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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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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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駐(派出)所所長休閒參與及阻礙之研究-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2016) 曾政欽; Tseng, Cheng-Chin
    本研究目的為探討並瞭解分駐 (派出) 所所長休閒參與現況、面臨休閒阻礙因素與協商策略,以Crawford 與 Godbey (1987) 提出休閒阻礙分類 (個人內在阻礙因素、人際間阻礙因素及結構性阻礙因素) 為基礎,採立意取樣方法及半結構訪談法針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15位所長進行訪談。研究結果發現:1. 所長在勤餘時間從事的休閒活動為跑步、打球、泡茶、看書、看電視等活動。輪休與家人從事休閒活動為戶外郊遊、享用美食。2. 個人內在阻礙為動機、壓力及認知。3. 人際間阻礙主因輪休作息關係,受家人影響較多。4. 結構性阻礙為時間、工作職責、身分、金錢、距離、休閒設施及環境等因素。5. 面臨阻礙時,採取溝通協調,有計畫解決問題、正向再評價及忽略或逃避等協商策略。本研究建議所長:1. 建立相關休閒認知,有效控管、利用有限時間從事休閒活動,以取得工作與休閒之間平衡。2. 改進簡化相關工作流程,以創造更多休閒時間。3. 充分授權予副所長,責任共同分擔,落實代理人制度。4. 年資較淺所長進行理財規劃,以培植一定經濟能力。建議警政機關:1. 辦理相關休閒教育課程,以避免所長相關休閒認知不一。2. 減少行政協助事項,以治安基本面為依歸,避免績效競爭的惡性循環。3. 課予副所長工作職責,並規範所長勤休方式,朝人性化原則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