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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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賞有常典:「義民」旌表與明代地方社會
    (2024) 劉安哲; Liu, An-Che
    本文以明代「義民旌表」制度,以及被國家旌表為「義民」、「義官」的人民為核心,透過民間助賑探討國家對社會財富的重視與運用,以及獲旌富民對地方建設與社會秩序的影響。獲旌表的「義民」、「義官」為響應官方勸分號召,於災荒時提供物資賑災的富民。他們懷有貧富相資的無私精神,願捐獻私產紓緩政府救荒、賑貧的財政負擔,並為災民帶來生計上的援助,降低天災人禍對社會秩序的衝擊。政府為勸富戶出賑,以國家殊榮作為誘因與補償之道,但並非每次都能奏效,其中隱藏著官民之間的角力。統治者表彰賑濟之民並非起自明代,但自明代起,政府訂定詳細的旌表標準,並將這些旌格推行至全國各地,故得見為數可觀的「義民」,義民旌表趨於制度化。然稍晚施行的捐納制度,亦由官方勸誘平民捐獻錢糧,與義民旌表之間存在競爭關係,使家產豐饒者有旌義以外的選擇。 旌獎表揚與徭役優免使義民名利雙收,他們多以此殊榮結交士紳,並且鼓勵族內親人同樣出粟賑濟,使一家內有多位義民;或是栽培後人從事舉業,提升家族的社會地位。地方上的公共建設常有義民參與其中,他們利用家中財富與影響力協助政府推動政務,有利於當地社會發展。然而,有的不肖義民被旌表後目無法紀,危害鄉里秩序。明廷決議追討義官的冠帶,以此作為對違法義民的警惕,顯示義民所具有的旌表榮譽並非永久,政府保有追奪的權力。 晚明地方官吏為節省支出,將額外的力役加諸於義民身上,形成「義民差役化」的現象。此舉導致許多富戶失去追求旌義的動力,因而避不出賑。官方為彌補財政缺口,只好尋覓新的勸分對象,改將旌義榮譽授予宗室成員或官吏,打破旌表對象通常為平民的慣例。官員與宗室獲旌,象徵著明末國勢衰頹、國庫收支入不敷出,最終導致獎勵人民捐賑的制度淪為官方開源以及權貴階級增添名譽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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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的書籍管制政策:以坊刻考試用書為中心
    (2022) 陳美儒; Chen, Mei-Ju
    本文以坊刻考試用書為重心,探討明代的書籍管制政策及其實際運作,透過制度史與社會文化史之角度,考察明廷對坊刻考試用書的管控及其執行,其中尤其關注作為政策主要執行者的提學官所扮演的角色。國家權力介入坊刻考試用書出版,主要方式為頒布禁令,並由主掌地方學政的提學官負責執行。然提學官的執行可能因其對考試用書的態度,或學術理念的不同而有差異,造成國家禁令難以徹底實行。除禁令外,朝廷也會藉由政策提倡形成柔性引導,使坊刻成為導正士風的助力,如提倡重視後場的政策,配合地方提學官考核標準的調整,促使書坊出版有關後場的科舉用書。 其後藉由針對三個個案的探討可知,朝廷對考試用書的禁制,除因破壞士風與違背官方程朱理學外,也出於其對朝廷權威的干犯。但在禁令實行的過程中,皇帝的態度、禁令的懲罰力度、提學官在地方執行上的自主性,以及坊刻快速傳播造成禁燬不易等等因素,都可能造成書籍管制政策難以徹底落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提學官積極性的個別差異,作為地方實際執行的人員,各地提學官對於禁令執行的方式,尤為影響明代坊刻考試用書控管成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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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的建文朝歷史記憶
    (2013) 何幸真
