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results
Search Results
Now showing 1 - 10 of 11
Item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區劃分對台中市政黨生態影響之研究(2006) 張閔婷; Chang, Min-Ting我國立委選舉原採「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此種選制的優點在於可使小黨有一定程度之生存空間,且政黨得票率與席次率可達相當一致性,但亦因如此,少數極端或行事鮮明之候選人,僅藉一定的票源即可當選,對政黨政治之發展較為不利,為革除此種弊端,我國從第七屆立委選舉開始,正式採行「單一選區兩票制」,各縣市立委的選區劃分也將從現行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由於將直接衝擊各縣市選情,因此選區如何劃分備受關注。 選區劃分雖只是選舉制度的構成要項之一,但若選區劃分存有瑕疵,即使選舉過程再公開透明,亦無法達成公正公平之選舉結果。在我國以往的選舉中,由於選區多半和行政區相吻合,在執行上較無爭議,因此選區劃分之問題較不受重視,但隨著立委席次減半及國會選舉制度改革的呼聲下,選區劃分成為各政黨積極角力之關鍵問題。 本文主要從選區劃分的研究出發,探討我國的政黨生態是否會因選區劃分而受到影響,以近五年各政黨選舉得票作為選票重分配之基礎,並以台中市三個不同的選區劃分方案模擬第七屆立委選舉結果,從研究中得知我國的政黨結構將逐漸朝向兩黨制發展,小黨的生存空間將大受影響,民意代表的比例代表性將無法正確反映;在選區劃分方面,劃分方案的不同,會對各政黨的席次產生影響。而劃分之執行,亦未能符合公平公正之原則。新選制之實施,預計將使我國之政黨生態面臨前所未有之改變。Item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對屏東縣政治生態影響之研究(2010) 李緯宗; Li Wei-Tsung民主政治歷經數千年發展,而成為近世普遍使用於人類社會政治組織的制度型態,其運作必須依賴選舉制度來加以落實,故而使得選舉制度成為維繫現代政治運作最重要的依據。我國立法委員選舉原本採用「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式投票制」,此種制度較符合比例代表性,可確保多元意見的呈現降低死票的產生,並促使候選人重視選區服務以落實民意政治。然而長期實施的結果,卻也造成派系操控政黨提名人選、黨內競爭使黨紀難以維持、政治人物風格極端素質低落、賄選暴力使選風敗壞等弊端,因此在2005年第7次修憲將第7屆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此兩種制度在選票結構、當選規則、選區規模上都大不相同,其政治效果自然也會有所差異。 本文之研究以屏東縣為範圍,其主要重點有二,第一部份是探討「複數選區制」改為「單一選區制」之後,屏東縣政治生態是否符合Duverger’s Law中「相對多數決選制之下容易傾向產生兩黨制」的論點,因此本文由2000年後屏東縣歷次重要選舉結果分析屏東縣政治勢力結構的現況,並以第7屆立委選舉結果屏東縣概況來加以比較分析。第二部分則在探討新選制下,屏東縣選區劃分為3個獨立小選區對不同政治勢力所產生的利弊關係與政治勢力版圖的變動。Item 候選人競選策略之研究―以第七屆立委選舉北市第二選區為例(2011) 許慧珍; Hsu Hui-Chen我國於2008 年第七屆立委選舉首度實行「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在第七屆立委選舉結果出爐後,台北市的選情國民黨大獲全勝,囊括八個選區的區域立委席次,原本北市唯一綠營基本盤大於藍營的第二選區(士林、大同),民進黨推派的候選人王世堅在最後關頭失守,由國民黨代表的周守訓勝出,王世堅為何敗選?而周守訓為何會在號稱綠營鐵票倉的大同區取得相對多數票? 本文以北市第二選區周守訓與王世堅的競選策略為研究主軸,針對候選人宣佈參選後,競選策略之抉擇、執行做評估,研究發現兩黨候選人雖然皆採行共識型競選策略,極大化本身的票源,但周陣營重視「甄補式策略」導向,開發第二選區中間選民的票源,拉攏選民的策略發揮作用;而王陣營偏重「強化式策略」導向,極大化民進黨基本票的忠誠度,主推意識型態戰,固守深綠卻忽略中間選票及民生議題,對王世堅選情造成不利,因此,建議候選人在策略選擇上,著重開發新的票源、議題訴求應重視基層民生建設,考量政治局勢後能審慎研擬競選策略。Item 選區劃分對政黨生態之影響--以台北市為例(2006) 陳慧菁; Hui-Ching Chen有鑑於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對我國政治造成的影響,進行單一選區兩票制成為我國國會改革的新方向。然而隨著選舉制度的變動而引發選區之變動,之中所牽連的層面與產生之影響性甚大,因此,在面對複雜的選區重新劃分,定要有一公正的制度以減少異議,達到落實改革的精神,因此如何將此一涉及高度政治性、爭議性之工作的爭議降至最低,將是我國推動政治改革的第一步。 