀社會關係中兩種家庭邊緣人(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遭 受親密/家庭暴力的本質,及兩種暴力現象凸顯的社會意涵。 (二)探討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或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的類型、歷 程、求助過程及與社會福利資源的互動經驗。 (三)反思當代女性主義理論建構在挑戰異性戀社會關係的論述,運用於詮釋女 同志親密暴力的適切性及問題,及反思女性主義從單一性別面向論述全球 化發展趨勢中的跨國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與困境。 (四)檢視我國當前建立在女性主義權力控制觀點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運用於 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困境與可能的突 圍。 (五)剖析當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對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兩種家庭邊 緣人,在遭受親密/家庭暴力時可能提供的協助與服務,藉此檢視社會福 利資源分配邏輯的不適當性。 (六)拓展本土女性主義對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的詮釋觀 點與理論內涵,同時進一步提供給實務工作者做為建構本土女同志親密暴 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服務模式與評估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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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婦女身體政策的實與虛
    (2000-03-01) 潘淑滿; 林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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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者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研究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2006-01-01) 潘淑滿
    本研究主要是透過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及「身心障礙」資料庫交叉比對過程,探討身心障礙個人特性與障礙類型,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分佈概況,同時也進一步瞭解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通報來源與居住區域之分佈概況。研究發現:在家庭暴力身心障礙的通報案件中,肢障與精障所占比例較高,在性侵害通報案件卻是以智障居多。女性障礙者並未因障礙類型不同而影響受暴率,男性肢障遭受家庭暴力風險較高。女性遭受性侵害的比例,占所有障礙人口的九成五,男性只占少數,無論女性或男性智障都是性侵害的高風險人口。通報來源中有五成來自高高屏與中彰投兩個區域,通報案件中有九成來自衛政與警政單位的通報,表示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網絡中,衛政與警政單位通報參與較高,而其他單位參與較低。不同障礙類型的通報明顯不同,衛政單位通報中有三成是肢障、其次精障(29.8%),而警政單位的通報有四成是肢障、其次為精障(24.6%),社政單位的通報有28.7%是精障、肢障占27.8%,防治中心的通報精障比率高占第一,而來自教育單位的通報高達七成是智障。在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中,有八成以上是熟識者;在性侵害通報案件中,熟識者只占五成五左右,陌生人(20.39%)與不詳(26.58%)高達四成五。受到資料庫完整性的限制,使得本研究結果無法進一步推論全國身心障礙者之受暴概況,建議政府應針對不同障礙類型進行調查,以瞭解障礙者受暴虐概況,同時也檢討資料庫設計,是否方便實務與研究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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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尋求一個安全的處所
    (2011/08/01-2012/07/31) 游美貴
    當婦女遭受家庭暴力而離家,或者為人身安全的考量短暫的離開住所,讓其能有一個安全的處所可去,成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在庇護服務的研究實在不多,坊間有關受虐婦女庇護服務的書籍闕如。研究者有幸受到許多庇護所信賴與協助,取得相關的實證資料,並感受實務工作者對於專業服務品質提升的需求。為此,研究者擬以2005年8月起至2011年7月間的庇護服務研究為主,規畫實證性研究基礎的專書寫作,並預計於此次寫作再更新及增加相關研究資料,如空間規劃與設計等等。 本專書寫作旨在彙整台灣在家庭暴力庇護服務的本土化經驗,期能給予目前從事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一套由理論到實務應用的參考教材。或是作為即將投入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在資源規畫與設計時的參考。本專書預計有十章,分別為第一章至第二章的緒論與理論基礎篇;第三章至第四章的政策篇;再來為第五章至第九章的實務篇;以及第十章的庇護服務回顧與未來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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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線設置的反思--以113保護專線為例
    (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 2011-06-01) 游美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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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家庭暴力個案資料庫」使用問題之探討
    (南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 2014-01-01) 游美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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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主義團體工作實踐--以婦女庇護所為例
    (內政部社區發展雜誌社, 2012-12-01) 游美貴; 西蒙‧拉皮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