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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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六月

政府為了推行國民教育,提升國內民眾的知識與生活水準,有感於中學師資培育的重要,而設立了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本系前身即為省立師範學院二年制音樂專修科,創立後僅招收一屆學生。本系成立之初科務及系務由蕭而化教授籌畫經營,漸具規模。

民國三十七年

本科設備擴充後,添設了五年制之音樂科系。

民國三十八年八月

由戴粹倫教授繼任,摹撫前規,精心擘劃,學校規模逐漸擴大,學生人數日益增加,本系亦隨著學校之擴展,日漸進步。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

本校升格為省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隸屬文學院。

民國五十六年六月

本校改制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民國六十一年

張錦鴻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增添教學設備,加強師資陣容,擴充教室,提高學生水準,全系同仁,共同努力,使系務蒸蒸日上。

民國六十四年秋

張錦鴻教授辭去主任兼職後,由張大勝先生繼掌系務。接任以來,在課務、設備、師資及學習風氣各方面戮力革新。

民國六十九年

鑑於國內音樂教育偏重於音樂教師的培養與演出表演的人才,卻忽視了音樂學以及深刻音樂藝術的研究,為培養高級音樂學術及藝術人材的需要,成立了國內第一所音樂研究所。設有音樂學、作曲、指揮三組。分別由許常惠、劉德義和張大勝教授負責各組的教學、招生與研究事務。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

張主任任期屆滿,由曾道雄教授接任,積極充實,期使音樂系精益求精,更趨理想。

民國七十一年八月

本校成立藝術學院,音樂學系及音樂研究所改隸屬於藝術學院。而本所因應音樂教育發展之需要,又增設音樂教育一組,由當時之所長曾道雄教授與陳茂萱教授共同負責。

民國七十四年

陳茂萱教授任系主任,配合政府教育措施,促進音樂學術發展,成立音樂教育學會。

民國八十年

許常惠教授續接系主任,領導系務繼續過去之努力。而研究所作曲組改由陳茂萱教授負責,音樂教育組改由范儉民教授負責。

民國八十一年

有鑑於表演藝術之重要,而國內仍無演奏演唱組別的開設,因此研究所增設演奏演唱組,招收各種樂器專長的學生,造就了許多技藝精湛、藝術性深厚的演奏家。

民國八十四年

陳郁秀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後,更將音樂學系之觸角延伸至更廣大之社會層面,參與師大藝術節、鼓勵師生舉辦音樂發表會、教授聯合音樂會,將音樂學系之學校教育角色,賦予更積極之社會教育特色。

民國八十六年

陳郁秀教授榮升藝術學院院長,由本系李靜美教授接任,旋即戮力於規劃未來本系學術發展及教學興革之方向,使師資培育與創作演奏人才訓練得以兼顧,並在帶領本系邁向21世紀之際,得以屹立於國內外音樂教學顛峰。

民國八十九年

由錢善華教授任系主任,樸實親切的作風使全系師生更加和樂融融。同時積極參與博士班民族音樂研究所的申請籌設。對台灣傳統與民族音樂的保存研究與發展,以及國內音樂學術水準的提升,大專院校音樂教育師資的培育等各方面都作出重要貢獻。

民國九十年

國內第一所音樂博士班暨民族音樂研究所成立更加奠定本系之學術地位。為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菲律賓大學民族音樂系教授Jose Maceda,陳必先教授,客席指揮Raimund See來台指導本系學生,並辦理有鋼琴音樂三百年研討會,音樂教育學術研討會,戴粹倫小提琴比賽,張彩湘教授逝世十週年紀念音樂會等活動,並承辦文建會民族音樂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同時,本系交響樂團至高雄台南等地演出,舉行[21世紀浪漫的英雄]年度音樂會,透過這些活動不但提供密切互動,更促進本系師生更加精進。

民國九十三年

由柯芳隆教授任系主任,在持續不斷安排國內外傑出音樂家蒞系交流外,本著作曲家的理念,更致力於新音樂的推廣。於十一月音樂系近全體師生台灣首演浦朗克的歌劇「斷頭臺上的修女」,十二月由音樂系管弦樂團巡迴演出新音樂之作品,積極鼓勵系內演講活動,協助民族音樂研究所之數位典藏工作,同時參與表演藝術研究所之申請籌設。半世紀以來,本系所不僅培養了台灣最多的音樂教師,同時也造就不少音樂藝術與學術專業人才,畢業生足跡遍及海內外。