      靖難戰爭後,明成祖掌握了歷史的解釋權,嘗試將「過去」形塑為能支持其政權合法性的樣貌。但日後相關記憶的發展走向,卻使其成為政治力量操控集體記憶的一個失敗例證。這不僅是因為儒家忠君思想在明代被以空前的力度強調,當時政治、社會與文化等層面,也都存在支持原有記憶存續,甚至創造新記憶的機制。   明代的建文朝歷史記憶主要是由官方論述和民間記憶,在彼此競爭又相互影響的互動中形成,其發展又涉及靖難戰後朝廷的相關寬赦、弛禁與崇陞。文人群體──特別是南方文人──掌握了許多延續該段歷史記憶之媒介的生產與運作,使相關記憶在形塑過程中,有不少與文人文化結合的情況。建文諸臣的忠烈事蹟、建文帝的出亡傳說,是此類記憶中最受矚目且最豐富的。前者發展的動力,主要來自諸臣原鄉標榜故里人物的需求,以及士人激發忠義、裨益世教的願望;後者則反映了明人面對殘酷的歷史發展和不完全的政治弛禁,渴望替建文帝討回公道的心態。然而永樂一系政權的合法性問題,以及明人對成祖的尊崇,又與懷念建文政權、認同建文君臣的記憶與情感有所衝突。為了消除此類衝突、撫平歷史傷痕和促進政治弛禁,調和成祖與建文君臣的論述也應運而生,構成明代建文朝歷史記憶最重要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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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等恩:《孝慈錄》與明代母服的理念及其實踐
    (2012) 蕭琪
    本文以和明太祖孝道觀念密切相關的《孝慈錄》為討論核心,探討「母親」在喪服禮制中的地位與明代統治者、士人所理解的孝道觀念之間的關係,進而聚焦於明太祖在位期間對其孝道理念的闡發,以及其後嗣君與士人討論及實踐《孝慈錄》的情況。 中國先秦古禮根據父系宗法制度規定,父親死亡,人子為父服最隆重的喪服禮斬衰三年,若母親去世,人子為母服喪則必須考量父親是否在世而有所調整,若父卒,為母服齊衰三年;若父在,則為母服降為齊衰杖期。父母同為人子孝順的對象,但「父服」和「母服」卻有「斬衰」、「齊衰」的差異,母服的年限亦因父親在世而再降為一年之喪。除此之外,母親的出身若是禮法地位低下的庶妾,人子為其服喪的等級,更隨著父親的爵位高低而有所減降,在在彰顯了「尊尊」凌駕於「親親」原則的父系宗法特色。 母服規範與母子情感的落差,隨著漢代以降封建社會的崩解越趨明顯,「緣情制禮」的呼聲也不斷出現,洪武七年(1374)因孫貴妃之死而產生的母服爭議即是明證之一。在此次爭議中,明太祖堅持「父母等恩」,母服與父服相比如此屈降實不合現實人情,遂下令今後子為母、庶子為生母之服皆與為父服齊等,皆為斬衰三年,進而製作了《孝慈錄》以作為明代喪服制度的定本,並為清代所承襲。 《孝慈錄》「父母同斬」的喪服禮制,不但衝擊了千年來父系宗法制度與倫理秩序,也遠遠悖離了士人長期研讀的儒家經典內容,是故,《孝慈錄》是否為士人所接受並實踐成為本文最為重要的探討面向。在議論層面上,明至清初士人贊同「為母服斬」服制與否,實與他們的個人經驗、身處的時代背景與學術思潮息息相關。在具體實踐方面,本文則利用嘉靖康妃喪服禮與明末士人周之夔(1586-?)生母喪服禮的實踐過程為例,深入探究在傳統中國家庭中的嫡庶尊卑禮法如何深深影響人子為母服喪的選擇。 本文藉由分析《孝慈錄》的理念及其從明代社會所得到的迴響,呈現禮制與情感兩者不曾中斷的互動過程,希冀更深入地了解傳統中國母子鏈結與孝道倫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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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深(1477~1544)家書之研究
    (2009) 陳烱智
      本文透過整理、分析、討論並比較陸深《儼山文集》中的家書內容,描述明代上海士子在科舉事業之中,諸如家庭關照(資料的蒐集、財力的支持)、應考要領的提示、對於科考公平及競爭激烈的議論,及陸深有關修身齊家、家庭經濟管理、為官進退的討論等面向,以考察明代中葉士人的父子關係。   透過本研究,在微觀層面實證史料的爬梳與整理之後,能夠細膩地呈現明代中葉士人父子關係中「情」的深厚度,展示家書中「理情兼備」的一面。再者,進一步研究明中葉上海浦東地區開發的實況,及當時士人對於管理家庭經濟的觀點。最後,則是探討陸深對明代中期政治社會的看法,尤其是他針對松江或上海浦東地區風氣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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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的商旅風險論與商人文化—以商書為中心
    (2010) 孫詩怡
