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學研究所

Permanent URI for this communityhttp://rportal.lib.ntnu.edu.tw/handle/20.500.12235/119

本校社會教育學系創立於民國44年,因應社會發展需要而設「圖書館組」、

「新聞組」及「社會事業組」等三組。為使教育內涵符合社會變遷趨勢之需求,於民國61年將「社會事業組」更名為「社會工作組」,於民國86年分組招生。隨著時代變遷及因應專精化需求,原隸屬於社教系的「新聞組」與「圖書館組」,陸續獨立成立研究所。繼兩所之後,考量專業發展必要性,於民國94年本所與社會教育學系分離,成立獨立研究所(碩士班)。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高齡化、少子化、多元家庭發展趨勢,及全球化形成跨國人口流動與資訊科技工業發展,對生活經驗與價值觀的衝擊,導致許多社會議題如:兒童保護、婚姻暴力、移民與移工、酒藥癮、新貧階級、失業、長期照護、及災難不斷衍生。加上我國政治民主化及公民社會建構,使得社會大眾對人權與社會福利權高度關注,更隨著各項社會福利法案立法通過與福利服務方案推動,導致對社會工作專業人力需求激增。為因應台灣社會變遷與社會福利之需求,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並與國際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接軌,本所於民國94年8月1日正式成立。

成立之初,仍隸屬於「教育學院」。由於本所教育目標並非以師資培育為主,且專業屬性與教育學院不同;隨著校務發展規劃,於民國98年改隸屬於新成立之「社會科學學院」(簡稱「社科院」)。由於「社科院」僅三所,規模小不利競爭。為強化校際競爭力,經校務會議通過,本院於民國103年與「國際與僑教學院」整併,更名為「國際與社會科學學院」。

本所成立僅十三年。自成立以來,規劃之教育目標與發展進程,經多次微幅調整,但未有大變動。近程發展目標,主要是因應社會發展之需求,建構完整之教育訓練課程,並結合多元實務工作領域,強化社會工作專業知能之訓練,培育「家庭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目標。中長程發展目標,強調透過跨國學習與學術交流,培育學生具備國際視野和多元文化素養與能力,向下扎根,尋求發展社會工作學系的可能。

本所中長期發展目標有四:

一、培育以家庭與社會工作領域為主之專業社會工作人才。

二、整合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方法,提升專業社會工作素養。

三、加強學術與實務的交流與互動,充實專業社會工作研發。

四、強化國際學術與研究機構的交流,建構全球化與在地化專業社會工作視野。

News

Browse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0 of 16
  • Item
    社安網心衛社工服務精神疾病合併家暴加害者處遇經驗初探-以臺灣東部為例
    (2024) 金佩岑; Chin, Pei-Tsen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灣東部地區心衛社工對於精神疾病合併家暴加害者及其家庭的處遇經驗。研究目的在於瞭解心衛社工服務對象面臨哪些生活議題,心衛社工又如何採取處遇策略。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法,以標準取樣法與滾雪球取樣法,運用半結構式訪談大綱,與7位花蓮縣、臺東縣以及宜蘭縣具有1年以上心衛社工工作經驗者,進行一對一深度訪談,將訪談錄音轉為逐字稿,以主題分析法進行研究資料分析,得到研究結果如下:一、如何走上心衛社工之路:從事心衛工的原因包含職涯考量、願意接受挑戰、受薪資吸引。二、心衛社工服務對象生活議題與服務考驗:心衛社工服務對象及其家庭的生活議題包含藥酒癮及不規則服藥、家庭對個案有愛也有礙、就業資源匱乏、個案對家庭經濟依賴,處在社會邊緣及面對精神疾病的污名。也發現心衛社工是家庭的浮木,要承擔家屬期待未實現的情緒反應,更直面個案的抗拒情緒,專業關係建立不易,家庭與個案的改變意願低,因此動機促進是心衛社工的課題,也發現個案是自己醫療處遇的專家,所以心衛社工的衛教要個別化。三、心衛社工的價值信念及處遇方法:心衛社工透過以人為本的助人信念,發展以關係為基調的工作取向,建立關係後聚焦在提升個案對所處生態的適應性,所運用的策略包含連結醫療系統穩定精神疾病、鬆動家庭系統、鼓勵個案自立以及輔助資源運用等。心衛社工發現合併藥酒癮議題的個案存在高風險時,會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加強被害者人身安全,並以減害原則進行處遇。心衛社工運用強制力是一把雙面刃,有其優勢也有受限之處。四、心衛社工與網絡成員的合作:保護性社工與心衛社工因為看待案件的視角不同而帶來工作差異,包含:強調快而有力的危機介入VS重視生態環境相互適應;保護被害人安全導向VS關心加害者情緒需求;期待醫療介入緩解危機VS瞭解醫療限制考量社會環境因素。兩造社工雖有各自作為之時,但關係已逐漸鬆動,可依案家需求分工合作。五、心衛社工角色的挑戰、成就以及盼望:心衛社工的挑戰包含需要面對無解的困境、服務成效無法立即彰顯、面對精神症狀的不穩定、可用資源薄弱、訪視頻率未能呈現服務品質。而能促成有效的網絡合作並共同改善風險,以及服務對象的正向反饋,能使心衛社工獲得成就感。心衛社工在重重的挑戰中,仍然期待自身能夠強化專業知能,但也盼望政府避免多元服務議題削弱心衛社工核心量能,以及整合社會安全網專業人員,達到優化心衛社工角色的目標。針對研究發現,本研究提出相關議題討論:從研究、理論與政策看東部心衛社工處遇;隱藏在家庭暴力與精神疾病背後的難題;心衛社工資源運用的限制;強制性處遇的灰色地帶;共案共訪機制執行概況。最後針對實務面、政策面以及研究各面向提出建議。
  • Item
    什麼是初級預防?臺北市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推動經驗之探討
    (2020) 謝艾霖; Hsieh, Ai-Lin
    「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為臺北市首創的家庭暴力初級預防服務方案,從2013年辦理至2019年,共推行近六年的時間,方案秉持著「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為起步家庭提供支持性服務,以預防較嚴重的家庭問題產生。 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討「起步家庭支持輔導方案」的推行歷程與經驗,並從方案的服務經驗出發,討論如何辦理家庭暴力之初級預防工作,以作為未來相關預防性政策及方案之參考。為此,本研究採用質性研究方法,邀請五位與方案相關的工作者參與訪談。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一、方案的推行經驗 方案採用跨領域合作的策略,結合社會工作以及家庭教育專業,透過風險篩選、提供情緒支持與家庭教育服務、落實社政轉介的方式推展服務。推行過程中經歷過跨專業理念不同、實際運作上的限制以及成效評估的困難,最終,方案在效益不易評估的情況下予以轉型,將既有服務回歸至社政體系之下,不過,其中的跨領域合作經驗仍備受肯定。 二、針對初級預防工作的看法與建議 以社會工作角度來說,認為資源應優先聚焦於有潛在風險的家庭,因此重視風險篩選制度;以家庭教育角度來說,認為初級預防服務應更為普及。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公部門受訪者重視社會福利服務的建置與推行;第三部門受訪者則建議透過社政、教育、醫療與民間單位間的合作將有助於初級預防服務的推行。 根據研究發現,研究者提出以下建議:在政策制度面上,重視家庭暴力的初級預防工作,釐清初級預防工作的分工,同時加強各部會之間的連結與合作;在相關服務方案上,清楚定位服務方案的目標、發展因地制宜的服務內容,並建立一套初級預防工作的評估模式。
  • Item
    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實務介入與處遇之探討
    (2012) 趙國妤; Chao, Kuo-Yu