本論文選擇以台北市做為研究之對象,探討選區劃分對政黨生態將產生之影響,並藉由分析德、日兩國實施的經驗,作為我國在執行選區劃分之參考,最後並試著預測台北市在經歷選區重劃後,可能形成的政黨生態,是否會走向兩黨制之發展。Item 行政區劃與單一選舉區劃分-以高雄市縣合併為例(2007) 羅映佳; In-chia Lo選區重劃(reapportionment或redistricting),與行政區劃其實都是相通的,兩者關係非常密切,前者是指各項選舉區域的重新設定,後者則是指行政區域的設定、調整或廢止。自從「國會改革」修憲案通過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規定,立法委員席次將減為一一三席,其選舉制度亦將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為配合選舉制度之調整,自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開始,其選區勢將有大幅變動;亦即七十三席區域立委之選區,將由各直轄市、縣市依應選立法委員名額劃分同數額之選舉區(單一選區)。選區重劃牽涉了政治人物與政黨的利益,充滿高度政治性,而行政區劃則牽涉人口分布與變動、地理環境等,需要非常專業性的規劃,如何調節兩者,以調整最符合選舉之公平性及代表性,是本研究最主要的焦點所在。本文透過文獻分析及整理、深度訪談,分析討論出最適合高雄市縣合併之行政區劃與單一選區劃分方案,並提出研究建議。以下為本研究各章節主要內容: 第一章是本研究之研究緣起與研究架構,是整個研究的骨幹。 第二章針對行政區劃的理論與原則作詳細介紹與應用。 第三章透視臺灣現行行政區劃的缺失與檢討,以對癥下藥。 第四章介紹高雄市縣地理與政治生態,並分別針對高雄市縣合 併之可行性質化分析與需求性量化分析進行探討。 第五章乃以第四章的分析為基礎,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建議為 輔,將高雄市縣區域立法委員單一選舉區劃分的可能方案,作 優劣分析,以尋求最適方案。 第六章模擬高雄市縣合併後,二級政府的區劃方案,並嘗試將 行政區與單一選舉區做出整合方案,接著研究其對高雄市縣政 治生態的影響。 第七章為結論,將研究結果與研究發現統整,並提出研究建議。 本研究係整合行政區劃與選舉區劃分之論述,其結論旨在試圖建構區劃理論或模式,從而為該領域之學術發展做出些許貢獻。Item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對台南縣政治生態之影響(2009) 黃昭富; Chao-Fu Huang「民主」常被視作一種政治制度,而選舉是民主政治最主要的實踐,人民可從選舉的運作情況去理解甚麼是民主政治,並表達人民對於政府政策的偏好。通常民主國家便是透過選舉制度,連結政府政策和人民意見間溝通的橋梁。我國立委選舉原採「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但我國實施此選制以來,長期為人詬病的地方在於選舉風氣敗壞、金錢賄選、派系操縱、暴力脅迫、政治人物競選和問政走向極端,且黨紀難以約束黨籍立委等問題,不僅存在多年,並有日益嚴重之勢。2005年任務型國大修憲通過後,確定了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制度的改革衝擊了各政黨,也改變了現行的政治生態。 2008年1月12日我國進行了第七屆立委的選舉,這是首次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舉,區域立委、全國不分區及僑選立委投票率僅58.5%及58.28%,創下了新低的紀錄。選舉制度的改變,衝擊現有的政治生態,立委席次減半、複數選區改為單一選區,都直接衝擊各縣市選情。本文以台南縣為研究對象,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南縣劃分為三個小選區,每個選區改採相對多數決制選舉一名立法委員,而選舉制度、選區劃分將對選舉結果產生重大的影響,關係到政黨生態變化。 本文並以過去台南縣歷次選舉各政黨的得票結果,假定選民投票意向不變,將選票重分配,模擬台南縣三個單一選舉區選舉的結果,與第七屆台南縣立委選舉結果作比較,驗證是否符合Duverger提出Duverger’s Law:「簡單的相對多數決有助於促成兩黨制」,即實施單一選區對於兩大政黨具有優勢。不同的選舉制度對於我國的政治生態會有著高度不安定的影響,單一選區兩票制的實施,將使我國的政治生態產生前所未有的改變。Item 我國立委選制改變對候選人選舉策略的影響─以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台北市第六選區為例(2012) 吳珮安; Wu-Pei-An從2008年的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開始,我國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即邁入另一個新的里程碑。