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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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者創造內容商品化之分析- 以Facebook為例
    (2014) 劉佩綺; LIU-PEICI
      社交網站Facebook創立至今逾十年(2004~2014),從一個美國哈佛大學交友網站發展成為擁有12億名使用者的全球性社交網站。Facebook顛覆過去網路匿名之特性,不僅改變當代社會人們溝通、共享之意涵,其營利模式也與過去網站有所不同。2012年5月18日,Facebook以FB為代號於美國那斯達克股票市場上線交易,相當於宣告Facebook正式邁向營利之路。然而,Facebook資本積累模型係將使用者個人資料販賣予廣告主進行針對性行銷。當Facebook使用者不僅是平台內容生產者也是消費者,其所付出之勞動皆被平台與廣告主利用。   因此,本研究從政治經濟學批判取徑,以過去文獻與調查資料了解Facebook商業化歷程、營利模式與市場競爭,更重要的是從Facebook平台眾多商品形式之中,了解各項商品化過程與權力不均之所在,再進一步分析Facebook商品化對使用者及整體社會之影響。   研究結果發現,Facebook商業化歷程透過併購方式擴張於社交網站市場中之地位,且尚未出現可與之匹敵之競爭對手,廣告主或使用者皆須遵守平台之規則。其次,Facebook透過使用條款合理化對使用者資料之運用,販售資料範圍包含使用者個人資料、線上行為等,更甚者私人訊息也被記錄用以分類使用者喜好。再者,Facebook於2011年推出新型態廣告動態贊助(sponsored stoties),利用用戶之間的朋友關係進行廣告,並將使用者瀏覽之網頁空間欄位直接供廣告主競價,可視為社會關係之商品化。綜合而言,使用者於Facebook平台中付出實質勞動創造內容,勞動過程與成果皆被平台所利用,其中生產成果涉及使用者文化品味與美學標準,當Facebook與廣告主將之連結至消費社會之中,代表使用者的非物質勞動轉變為控制使用者消費之工具,且不自覺成為資本主義下加速商品流通的一員。更重要的是,無論個人資料、線上行為的監視與出售過程皆不主動告知。於此,使用者不僅是生產者更是消費者,付出免費勞動替平台生產價值的同時,又被做為商品販售。然而,平台種種cookie、追蹤技術的執行,讓使用者個人資料散佈至廣告與第三方平台,也代表使用者隱私資訊之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