    國內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立法,透過保護令的聲請對於家庭暴力受暴者的保護、施暴者的約束雖已較以往改善許多,然而對於施暴情形嚴重的相對人或是具有高度危險因素的親密關係暴力受暴者,仍無法完全透過法律的約束保障受暴者的人身安全。在參考英國Cardiff市的Multi-Agency Risk Assessment Conference(MARAC)後,我國將親密關係暴力危險分級制度,以及跨機構網絡評估與合作引進,以「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做為服務模式,提供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程度案主相關服務。回顧國內與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相關文獻,多聚焦探討危險分級量表的施測,以及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對於網絡單位之影響。本研究欲聚焦於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中,社會工作者的處遇與網絡單位合作間的介入,探討社會工作者服務高危險案件的樣貌,包含:高危險案件整個服務過程的脈絡、評估並與案主建立關係、與防治網絡合作介入。 研究透過質性研究之深度訪談法,以半結構的訪談大綱訪談包含台北市與新竹縣共11位提供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服務之社會工作者。研究發現,在服務高危險案件時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判斷,仍為評估親密關係暴力案主危險程度的主要依據。而在處遇的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面臨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與案主自決的矛盾與衝突,而社會工作者也在實務中因應出不同的處理方式。而在防護網絡行動中,仍以警政單位與社政單位的兩方互動為主要的網絡合作,透過網絡會議中擬定之介入策略提供服務。 親密關係暴力高危險案件所涉及的議題廣泛,有賴網絡單位積極介入才能更全面性提供案件處遇與介入。而現行高危險案件網絡安全防護行動中,對於衛政單位提供藥酒癮、精神疾病類型案件介入仍有相當的需求,因此本研究建議應於社區中建立藥酒癮、疑似精神疾病通報機制,提升衛政單位在高危險案件的介入參與層面。並透過建立警政單位在高危險案件上之責任歸屬,提升員警約制告誡之品質。
  • Item
    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 社會工作倡導經驗之探究 ~以勵馨基金會為例
    (2012) 盧詠麗; Yung-Li Lu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探究法院家暴事件服務處社會工作者於法院的社會工作倡導經驗,同時瞭解社會工作者對個案權益與倡導的認知,以及整理倡導經驗對社會工作者的影響與反思,並於了解後提出相關政策與實務建議。基於研究目的,研究方法上採用質性研究、深度訪談,共計邀請16名家暴事件服務處社會工作者與督導受訪。最後,本研究獲致結論如下: 一、個案權益內涵 社會工作者認為個案權益的核心為「法律權益」、「人身安全」,除此之外,社會工作者擴大了個案權益認知的層次,將個案權益內涵歸納出3階段8項權益。最後,社會工作者認為個案「明瞭訊息的程度」,是促使個案行使各項權益的關鍵。 二、社會工作倡導經驗 社會工作者的倡導經驗內涵包括觀察焦點、策略、阻礙與因應等四面向。社會工作者觀察人員、制度、硬體環境等,並視倡導目的與情境,產出多元豐富的倡導策略,逐步發展「變形蟲模式」倡導模式。在過程中,會遭遇部分阻礙因素,社會工作者根據阻礙,再發展出因應解決方式,克服倡導阻礙。 三、倡導經驗的影響與反思 綜合倡導經驗,從中發現建構社會工作者的倡導概念有其重要性,其倡導概念培養與發展需要一定的時程,並且需要系統化的倡導概念與策略訓練。此外,在倡導經驗中,探究了社會工作者自我充權因素,並也針對服務與倡導並行、需具備的多元特質,以及組織的支持與投入表達看法與反思。 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分別針對倡導策略、社會工作者的倡導訓練與倡導工作上的支持提出建議。最後也建議政府能在網絡間建立倡導討論平台,協助服務處倡導工作進行,並且也建議學校社工教育能加強社會工作倡導教育,正視社會工作倡導觀點與實踐。
  • Item
    家庭邊緣人:女同志外籍家庭幫傭與家庭暴力
    (2006/08/01-2007/07/31) 潘淑滿
    婚姻暴力現象受到關注源起於1970 年代歐美國家婦女運動的倡導,婦女團 體對於親密、婚姻或家庭暴力的解釋或服務模式的建構,大都是依據女性主義對 性別社會關係權力不平等的解釋觀點;然而,這種建立在挑戰異性戀霸權文化的 觀點,運用於解釋同性之間的親密/家庭暴力行為時,卻面臨許多無法解釋的現 象與問題。本研究延續過去對性別與婚姻/家庭暴力議題的關注,進一步將關懷 視野延伸至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等兩種「家庭」邊緣人。本研究探討的議題包 括:為甚麼女人之間存在著親密或家庭暴力行為?甚麼樣的因素導致女同志遭受 親密暴力?女同志親密暴力現象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女同志遭受親密暴 力的類型與歷程為何?當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後的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體系的 互動經驗?除此之外,對於跨國幫傭家庭暴力現象反思的議題包括:為甚麼外籍 家庭幫傭會遭受僱主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暴力類型與本質為何?