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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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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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公立國中學生參與晨(課)間運動態度與規律運動行為之相關研究
    (2012) 谷祖梅; Ku, Tsu-Mei
    本研究目的在瞭解臺北市公立國中學生參與晨(課)運動態度與規律運動現況,比較不同背景變項學生間的差異,並探討參與晨(課)運動態度與規律運動行為間的相關情形。對象為臺北市公立國中學生,以自編「臺北市國中學生參與晨(課)間運動態度與規律運動行為調查問卷」為研究工具。依臺北市12個行政區域採分層叢集抽樣,發放問卷1,028份,回收有效問卷905份,回收率88.03%。所得資料以SPSS for Windows 18.0版套裝軟體進行描述性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雪費法事後檢定、卡方檢定及皮爾森積差相關等統計分析,顯著水準訂在α=.05。所得結果歸納如下: 一、學生參與晨(課)間運動態度,以「認知態度」最高、「行動意向」次之、「情意態度」最低;不同性別、實施次數、實施時間及實施球類時,學生參與晨(課)間運動態度,在「整體態度」及各構面得分差異皆達顯著水準,男生優於女生、參與者優於未參與者、實施20分鐘以上優於實施5分鐘以下、參與健身類及球類者優於未參與者。 二、運動參與頻率以每週平均2天、累積31-90分鐘、參與中等強度者最多、符合規律運動行為達33.8%;不同年級、性別、實施次數、實施時間及實施健身類時,學生規律運動行為差異達顯著水準,7年級>8年級>9年級、男生優於女生、實施3次以上、時間達20分鐘以上規律運動比率最高、參與健身類及球類運動者高於參與健身操類者。 三、臺北市公立國中學生「參與晨(課)間運動態度」與「規律運動行為」各構面間皆達顯著水準呈正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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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縣市國民中小學課間操(含晨間操)實施現況與阻礙因素之研究
    (2008) 管敏華; KUAN, Min-Hua
    2007年7月教育部提出「快活計畫」,以提昇中小學生中等運動量每週210分鐘為目標,因此課外體育活動的安排更形重要。本研究採問卷調查,以臺北縣市國民中小學體育組長為對象,旨在了解95學年度學校課間操(含晨間操)的實施現況及阻礙因素,並以描述性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比較,獲致研究結果如下: 一、課間操(含晨間操)之實施在頻率上國小優於國中,以每週1~2次居多,但在教材選擇方面則國中較為多元,在實施時間上國小以上午課間為主、國中則以晨間較多。 二、國中實施課間操(含晨間操)以「教材難度」、國小以「時間不足」的阻礙程度最為明顯,各項因素在國中的阻礙程度皆高於國小。 三、臺北縣市國中小課間操(含晨間操)「無實施組」各項因素的阻礙程度皆高於「每週1~2次組」與「每週3次及以上組」,且以「認知缺乏」的阻礙程度最高。 四、臺北市在「教師意願」、臺北縣在「能力缺乏」的阻礙程度較高,大型學校在「能力缺乏」的阻礙程度高於小型學校,位置處於城市的學校在「教師意願」及「時間不足」的阻礙程度高於位處鄉鎮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