民國九十七年

由林明慧教授接任系主任,為給予師生一個更優良的教學與學習環境,將大規模更新琴房、研究室、樂器及教學器材等設備。此外,更將極力促進系所與國際學術單位之合作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期盼透過這些活動,促使本系師生不斷精進,維持具國際競爭力之展演與研究成果。

民國一零一年

由楊艾琳教授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四年

楊艾琳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陳沁紅教授接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七年

陳沁紅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楊瑞瑟教授接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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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世紀下半葉以「動物」為標題之法文藝術歌曲分析與詮釋—以聖桑斯、比才、夏布里耶和蕭頌的作品為例
    (2017) 林含儒; Lin, Han-Ju
    法文藝術歌曲 (Mélodie) 由十八世紀的浪漫曲 (Romance) 發展而來,浪漫曲的歌詞多以歷史、田園或感傷的情感為主題。十九世紀中受巴那斯詩派 (Parnassism) 影響,詩詞排除浪漫派 (Romantics) 的主觀表達,開始大膽追求外在對象的客觀描述及對異國風情的描寫,可以發現此時期的作曲家選擇詩作時,以容易入樂且易表現動物神態的巴那斯詩派為主。本文探討於1865年至1890年間四位作曲家以「動物」為標題進行創作的九首法文藝術歌曲,分別為聖桑斯 (Camille Saint-Saëns, 1835-1921) 的《瓢蟲》(La coccinelle) 與《夜鶯》(Le rossignol)、比才(Georges Bizet, 1838-1875) 的《瓢蟲》(La coccinelle)、夏布里耶 (Emmanuel Chabrier, 1841-1894) 的四首作品《大火雞之歌》(Ballade des gros dindons)、《蟬》(Les cigales)、《粉紅豬的田園曲》(Pastorale des cochons roses) 與《小鴨子田園之歌》(Villanelle des petits canards) 和蕭頌 (Ernest Chausson, 1855-1899) 的〈蝴蝶〉(Les papillons) 與〈蜂鳥〉(Le colibri),計九首。 這些作品皆採用十九世紀當代法國著名詩人的詩,詩人分別為雨果 (Victor Hugo, 1802-1885)、邦維爾 (Théodore de Banville, 1823-1891)、羅斯坦德 (Edmond Rostand, 1868-1918)、傑哈爾 (Rosemonde Gérard, 1866-1953)、高提耶 (Théophile Gautier, 1811-1872) 和黎瑟 (Charles Leconte de Lisle, 1818-1894)。 從這九首歌曲可以發現其詩作具有工整的詩律、流暢的語韻和音樂性的文字,題材一改自然詩派單純寫景或是描寫動物,而使用隱喻手法描寫或反諷現實生活的人物。曲式多為貫穿式 (through-composed) 和詩節式 (strophic),喜歡設計動機或主題來代表動物的動作、聲音或個性,並以此串連全曲。他們使用相似的音型描繪動物的動作,在人聲或鋼琴聲部常使用同音反覆的手法,模仿說話的口吻或表現心中呢喃的聲音,也會以同音的方式或一音節多音 (melismatic) 的段落描繪動物不同的個性。作曲家擅長以模進的手法營造氣氛或是鋪陳高潮,也有在作品內引用前人作品中的旋律來藉此隱喻。鋼琴伴奏則常接續歌者旋律線條或是扮演場景交換的角色。這些作品在歌曲中不斷的重複相同音型或是樂句,有時因過份重複而有好笑的意味,以此手法讓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似乎是為了與當時其他優美的歌曲做區分。這些都成為此時期法文藝術歌曲中此類標題的作品重要的特色。 這些作品是以「動物」為標題進行創作,因此詮釋應當比其他類型主題更富有畫面感,也可以增加音色的轉換。故歌者需要迅速融入情境,並確實的呈現出歌詞的逗趣感、臉部的豐富表情及適當的動作,才能正確的展現出作曲家所要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