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背後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當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 暴力後之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資源互動經驗?在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中存在著甚麼樣的異同關係?研究目的綜合歸納如下: (一)瞭解當代異性戀社會關係中兩種家庭邊緣人(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遭 受親密/家庭暴力的本質,及兩種暴力現象凸顯的社會意涵。 (二)探討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或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的類型、歷 程、求助過程及與社會福利資源的互動經驗。 (三)反思當代女性主義理論建構在挑戰異性戀社會關係的論述,運用於詮釋女 同志親密暴力的適切性及問題,及反思女性主義從單一性別面向論述全球 化發展趨勢中的跨國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與困境。 (四)檢視我國當前建立在女性主義權力控制觀點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運用於 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困境與可能的突 圍。 (五)剖析當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對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兩種家庭邊 緣人,在遭受親密/家庭暴力時可能提供的協助與服務,藉此檢視社會福 利資源分配邏輯的不適當性。 (六)拓展本土女性主義對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的詮釋觀 點與理論內涵,同時進一步提供給實務工作者做為建構本土女同志親密暴 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服務模式與評估之參考依據。
  • Item
    家庭邊緣人:女同志外籍家庭幫傭與家庭暴力
    (2007/08-20008/07) 潘淑滿
    婚姻暴力現象受到關注源起於1970 年代歐美國家婦女運動的倡導,婦女團 體對於親密、婚姻或家庭暴力的解釋或服務模式的建構,大都是依據女性主義對 性別社會關係權力不平等的解釋觀點;然而,這種建立在挑戰異性戀霸權文化的 觀點,運用於解釋同性之間的親密/家庭暴力行為時,卻面臨許多無法解釋的現 象與問題。本研究延續過去對性別與婚姻/家庭暴力議題的關注,進一步將關懷 視野延伸至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等兩種「家庭」邊緣人。本研究探討的議題包 括:為甚麼女人之間存在著親密或家庭暴力行為?甚麼樣的因素導致女同志遭受 親密暴力?女同志親密暴力現象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女同志遭受親密暴 力的類型與歷程為何?當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後的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體系的 互動經驗?除此之外,對於跨國幫傭家庭暴力現象反思的議題包括:為甚麼外籍 家庭幫傭會遭受僱主家庭成員的暴力行為?暴力類型與本質為何?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背後凸顯著甚麼樣的社會意義?當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 暴力後之求助行為與社會福利資源互動經驗?在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 傭家庭暴力現象中存在著甚麼樣的異同關係?研究目的綜合歸納如下: (一)瞭解當代異性戀社會關係中兩種家庭邊緣人(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遭 受親密/家庭暴力的本質,及兩種暴力現象凸顯的社會意涵。 (二)探討女同志遭受親密暴力或外籍家庭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的類型、歷 程、求助過程及與社會福利資源的互動經驗。 (三)反思當代女性主義理論建構在挑戰異性戀社會關係的論述,運用於詮釋女 同志親密暴力的適切性及問題,及反思女性主義從單一性別面向論述全球 化發展趨勢中的跨國幫傭遭受僱主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與困境。 (四)檢視我國當前建立在女性主義權力控制觀點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運用於 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現象時的侷限、困境與可能的突 圍。 (五)剖析當前我國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中,對女同志與外籍家庭幫傭兩種家庭邊 緣人,在遭受親密/家庭暴力時可能提供的協助與服務,藉此檢視社會福 利資源分配邏輯的不適當性。 (六)拓展本土女性主義對女同志親密暴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的詮釋觀 點與理論內涵,同時進一步提供給實務工作者做為建構本土女同志親密暴 力與外籍家庭幫傭家庭暴力服務模式與評估之參考依據。