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會有三項重要的改變: 第一, 立法委員席次將原有的225席次減為113席(區域立委73人、平地和山地原住民立委各為3人、不分區立委34人); 第二, 區域立法委員選區重新劃分,將直轄縣市、縣市共劃分成73個選舉區; 第三, 原來所施行的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under Multi-Member-District;SNTV-MMD),改為單一選區兩票(Single-Member District and Two-Vote System;SMD-TVS)並立制(Separated Two-Vote System)。 新選舉制度的實施可能會影響選舉的過程及結果,諸如各政黨候選人提名策略與宣傳方式等,更甚影響至各政黨之內部紀律。由於選重劃足以造成各政黨勢力變化,影響各候選人之競選策略,進而可能造成民主政治上重大變化,故本研究將針對我國選舉制度改變之後,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策略是否有所改變作探討。Item 立法委員選舉單一選區兩票制之研究(2006) 陳春輝; Chen, Chun-Hui本研究旨在探討我國國民大會2005年6月7日複決通過修正憲法增修條文,其中之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從兩百二十五人減半為一百一十三人,並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選舉產生之相關問題。 立法委員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七十三人,每縣市至少一人。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三十四人。區域立委席次依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不分區及僑選立委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的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本研究就章節安排而言,第一章緒論第二章立法委員選舉機制之變革過程第三章立法委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政策環境第四章外國國會議員實施單一兩票制之經驗檢視第五章台灣實施立法委員單一選區兩票制之問題與對策第六章結論。 回顧過去五十年間,立法委員選舉制度所採行之「單記不可讓渡投票法」(或通稱「大選區」制),不但造成地方派系林立,黑金政治氾濫,賄選買票嚴重,立法委員提出之議題及其表現易走極端,而且影響立法院議事品質與效率。 另立法委員選區劃分原則及其他重要部份;一、如何規劃選區之原則,而符合公平正義?二、如何規劃單一選區兩票制?採併立制或聯立制?而符合台灣當前政治人文文化?三、檢討政黨門檻設置比例之規定,而能切合各政黨之發展?所謂論者不一、沸沸揚揚,各方關切此起彼落……。 選區劃分過程可能造成現任立委、地方派系與政黨之間利益的衝突,因區和鄉鎮市人口太多或太少,而必須進行跨區或跨鄉鎮市的行政區的選區整併與重劃時,應考慮地理上之相連性、生活圈的共通性,避免出現所謂「傑利蠑螈」(gerrymandering)的偏差作法,在美國有所謂黨派利益重分配的「傑利蠑螈」不當劃分情事。 選區劃分務須合乎公平代表性:即每位代表所代表的公民數應大致相當,除非性質特殊以避免在代表性上產生落差。區域保障原則性:根據憲法所定之選區劃分基本單位,都應保障其席次,而不論其人數之多寡,其目的在特別保障每一個選區劃分基本單位,都能推舉自己的代表,以將住民之意見反映於立法院,並保障該區域之利益。行政區域完整性:劃分選區時,應儘量配合與地方行政疆界一致,倘有區隔縮小之必要,界限是簡潔而連續的。建立公平公正之選區重劃機制性:以避免引發爭議。 單一選區兩票制是「一票選人、一票選黨」,台灣的制度依照習慣比較會傾向日本並立式,也就是區域票和政黨票分開計算;德國聯立式是區域當選席次扣除後,由政黨票決定各政黨總席次比例,再分配比例代表席次。鑑於德國聯立制,如某黨在小選區當選的席位,已超過該黨總當選名額,則該黨在政黨比例部分,將無法分配到任何名額。這種情況將造成該黨有競選活動,有提候選名單,選民有投政黨票,政黨也得相當多的選票,卻分不到任何席位的情事,致使投政黨的選票失去意義,有違我國選舉投票慣例,及國人的認知模式。若從這個角度看,似採日本並立制較為簡易可行,然本研究建議採德國聯立制較合乎當前政治需要及小黨生存發展。本研究擬以務實的研究態度研究出成果,能提供相關單位參考。Item 我國中央政府體制選擇之研究--以內閣制為分析基礎(2005) 陳佳君本論文主要是探討自二千年台灣歷經第一次政黨輪替之後,產生許多的憲政困境,也引起社會大眾開始探討我國的中央政府體該何去何從。而本文以「制度抉擇」、「憲政體制」、「制度影響」等三個層面,來探討我國憲政朝向內閣制發展之可行性與影響,並分別從先進國家之經驗、我國憲政之變革、當前憲政之困境等角度,來說明未來採用內閣制之實行方式與該具備的相關配套措施。