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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再論白居易「百道判」--以法律推理為中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1-06-01) 陳登武本文選擇以白居易作為唐代的一位「知識人」進行考察。通過他為參加「書判拔萃科」的科舉考試所模擬的「百道判」,分析他對唐律的理解與詮釋。 「百道判」是為應考「書判拔萃科」而作的練習題,其中頗有以模擬的獄訟案件,或經學、史籍所載的概念、掌故或史事,假設兩難情境之議題,續以判詞論述,從而展現其對於維護禮教倫理和法律秩序的態度與看法。 本文大致就「百道判」中直接涉及「純粹法律類型」的判進行分析,以闡述其推理與論述。白居易判詞的法律推理,明顯有以下幾個特色值得注意:一、重視違法事實的釐清。二、注意罪刑輕重的區分。三、採取「息訟」、「無訟」的態度。四、兼顧儒家禮教與法律規範。Item 歐洲議會對「西藏問題」立場的轉折與爭議(1975∼1992)(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2-06-01) 劉文彬西藏問題為當今國際間最受爭議也是最複雜難解的問題之一,因其不僅事關宗教自由及人權保障,更涉及主權爭執及民族自決等課題。除美國外,西歐國家所組成之歐洲共同體亦是達賴的主要支持者,其中尤以歐洲議會支持西藏自決最力。歐洲議會於一九八七年通過第一個決議案,支持藏人爭人權、爭自由的呼聲,然而一九八七年以前該議會面對中共政經利益的誘惑,不敢撻伐它的治藏政策,更不敢公開抜持達賴喇嘛的西藏自治的主張。一九八七年的西藏暴動雖使得歐體與北京當局自建交以來所刻意避免的意識型態衝突浮上檯面,惟當時雙方的友好關係並未因此事受損。歐洲議會仍對雙邊關係有若干期望。因此採取了一些具體而有利的措施。惟歐洲議會內部對西藏通的意見呈兩極化,意見上的分裂使其無法面對外界的質疑。一九八九年三月西藏又爆發新的暴動,歐洲議會決定給予北京更大的壓力,乃提出「沙克拉里歐報告」,全面支持藏人的自決權。然而,該報告因取材偏頗,以致大多數觀點就國際法及國際實踐經驗而言,均不無可議之處。復次,歐洲議會似有意支持藏獨,然而藏獨此一理念不但沒有穩固的國際法基礎,在當前的國際情勢中也無政治的可能性。Item 民初桂系治粵時期的廣東省議會(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1-06-01) 陳惠芬本文以1916 年10 月復會的第一屆廣東省議會的活動為中心,探討袁世凱帝制運動結束後,其與治粵桂系強權的互動關係,並進一步考察民初民主政治實施的問題。此一時期政治形勢多變,舊國民黨色彩濃厚的廣東省議會,熱情支持孫中山提倡的護法運動,並且成為國會非常會議的重要催生者。另一方面,桂系宣佈廣東「自主」,藉機壟斷廣東更多的資源;倚附桂系之政學會對廣東省政的參與,則對省議會的運作造成深刻的影響。由於桂系政權面臨嚴重的財政困難,急於籌措經費。廣東省議會嚴格監督 徵稅,使得雙方的關係益形緊張,進而發生彈劾財政廳長楊永泰的事件。此外,桂系為了爭奪廣東的軍權和財政權,使得廣東省長更換頻仍,引發不少風潮。在這個過程中,廣東省議會始終堅持「省長民選」和粵人治粵的理念,這個理念也逐漸成為廣大粵人的共識。然而,1919 年初開幕的第二屆省議會,卻已是交通系和政學會的天下。 桂系失敗後,國民黨取得廣東政權。陳炯明的「聯省自治」計畫,曇花一現。陳失敗後,孫中山逐漸將中國政制帶向一黨專政的新模式。當其他省份的省議會還在進行議事活動時,廣東省議會早已為國民黨所拋棄。如此看來,桂系治粵時期的廣東省議會,尚能伸張民權,維護人民利益。雖然成就有限,卻是廣東民主史上一段重要的經驗。Item 評介賈克琳.杜維涅.伯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7-06-01) 楊彥斌Item 原始白色與變異黑色(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2-12-01) 楊彥斌Item 清朝的繙譯科考制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3-06-01) 葉高樹Item 陳立夫與1930年代初期的訓政爭議(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9-12-01) 陳惠芬1930 年代初期陳立夫關於訓政爭議的相關言論乃是特殊時空下的產物,也是當時各種相關言論相互競逐的一部分。對陳立夫而言,這是訓政理論之爭,也是黨治和蔣介石的權力之爭。在1930 年代初期的訓政爭議思潮中,陳立夫重述孫中山的「伊訓」譬喻,堅持國民黨的訓政;其並強調北伐統一後規劃全國同步實施訓政的錯誤,認為六年的訓政期限乃是「假定值」,指出中國的現狀實是「軍政尚未結束」、「訓政尚未開始」;在軍政尚未結束時機,國民黨應賦予軍事統帥絕對權威,使其成為「軍事重心」。此外,他特別檢視訓政黨政最高權力機構-中政會及國民政府的運作效能,主張修正現行訓體制,建立「駕馭核心」。陳立夫1930 年代初期訓政爭議中的言論,與其說是對是否結束訓政、實行憲政作出回應,不如說是在堅持國民黨訓政的前提下,企圖從理論上解決北伐以來國民黨內長期的黨權、軍權糾葛以及領袖之爭的困擾,並嘗試從訓政體制的修正確立黨治權威的新模式。他所最關懷者,不是訓政是否合理可行,而是如何鞏固國民黨的黨治權威,並進一步將離散分裂的國民黨凝聚在以蔣介石為核心的領導下,為蔣「正名」。其從強化威權出發,與訓政中的民主意涵顯然背道而馳。這是陳立夫及蔣派人士的刻意追求、孫中山的「遺教」及其「權威」的示範,也是1930 年代國際獨裁潮流推波助瀾的結果。Item 梁武帝的功臣集團與梁初的權力結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1-12-01) 呂春盛Item 三國時代的山越與六朝的族群現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05-06-01) 呂春盛Item 東晉時期「晚渡北人」的形成及其不遇的原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 2013-12-01) 呂春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