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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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模式之研究-以六個企業型基金會為例(2009) 侯怡如; Yi-Ru Hou研究目的-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早已名列全球公共政策議程之中,且重要性日漸提高。是經濟全球化過程中備受注目的議題,越來越多國際組織針對企業社會責任訂定標準,並有許多跨國公司將其營運活動(對社會及環境的)影響評估,列入公司所發行的年報中,部分國際組織也會定期發表研究報告。因此可看出企業社會責任在現今社會之重要性。現今的企業型基金會大多都趨向於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因此本研究欲探討企業型基金會在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下之運作模式。 研究問題-欲從國內外文獻中分析,了解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意涵與其發展,並藉由六個不同運作模式之企業型基金會個案研究,來檢視策略性的價值與重要性,以作爾後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研究發展,同時給予其他非營利組織參考建議,所以引發本研究以下三個問題:分別為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興起原因?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運作模式?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影響? 研究方法-以文獻分析法及三角檢核法為主,研究對象則是金車教育基金會、技嘉教育基金會、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及朝邦文教基金會等六家企業型基金會,且以立意抽樣方式進行半結構式之訪談,訪談大綱以環境、結構、功能三方面來設計訪談問題。訪談過程以錄音為主,紀錄為輔,以避免遺漏口語訊息,進而分析研究目的。 研究發現-本研究之企業型基金會各具有獨特性,也兼顧到社會上之需求,兼具社會功能及促進社區發展,也從相關文獻之探討、相關文件資料的蒐集與訪談結果的分析,獲致以下結論:一、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興起已為現今社會之趨勢二、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之運作模式已由回應式趨向於策略式之運作三、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不容小覷。 研究建議-受訪者資料發現給予以下三點建議:一是建構支持策略性企業社會責任發展之環境,二是結合互補式的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模式-以贊助加操作兩者融合並行,三則是適當調整組織內之成員以利運作。Item 社會投資形模與其責信之研究(2009) 張馨方研究目的—社會投資源自於社會企業中,企業社會責任底下的一環,它之所以會興起,主要原因是在解決傳統捐贈效能的問題,然而,由此所衍生出的核心價值之衝突,使得捐贈者/企業與受贈者/非營利組織往往在社會投資的模式中,無法達成雙方平等自主的可能性。故本研究旨在探討社會投資的內涵及其樣態,與其所需的責信機制架構,以開創彼此在社會投資策略中的雙贏局面。 研究問題—為了達成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在社會投資模式中的雙贏局面,瞭解社會投資之模型與其責信內涵,則為本研究的重點所在。據此,本文擬探討以下三個研究問題:1.何謂社會投資?社會投資的責信內涵為何?2.何謂社會投資之模型?社會投資的整體概念為何?3.各種社會投資的樣態,其所需要的責信機制為何? 研究方法—本研究在資料搜集的部份將透過文獻探討的方式來進行;在資料分析的部份則將透過次級資料分析法中的彙總/後設研究法來進行;在研究對象的部份,因本文關注的焦點主要是在社會投資與其相關的責信議題,故社會投資及其責信內涵即為本文之研究對象;而在分析單位的部份則是著重在企業組織及非營利組織的組織層級。 研究發現—就社會投資的樣態而言,本研究根據社會投資之形模過程,建構出狹義的社會投資、公益創投、許可同意、以業務為基礎的倡導、贊助、聯合議題倡導、社會合作社、微額貸款/微型創業、社區企業、庇護工廠、公益平台等十一種社會投資的類型,其中,並區分為由企業或由非營利組織所主導的兩種樣態。而就社會投資之責信內涵而言,本研究是採用Suchman對於合法性的解釋,即實用性合法性(成文法)、道德性合法性(不成文法),與認知性合法性(內化)的概念,以及責信的控制機制,即強制力、規範及誘因的面向來建構出社會投資之責信架構。 關鍵字:社會投資、社會企業、責信、企業社會責任Item 社會企業家人格特質之研究-以營利型為例(2016) 鄭惠如; Cheng, Hui-Ru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認為社會企業是任何可以產生公共利益的私人活動,具有企業精神策略,以達成特定經濟或社會目標,而非以利潤極大化為主要追求,且有助於解決社會排斥及失業問題的組織。2014年9月行政院核定之「社會企業行動方案」,述明「社會企業」是指解決特定社會問題為核心目標的創新企業組織,透過一般商業營運而非捐贈的模式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其不僅可以增加就業機會,亦可達到社會公益的目的,以平衡社會發展。其中更將社會企業分為「非營利組織」及「營利組織」,「營利型社會企業」是由傳統企業的企業社會責任,發展轉型為社會企業,正好是J. Gregory Dees 所提出「社會企業光譜」中由右到左的歷程。 人格特質是不同個體面對不同的環境或壓力時,為了適應而產生不同於他人的特殊行為與因應模式。臺灣企業有將近98%屬中小型企業,為整體經濟體系之主力;然而,面臨種種經濟環境的困境影響,許多中小企業仍能繼續實踐企業社會責任,與跨國企業互別苗頭,其原因就在於企業家精神。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營利型社會企業家」之人格特質,以三到五位臺灣以中小企業風貌呈現的「營利型社會企業」的創辦人為研究對象,以深度訪談法為搜集資料的主要來源、MAXQDA質化資料分析軟體編碼歸納、輔以NEtS特質與人際風格評量佐證,將所得資料以質的研究法予以分析、歸納。由研究結果可得知在臺灣何種人格特質的企業主願意將公司的運作成為解決社會問題的一個環節,將社會大眾與社會弱勢族群連結,攜手共創多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