其章節安排如下: 第一章:「緒論」。本章是在說明本論文之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方法與架構、研究範圍與限制、及名詞釋義與文獻探討。內容上共分四節。期望能夠站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利用正確有效率的研究方法,來達到本論文之研究目的。 第二章:「民主國家中央政府體制分析」。憲政制度的形成與西方國家的歷史演變有極大的關係,例如:英國過去國王與國會之間的爭權與對立,逐漸發展出虛位元首的內閣制。而美國早期移民百姓長期對英國國會壓迫的不滿,便決定採用三權分立的總統制。而法國在第三與第四共和時期經歷內閣更替頻繁與政局混亂的情形下,一九五八年法國戴高樂總統便主導修憲,大幅擴充總統的職權,形成特殊的「半總統制」。因此,藉助西方國家的實行經驗,為我國未來憲政的制度抉擇提供絕佳的參考依據。 第三章:「我國中央政府體制之理論與實際」。我國中央政府的體制大致上受到兩個人物的思想影響甚大,第一位乃是孫中山,另一位乃是張君勱。前者的遺教是中華民國立國的根本,也是憲法的重要根據。過去在民國二十五年時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是根據孫中山的構想,而到了民國三十六年所公佈的「中華民國憲法」則受到張君勵的思想影響。本章乃是以這兩位的憲政思想為主軸,討論兩者之間的差異。 第四章:「修憲後中央政府體制之變遷」。民國三十六年中華民國憲法之制定開啟了民主紀元之里程碑。然而,由於受到國共內戰之影響,政府頒行了「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大幅擴充總統之職權,以加強總統應變之權力。憲法本文便遭到凍結,一直到民國八十年五月才廢止。而當時的前總統李登輝便開始推動一連串六次的修憲工程,將憲法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因此,有必要透過歷史的回顧,來檢視我國憲政變動的軌跡,並加以檢討反省,為未來的修憲找出明確的方向。 第五章:「修憲後中央政府體制運作之困境」。近年來經過六次的修憲,使得至今我國的中央體制到底歸於何類,朝野缺乏統一的共識,並形成「一部憲法、各自表述」的爭議,這是現今最嚴重的憲政危機。尤其,台灣在經過2000年總統大選之政黨輪替後,更突顯出憲政運作的困境。其中總統、行政院與立法院之間的權力制衡與競爭,更是憲政問題的核心。所以,必須將所有問題加以分析歸納,找出其解決之道。 第六章:「我國中央政府體制朝向內閣制發展之探究」。綜觀全世界民主國家的憲政經驗可以得知,內閣制是最普遍被採用的制度,除了美國的總統制是較為例外特殊的。並且以民國三十六年張君勵制憲時的憲政理念也是朝向內閣制設計的。因此,現行「半總統制」的實施為當前的憲政帶來許多的危機與缺失,倘若,我國未來的修憲能朝向內閣制來發展,不僅變動幅度最小,也可以解決許多當前的憲政困境,這也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 第七章:「結論」。本章為論文之收尾,總共分為三部分,第一節為研究發現,乃是在本文寫作過程所發現的相關疑點或有待解決之困境,並且嘗試整理出所有相關問題之間的脈絡,以釐清現行制度之盲點。第二節為研究建議,乃是針對上一節所整理之問題,根據本文所歸納的相關探討提供解決之道,並給有興趣之研究人士提供一些淺見或方向。第三節為研究展望,乃是針對本文無法探究的部分加以提出,並期盼有興趣之讀者能繼續加以研究之。Item 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選區劃分對政黨生態影響之研究(2006) 許瑞宜; Hsu Jui-Yu民主化的過程,定期舉行的各項公職人員選舉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民透過選舉管道選出代表來表示對政策之喜好。過去我國立委選舉採取單記非讓渡投票法(SNTV),造成選風敗壞、候選人走偏鋒、派系政治等負面的影響。有鑑於此,我國推動選舉制度之改革,於2005年通過憲法修正案,確定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採取「單一選區兩票制」方式產生。 新的選舉制度的施行,首先要面對的難題是選區劃分。選區規劃是選舉制度中的重要的一環,影響選舉制度改革成敗,選區劃分因為牽涉到政黨、政治人物之利益,足以決定政黨勢力之消長,決定候選人的選情,具有高度政治爭議性的工作。Duverger提出Duverger’s Law認為相數多數決傾向產生兩黨制,單一選區實施對大黨有利,小黨則否。本文以彰化縣為研究對象,探討面向有二:一是以選區劃分公平代表性原則,對彰化縣選區劃分之方案進行檢驗;二是以過去選舉得票資料探討選區之改變對現任立委、政黨生態產生之影響。過去選舉結果來看,彰化縣的基本盤是藍營大於綠營,研究發現彰化縣選區劃分,國民黨將為受益者,對其他政黨會有席次上的損失,並會造成政黨生態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