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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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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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運動場地設施委外經營–以蘆洲國民運動中心為例
    (2022) 李潔; Li, Jie
    依據促參法規定,政府投資興建各縣市國民運動中心完工後,目前皆採用委託民間機構營運之OT模式,但不排除可採用ROT與BOT模式之可能性,故分析歸納國民運動中心公辦民營模式,透過文獻分析發現已營運之運動中心存在的問題,並統整解決策略,應可提供未來各縣市設立運動中心參考要件。本研究探討蘆洲國民運動中心公辦民營模式、分析蘆洲國民運動中心公辦民營規劃過程中之困難議題、歸納具體改進策略,使運作更完善並且提升服務品質。以文獻分析法與訪談法了解蘆洲國民運動中心公辦民營的模式與現況,並透過文獻探討,分析運動中心之問題及改善策略。根據文獻發現當初政府選址時校內師長反對問題;運動中心與學校對於目的的認同差異問題;運動中心與學校對於雙方使用範圍問題;制度規範不明確問題;營運方與學校方互動關係問題;給予學校端的福利資源問題;雙方面臨風險問題;學校師生反應問題。其解決策略於規劃設計階段可事先調查周邊環境、適時變更空間使用以及考量預估使用設施需求;招商評選階段可明確制定使用限制、回饋項目;經營管理階段可提供多元空間與資訊科技管理等。成功的公辦民營模式,除了事前作業外,事後定期發現問題與改善亦為關鍵因素;公辦民營確實能充分利用民間資源,並降低財政負擔,但是在市場競爭下,未來可進行異業結盟推動產學合作,結合社區營造,更促進民間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