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等恩:《孝慈錄》與明代母服的理念及其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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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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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和明太祖孝道觀念密切相關的《孝慈錄》為討論核心,探討「母親」在喪服禮制中的地位與明代統治者、士人所理解的孝道觀念之間的關係,進而聚焦於明太祖在位期間對其孝道理念的闡發,以及其後嗣君與士人討論及實踐《孝慈錄》的情況。
中國先秦古禮根據父系宗法制度規定,父親死亡,人子為父服最隆重的喪服禮斬衰三年,若母親去世,人子為母服喪則必須考量父親是否在世而有所調整,若父卒,為母服齊衰三年;若父在,則為母服降為齊衰杖期。父母同為人子孝順的對象,但「父服」和「母服」卻有「斬衰」、「齊衰」的差異,母服的年限亦因父親在世而再降為一年之喪。除此之外,母親的出身若是禮法地位低下的庶妾,人子為其服喪的等級,更隨著父親的爵位高低而有所減降,在在彰顯了「尊尊」凌駕於「親親」原則的父系宗法特色。
母服規範與母子情感的落差,隨著漢代以降封建社會的崩解越趨明顯,「緣情制禮」的呼聲也不斷出現,洪武七年(1374)因孫貴妃之死而產生的母服爭議即是明證之一。在此次爭議中,明太祖堅持「父母等恩」,母服與父服相比如此屈降實不合現實人情,遂下令今後子為母、庶子為生母之服皆與為父服齊等,皆為斬衰三年,進而製作了《孝慈錄》以作為明代喪服制度的定本,並為清代所承襲。
《孝慈錄》「父母同斬」的喪服禮制,不但衝擊了千年來父系宗法制度與倫理秩序,也遠遠悖離了士人長期研讀的儒家經典內容,是故,《孝慈錄》是否為士人所接受並實踐成為本文最為重要的探討面向。在議論層面上,明至清初士人贊同「為母服斬」服制與否,實與他們的個人經驗、身處的時代背景與學術思潮息息相關。在具體實踐方面,本文則利用嘉靖康妃喪服禮與明末士人周之夔(1586-?)生母喪服禮的實踐過程為例,深入探究在傳統中國家庭中的嫡庶尊卑禮法如何深深影響人子為母服喪的選擇。
本文藉由分析《孝慈錄》的理念及其從明代社會所得到的迴響,呈現禮制與情感兩者不曾中斷的互動過程,希冀更深入地了解傳統中國母子鏈結與孝道倫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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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明代, 明太祖, 孝慈錄, 喪服, 母服, 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