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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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五年六月

政府為了推行國民教育,提升國內民眾的知識與生活水準,有感於中學師資培育的重要,而設立了台灣省立師範學院。本系前身即為省立師範學院二年制音樂專修科,創立後僅招收一屆學生。本系成立之初科務及系務由蕭而化教授籌畫經營,漸具規模。

民國三十七年

本科設備擴充後,添設了五年制之音樂科系。

民國三十八年八月

由戴粹倫教授繼任,摹撫前規,精心擘劃,學校規模逐漸擴大,學生人數日益增加,本系亦隨著學校之擴展,日漸進步。

民國四十四年六月

本校升格為省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隸屬文學院。

民國五十六年六月

本校改制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民國六十一年

張錦鴻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增添教學設備,加強師資陣容,擴充教室,提高學生水準,全系同仁,共同努力,使系務蒸蒸日上。

民國六十四年秋

張錦鴻教授辭去主任兼職後,由張大勝先生繼掌系務。接任以來,在課務、設備、師資及學習風氣各方面戮力革新。

民國六十九年

鑑於國內音樂教育偏重於音樂教師的培養與演出表演的人才,卻忽視了音樂學以及深刻音樂藝術的研究,為培養高級音樂學術及藝術人材的需要,成立了國內第一所音樂研究所。設有音樂學、作曲、指揮三組。分別由許常惠、劉德義和張大勝教授負責各組的教學、招生與研究事務。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

張主任任期屆滿,由曾道雄教授接任,積極充實,期使音樂系精益求精,更趨理想。

民國七十一年八月

本校成立藝術學院,音樂學系及音樂研究所改隸屬於藝術學院。而本所因應音樂教育發展之需要,又增設音樂教育一組,由當時之所長曾道雄教授與陳茂萱教授共同負責。

民國七十四年

陳茂萱教授任系主任,配合政府教育措施,促進音樂學術發展,成立音樂教育學會。

民國八十年

許常惠教授續接系主任,領導系務繼續過去之努力。而研究所作曲組改由陳茂萱教授負責,音樂教育組改由范儉民教授負責。

民國八十一年

有鑑於表演藝術之重要,而國內仍無演奏演唱組別的開設,因此研究所增設演奏演唱組,招收各種樂器專長的學生,造就了許多技藝精湛、藝術性深厚的演奏家。

民國八十四年

陳郁秀教授接任系務行政工作後,更將音樂學系之觸角延伸至更廣大之社會層面,參與師大藝術節、鼓勵師生舉辦音樂發表會、教授聯合音樂會,將音樂學系之學校教育角色,賦予更積極之社會教育特色。

民國八十六年

陳郁秀教授榮升藝術學院院長,由本系李靜美教授接任,旋即戮力於規劃未來本系學術發展及教學興革之方向,使師資培育與創作演奏人才訓練得以兼顧,並在帶領本系邁向21世紀之際,得以屹立於國內外音樂教學顛峰。

民國八十九年

由錢善華教授任系主任,樸實親切的作風使全系師生更加和樂融融。同時積極參與博士班民族音樂研究所的申請籌設。對台灣傳統與民族音樂的保存研究與發展,以及國內音樂學術水準的提升,大專院校音樂教育師資的培育等各方面都作出重要貢獻。

民國九十年

國內第一所音樂博士班暨民族音樂研究所成立更加奠定本系之學術地位。為促進國內外學術合作與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菲律賓大學民族音樂系教授Jose Maceda,陳必先教授,客席指揮Raimund See來台指導本系學生,並辦理有鋼琴音樂三百年研討會,音樂教育學術研討會,戴粹倫小提琴比賽,張彩湘教授逝世十週年紀念音樂會等活動,並承辦文建會民族音樂學國際學術研討會。同時,本系交響樂團至高雄台南等地演出,舉行[21世紀浪漫的英雄]年度音樂會,透過這些活動不但提供密切互動,更促進本系師生更加精進。

