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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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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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阻力運動與慢跑訓練後能量消耗之差異
    (2012) 劉水育; Shui-Yu Liu
    長期規律運動是改善身體組成的有效方法之一,但要比較不同類型運動之效益,運動強度的設定是關鍵。阻力運動都以最大肌力或反覆次數來訂定,而有氧運動則以最大攝氧量、心跳率為主。如能以運動時能量消耗為判定標準,將便於進行比較。目的:探討阻力運動與慢跑在相似的能量消耗下,為期8週訓練對能量消耗與身體組成之差異。方法:招募過往有從事阻力運動或慢跑經驗者各10名進行分組;依阻力訓練組運動時的能量消耗來安排相似運動量於慢跑組,藉以比較訓練後的能量消耗及身體組成之變化。結果:8週後的能量消耗,阻力訓練組(59.9 ± 4.3 kcal)與慢跑組(65.2 ± 4.8 kcal)無顯著差異(ρ > .05);雖兩組間身體組成無顯著差異(ρ > .05),但兩組內的體重皆達顯著下降(ρ< .05)。結論:在相似的能量消耗下進行不同的運動訓練,並不會影響能量消耗與身體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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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組桌球選手競賽狀況能量消耗之比較研究
    (2012) 陳嘉偉; Jia-Wei Chen
    目的:比較甲乙組桌球選手在模擬比賽中能量消耗、運動強度的差異及不同位置能量消耗之差異。方法:以甲乙組大學男性桌球校隊各10名為研究受試者,運用三軸加速規RT3配戴於腕、肘及腰部,監測20分鐘模擬比賽中的能量消耗及運動強度。所得資料以獨立樣本t考驗和混合設計二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兩組間各變項之差異。結果:甲乙組能量消耗分別為134.74 ± 36.94 kcal與108.35 ± 33.61 kcal;運動強度則分別為5.85 ± 2.61METs與4.99 ± 2.4 METs。甲乙組選手能量消耗及運動強度皆未達顯著差異 (p > .05)。甲乙組選手中度及重度運動總時間沒有顯著差異,但輕度運動總時間,乙組9.6分鐘顯著高於甲組3.0分鐘( p< .05)。組別與不同部位之間無交互作用,兩組間能量消耗亦無顯著差果,但是組內不同部位達顯著,手腕部位的能量消耗顯著高於手肘與腰部 (p < 0.5)。結論:20分鐘模擬比賽中,不同技術水準之兩組桌球選手能量消耗及運動強度並無差異,但甲組選手輕度運動時間顯著少於乙組,手腕之能量消耗高於手肘及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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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遞減強度的長時間持續跑步對脂肪代謝的影響
    (2008) 陳奐杰; Huan-Chieh Chen
    目的:探討固定強度運動 (constant intensity exercise, CIE) 與遞減強度運動 (gradual intensity decrement exercise, GDE) 兩種模式在長時間持續跑步 (60分鐘) 的脂肪代謝與能量消耗之變化。方法:以12名健康男性為受試者 (年齡 25.2 ± 2.4 歲、身高 176.9 ± 6.6 公分、體重 70.2 ± 9.0 公斤、身體質量指數 22.5 ± 3.8 kg/m2、體脂肪 17.6 ± 5.2 %、最大攝氧量 48.2 ± 5.3 ml/kg/min),採重複量數設計,依照平衡次序法進行兩種不同模式運動。CIE與GDE之間休息7天。實驗數據均以平均數 + 標準差表示,分別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與相依樣本t考驗進行統計分析,顯著水準訂於α=.05。結果:能量消耗方面,CIE在第20~30分鐘 (122.8 ± 26.9 kcal)、第40~50分鐘 (124.1 ± 23.5 kcal) 與第50~60分鐘 (124.9 ± 23.6 kcal) 顯著高於GDE (114.1 ± 24.3、103.0 ± 23.8、102.8 ± 25.3 kcal)。能量消耗累積量,CIE (736.2 ± 149.3 kcal) 顯著高於GDE (673.0 ± 137.5 kcal)。總能量消耗,CIE (1600.1 ± 323.7 kcal) 顯著高於GDE (1283.3 ± 228.0 kcal)。脂肪利用方面,在呼吸交換率的比較上,GDE在第40~50 (0.80 ± 0.06) 與50~60分鐘 (0.79 ± 0.06) 顯著低於CIE (0.83 ± 0.06、0.83 ± 0.06)。以脂肪為來源的能量消耗量,CIE與GDE的比較上並無顯著差異。脂肪累積代謝量與脂肪利用比率同樣未達顯著差異。但隨著運動時間的增加,兩者的脂肪利用均有上升的趨勢。自覺努力程度方面,GDE在第20~30 (10.6 ± 1.4)、30~40 (10.8 ± 1.9)、40~50 (10.4 ± 2.2)、50~60 (10.3 ± 2.4) 分鐘顯著低於CIE (12.0 ± 1.9、12.3 ± 2.2、12.7 ± 2.4、13.0 ± 2.6)。結論:持續跑步60分鐘,CIE的能量消耗雖然較多,但以脂肪為來源的利用量兩者並無差異。兩種模式均隨運動持續時間的增加而提升脂肪利用。在脂肪利用方面,GDE與CIE效果是相當的。GDE模式由於強度遞減,有助於延長更多的運動持續時間。因此強度遞減的運動模式是可以提供給民眾多一項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