    明代商書的編纂,多根據作者自身經商的經驗而來,包括在行旅中的觀察、體會,以及蒐集所需資料之後所流傳下來的商人用書。商書不只記載交通方面的路程,舉凡物產知識、時機掌握、與人相處的準則,皆成為明代商書的主要內容。商書不僅告訴商人經商時會遭遇的危險,還把涉入商場的教戰守則,化為簡單扼要的文字記載下來,成為教條式的勸誡,因此藉由商書可瞭解明代商人出外經商時的風險及其防範之道。 本文從明代商書出發,以《一統路程圖記》、《華夷風物商程一覽》、《士商類要》、《江湖歷覽杜騙新書》、《客商一覽醒迷》為主要文本,探討商書中展現的商旅風險觀及其防範之道。歸納商書內容可以發現,明代商書對山川險夷、盜騙之災、牙行侵詐、偽銀之害等四類風險的記載最多,顯示這些風險為明代商人最常遇到的狀況。面對商旅風險,商書中散見各式各樣的規條,教導商人如何解決,這些因應方法即是商人強調的風險防範之道。商書中的防範之道包括識人之學、政治奧援、鄉里紐帶、占候出行,這些防範之道主要目的為降低風險,使商人貿易活動順利。明代商書體現商人集體意識的擴大,商人文化展現在務實性與冒險精神上,以獲利、降低風險為主要目標。然而,客商並非一味地消極避險,而是積極地瞭解風險,提出切實可行的問題解決模式。 商書為商人口述或親歷經驗的總結,並將經驗轉化為文字,一旦成書,書中的內容無形中便會形成一套專業化的學問,且藉由書本的物質形式廣為流通。反映了為數眾多的客商群體的想法,因此,其商業風險論述形成了以商人為主的知識體系,呈現出商人視角下的商業理念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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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王直(1379-1462)研究
    (2017) 林家維; Lin, Chia-Wei
    王直(1379-1462)為明代永樂朝至天順初的政治人物,仕至吏部尚書。王直出生於文學、舉業興盛的江西。祖父、叔祖和父親的言傳身教與任官經歷,培育王直謹慎嚴肅的性格,堅定他求學仕宦的志向。王家與其他泰和故家大族的士人,通過聯姻、交友、師從關係親近,成為王直青少年時求學與交往的對象,文風受到薰陶而帶有地方特色,即是符合成祖的喜好與臺閣特色的雅正文風;世家間交錯複雜的關係,也形成王直日後的官場人脈。 明初政治動盪,使江西籍官員數量與勢力增長。成祖於首科大量取士,使王直舉進士後,同年與同鄉官員甚多,得迅速融入官場、擴張人脈。王直登科後進入翰林院,以文學見長,勤奮不懈,表現優秀,加上與館閣官員同鄉、姻親或父祖往來之情,使他受到器重、獲得擢升且參與要事:召入內閣書寫機密文字、充任東宮監國、扈從成祖北巡、與修《太祖實錄》等。王直又以東宮官輔導太子,在洪熙、宣德朝得以文才受到肯定,維持永樂朝的政治優勢,屢參與科舉主考、擔任庶吉士館師與經講官。這讓王直與新科官員有師生情誼,使人脈網絡遍布內外。儘管翰林院職掌被內閣取代而地位下降,王直卻隨著內閣權勢增長而上升,資歷的增長後更成為翰林院名聲與地位居首者。 王直未能獲得楊士奇等閣臣的推薦入閣,改調為禮部侍郎,後擢陞為吏部尚書。正統朝時,保舉用人逐漸受到限制,削弱內閣侵奪吏部銓選的權力,也提昇王直與吏部的權勢和地位;但英宗與宦官對進退用人的干涉,使王直受到言官彈劾與侍郎牽制。王直端謹持重、廉慎自守,獲得用人公平的讚譽,成為朝中素有德望的累朝老臣。三楊逝世後,王直於朝中擁有超越新閣臣的政治地位,率領群臣上奏諫止親征。英宗御駕蒙塵後,王直以其性格操守和權勢地位,推動冊立太子、郕王監國、推舉兵部尚書于謙等人才,因應國變,安定局勢。隨著戰況變動,王直雖明瞭景帝對英宗的顧忌,仍頻繁上奏勸諫遣使、議和與迎復太上皇。王直雖屢得封贈、恩賞,卻不得景帝信重,建言多不被採納。景帝拔擢藩邸舊臣等官員,牽制王直在吏部的權勢,也使吏部堂上官超額;王直年過七十、老病影響朝參卻仍未致仕的情形,更受到輿論抨擊、言官彈劾。王直的權勢、地位與名望下降,使他無法請求遣使、影響易儲、勸諫復儲,只得屢屢乞休以表達政治理念。景帝留任王直,也凸顯他擁有相當高的政治地位與聲望。 王直以他在景泰朝的表現,得成為英宗復辟後,少數享受恩禮優待且安然致仕的重臣,保有良好的名聲;且在逝世後獲得當代少見的禮遇,尤其是王直的諡號「文端」、議諡與誥勑,體現英宗肯定王直的性格與表現。官方評價之外,王直也藉著他僚屬、後輩與子孫,撰寫文章、刊刻著述,不斷累積品行、用人、文學各方面的正面形象,維繫良好的聲望與評價。但英宗對景泰朝政治的顧忌與粉飾,當時士人多避諱不言,王直又無須子孫爭取平反,使他缺乏在易儲表現的記載。隨著時代與品評觀點的變化,明代中後期的私家著述轉而探討景泰君臣的易儲表現,遂有輿論批評王直在易儲持之不堅。 王直仕宦的時期,適逢明廷政局動盪,對朝政與局勢影響深遠,得以反映明代由前期興盛轉向中期勢衰的局勢變化。王直卻能從中安然的功成身退,凸顯他仕宦表現、為人處事的特殊性,尤其諡號「文端」更是點出他的人格特質與仕途表現。王直的政治經歷與事件中的表現,不僅彰顯他的政治地位,也得體現中央權力機構之間:皇帝、內閣與六部之間,權勢與制度的互動關係。王直任職吏部尚書時,雖重視他人的建議與推薦,並未堅持只由吏部進退用人,皇權、閣權和宦權得介入吏部事務,但王直作為吏部尚書擁有相當高的干涉權力,使吏部不至於淪為附庸的辦事機構,而能發揮應有的體制作用,對於官員任用政策的延續與平穩發展有極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