民國九十三年

由柯芳隆教授任系主任,在持續不斷安排國內外傑出音樂家蒞系交流外,本著作曲家的理念,更致力於新音樂的推廣。於十一月音樂系近全體師生台灣首演浦朗克的歌劇「斷頭臺上的修女」,十二月由音樂系管弦樂團巡迴演出新音樂之作品,積極鼓勵系內演講活動,協助民族音樂研究所之數位典藏工作,同時參與表演藝術研究所之申請籌設。半世紀以來,本系所不僅培養了台灣最多的音樂教師,同時也造就不少音樂藝術與學術專業人才,畢業生足跡遍及海內外。

民國九十七年

由林明慧教授接任系主任,為給予師生一個更優良的教學與學習環境,將大規模更新琴房、研究室、樂器及教學器材等設備。此外,更將極力促進系所與國際學術單位之合作交流,積極邀請客座教授,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期盼透過這些活動,促使本系師生不斷精進,維持具國際競爭力之展演與研究成果。

民國一零一年

由楊艾琳教授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四年

楊艾琳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陳沁紅教授接任系主任。

民國一零七年

陳沁紅教授榮升音樂學院院長,由楊瑞瑟教授接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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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斯特《詩與宗教的和諧,作品173》之選曲分析與詮釋報告:以〈祈禱〉、〈聖母頌〉、〈喚醒孩童之歌〉、〈求主垂憐〉與〈愛的讚美詩〉為例
    (2024) 林芯珮; Lin, Sin-Pei
    李斯特 (Franz Liszt, 1811-1886) 不僅是一名浪漫樂派演奏技巧精湛的鋼琴家 (Virtuoso Pianist),也是指揮家、作曲家、教育家與作家,在音樂史上有卓越非凡的貢獻。除了舉行大師班,也在祖國匈牙利創建音樂學院。他擅長寫作性格小品 (Character Pieces),使用顛覆傳統古典奏鳴曲式 (Sonata Form) 的框架,他不受限且獨特的作曲手法在當時帶領出一股新式音樂風格。李斯特首創獨奏音樂會 (Recital) 的形式,也開啟了背譜表演的模式,更創立了交響詩 (Symphonic Poem) 的曲種。他創作約七百多餘首的作品,無論是鋼琴、交響曲 (Symphony)、交響詩、協奏曲 (Concerto)、神劇 (Oratorio)、清唱劇 (Cantata) 或改編曲 (Transcription) 等作品,都具有豐富多元的音樂內容。李斯特一生四海為家、遊歷各地,結識許多音樂家,受多位音樂家的作曲手法、風格與演奏技巧影響。在遊歷與巡迴演出的過程中,他吸收來自各地的藝術文化,受繪畫、雕刻、文學、宗教與大自然等藝術的薰陶與啟發,開始將其所見、所聞學以致用,大量文學或宗教題材的內容深刻地反映與融合在他的創作中。李斯特不僅融會貫通其他藝術領域的元素,也保留祖國匈牙利民族音樂的特性,這種民族意識一輩子都活在他的心中,創作上也可見他對民俗風格貫徹始終熱切殷勤的意念。《詩與宗教的和諧,作品173》(Harmonies Poétiques et Religieuses, S. 173) 的鋼琴連篇作品便是李斯特在早年與中期階段,受法國詩人的詩集與著作影響,體現文學、宗教與民俗音樂的重要作品。本論文以《詩與宗教的和諧,作品173》五首選曲:第一首〈祈禱〉(Invocation)、〈聖母頌〉(Ave Maria)、〈喚醒孩童之歌〉(Hymne de l'enfant à son réveil)、〈求主垂憐〉(Miserere, d'après Palestrina) 與〈愛的讚美詩〉(Cantique D'amour) 為主要研究目標。透過分析與歸納整理出李斯特的創作技巧與音樂風格,藉由其詩詞與經文的引用與對作曲家的經驗談之認識,抽絲剝繭地探究此作品與文學、宗教與世俗題材之關聯性,並透過思考與個人理解,提供演奏詮釋上一個假想的故事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