  • Item
    身心障礙者受暴問題之調查研究-以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為例
    (2005/04-2005/12) 潘淑滿; 黃東益; 鄭人瑋; 盧宸緯; 李仲彬; 林惠芳
    根據國、內外研究顯示,由於身心障礙者的認知能力與社會適應力遠比一般人差,大多數身心障礙者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依賴家庭成員提供協助,這些因素都是導致身心障礙者比一般人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威脅的主要原因,當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威脅時,也比一般人不容易擺脫暴力的傷害而邁向獨立生活。然而,在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普遍的負面刻板印象,加上社會文化對於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充滿迷思的情況下,導致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議題備受忽略,進而影響身心障礙者的基本權益保障。本研究藉由對國外相關文獻資料的回顧與實務工作模式的彙整,不僅提供身心障礙受暴問題調查研究設計之參考,同時也做為未來規劃本土政策方向、服務內涵與福利輸送模式規劃之參考。 綜合歸納,本研究目的如下: (一)彙整國外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文獻及研究,做為本研究調查訪問研究設計之參考及做為未來相關政策與實務工作模式參考之依據。 (二)交叉比對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身心障礙之資料庫,以便瞭解過去五年來我國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現況。 (三)針對精神與智能兩種障礙者進行調查研究,以便了解身心障礙者受暴問題之現況與需求,進而推估全國身心障礙者受暴問題之發生率。 (四)藉由焦點團體訪問法收集第一線工作人員之經驗、意見與看法,做為未來規劃本土身心障礙受暴問題預防宣導、後續服務方案及相關政策之參考。
  • Item
    論婦女身體政策的實與虛
    (2000-03-01) 潘淑滿; 林雅容
  • Item
    身心障礙者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研究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2006-01-01) 潘淑滿
    本研究主要是透過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及「身心障礙」資料庫交叉比對過程,探討身心障礙個人特性與障礙類型,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之分佈概況,同時也進一步瞭解身心障礙者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通報來源與居住區域之分佈概況。研究發現:在家庭暴力身心障礙的通報案件中,肢障與精障所占比例較高,在性侵害通報案件卻是以智障居多。女性障礙者並未因障礙類型不同而影響受暴率,男性肢障遭受家庭暴力風險較高。女性遭受性侵害的比例,占所有障礙人口的九成五,男性只占少數,無論女性或男性智障都是性侵害的高風險人口。通報來源中有五成來自高高屏與中彰投兩個區域,通報案件中有九成來自衛政與警政單位的通報,表示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網絡中,衛政與警政單位通報參與較高,而其他單位參與較低。不同障礙類型的通報明顯不同,衛政單位通報中有三成是肢障、其次精障(29.8%),而警政單位的通報有四成是肢障、其次為精障(24.6%),社政單位的通報有28.7%是精障、肢障占27.8%,防治中心的通報精障比率高占第一,而來自教育單位的通報高達七成是智障。在家庭暴力通報案件中,有八成以上是熟識者;在性侵害通報案件中,熟識者只占五成五左右,陌生人(20.39%)與不詳(26.58%)高達四成五。受到資料庫完整性的限制,使得本研究結果無法進一步推論全國身心障礙者之受暴概況,建議政府應針對不同障礙類型進行調查,以瞭解障礙者受暴虐概況,同時也檢討資料庫設計,是否方便實務與研究的整合。
  • Item
    尋求一個安全的處所
    (2011/08/01-2012/07/31) 游美貴
    當婦女遭受家庭暴力而離家,或者為人身安全的考量短暫的離開住所,讓其能有一個安全的處所可去,成為家庭暴力防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環。台灣在庇護服務的研究實在不多,坊間有關受虐婦女庇護服務的書籍闕如。研究者有幸受到許多庇護所信賴與協助,取得相關的實證資料,並感受實務工作者對於專業服務品質提升的需求。為此,研究者擬以2005年8月起至2011年7月間的庇護服務研究為主,規畫實證性研究基礎的專書寫作,並預計於此次寫作再更新及增加相關研究資料,如空間規劃與設計等等。 本專書寫作旨在彙整台灣在家庭暴力庇護服務的本土化經驗,期能給予目前從事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一套由理論到實務應用的參考教材。或是作為即將投入家庭暴力庇護服務工作者,在資源規畫與設計時的參考。本專書預計有十章,分別為第一章至第二章的緒論與理論基礎篇;第三章至第四章的政策篇;再來為第五章至第九章的實務篇;以及第十章的庇護服務回顧與未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