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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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系-大素描教室

一、沿革與概況

本系創立於1947年(民國36年)8月,初為四年制圖畫勞作專修科;1949年(民國38年)更改系名為藝術系;1967年(民國56年)更名為美術系。1974年(民國63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兩組,進行專業教學。1975年(民國64年)實施三、四年級分為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進行專業教學。2005年(民國94年)實施國畫組、西畫組、設計組三組,分組招生與專業教學,自2009年(民國98年)起設計組將逐年移轉獨立為視覺設計學系。

碩士班成立於1981年(民國70年),初設有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分六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07年(民國96年)起中國美術史組、西洋美術史組自本系移轉獨立為藝術史研究所;2011年(民國一百年)起,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藝術指導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五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因本校設計研究所及視覺設計係整併後,調整為國畫組、西畫組、美術教育與美術行政組、美術理論組,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

博士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初設有西洋美術史組、中國美術史組、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與管理組、創作理論組(水墨畫、繪畫、藝術指導、藝術評論),分五大組招生與八小組專業教學。2011年(民國100年)起,調整為創作理論組(水墨、西畫、藝術指導)、美術教育組、美術行政組與管理組、美術理論組(西洋美術史、東方美術史、藝術批評),共四組招生與專業教學。2012年(民國101年)起,再次調整美術創作理論組中的藝術指導組為新媒體藝術組。

週末在職進修碩士專班成立於2000年(民國89年),現設有美術教學班、藝術行政班、美術創作班(水墨畫組、繪畫組),分班與分組招生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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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創立迄今,已歷六十四年載,為臺灣歷史最悠久之高等美術學府。六十多年來畢業生遍及海內外,尤其國內之中等學校、大學、美術館、博物館、文化中心、美術機構等單位擔任館長、主管、系所主任、院長、董事長等重要職務,以及美術史學者、美術評論家、專業藝術家等,表現傑出。全國近三十所大學美術相關科系和研究所之大半師資皆畢業於本系所。公費時代,師大美術系每年畢業生均分發至全國各地中學,從事美術教學,因此,城鄉皆可見其畢業生。部分畢業生於服務期滿後,轉向學術研究或創作研究,隨後轉任職其他文化機構者眾多,發展途徑多元。隨著1994年(民國83年)起逐年減除公費名額之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逐漸轉型成為綜合大學,師大美術系除了原先的師資培育之外,更是全力發展學術研究、加強創作與文化建設專才之培育。

師大美術系館為一獨立之六層大樓,位於和平東路與師大路交叉處,位處臺北市區之精華地段,交通便捷,為師大校園顯著之地標。系館包括有國畫、西畫、設計、理論、版畫、攝影、電腦、陶藝、雕塑、複合媒材等專業教室以及教授研究室,還有經常舉辦國內外名家展覽之師大德群畫廊以及擁有豐富藏書之系圖書館。兼具悠久歷史、完善教學設備以及傑出師資的環境下,師大美術系將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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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榮格學說探究個體心理功能與多元主體性:解構藝術創作者
    (2012) 徐玟玲; WEN-LING HSU
    個體主體性之形塑與其心理傾向息息相關,但現有藝術教育就此領域之探討實屬稀少。研究者首先針對研究題目與研究問題,以跨學科取徑探討與藝術創作個體有關之心理功能與主體性,包括:個體的形成與自我概念、藝術表達個體之心理現象、藝術表達個體之主體性、藝術教育中的個體主體性,並以此統整Jung學說相應的理論,而成為知識脈絡。 研究實施上,主要探討Jung的心理類型學說和超越性功能理論,以及九位藝術家的創作心理功能與多元主體性,並以其相關文本為主要研究對象而發展質性探究方法。研究過程實際涉獵到的Jung學說面向,從優勢心理功能類型的解構開始,屬其意識性心理學;又從藝術家創作轉型歷程遇見劣勢心理功能和轉化作用,屬其深層心理學;再來回追緝一種過渡於優勢/劣勢、意識與潛意識、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退返與復原,屬其超越性功能心理學。據此,本研究提出新的理論模式「優勢/劣勢心理動力機轉七階連續系統」(優勢機轉、調節機轉、適應機轉、消解機轉、轉變機轉、變形機轉、蛻變機轉),使Jung的心理類型學說和超越性功能理論得到全新的整合和詮釋。 當研究者把Jung這些來自對於人的深刻認識,化作觀看藝術家的目光時,看到美的形式背後所存有的美感心理世界。例如:Cezanne透過與自然的心理距離,表現超我;Picasso涉入被思維壓抑的情感陰影,表現內在我和自我;張柏舟把自我投射於自然,表現了內在我也看見客體我;黃心健藉著與幼年記憶的交疊,不但遇見原型我也用原型我表現客體我和超我;呂坤和移情於自然,同時表現內在我和客體我;譚伊舒與生活記憶的互滲與拉距,使她同時投射內在我也體驗了客體我;賴純純從心房與心經的鍛鍊中,回歸內在最原初的我,而走向準備體現大我之路;王挺宇從現代和後現代主義的交疊之中遭逢陰影,完成一趟自我轉變、 變形和蛻變的英雄之旅;劉伊歆在現實生活與創作場景的頻繁轉換中,覺察出自身的感覺我、思維我、直覺我、情感我。 這些許許多多隱晦的「我」,正是人的心理功能所創造的主體性,可被辨識出來同理之,正如同本研究文獻探討結論提出的主體性探討原則那樣,要辨識代表藝術創作者的「我」,在於:一、把握個體的實體性和非實體性;二、分辨個體主體性、集合性主體性和集體性主體性在藝術表達上的差異;三、探究個體多重主體性的完形心理動力。四、解讀藝術創作主體的自我覺察和藝術形式。本研究從個體的主體與外部關係、主體性與存有場域、主體性與存有時程、主體心理運作探討等四個結構向度,發展出十六個架構,再經由八個藝術家個案研究關注這些架構的心理內容物,一共延展出一百一十九個可以被辨識的「我」。 綜合機械觀和終極觀,研究者嘗試打開一個具體通道來收納Jung龐大而抽象的複雜概念,從「四種心理功能原型」、「八種心理類型」,到「三種優勢心理機轉」、「四種劣勢心理功能的積極想像階程」,到「優勢/劣勢心理機轉七階連續系統」;終於一步步印證Jung龐大論述的本質,即個體乃透過某一心理通道而不但立足於生活世界也與自然宇宙保持共振,並展現多重的主體性。又,主體性之表現取決於優勢功能與全體心理功能的結構關係;而劣勢功能機制形成之主體性反轉能促進個體多元性發展。 終究,這樣多元的心理世界並非藝術家獨有,它蘊藏在每個人潛在的空間之中,可待未來被心理學界和藝術教育學界深入研究,成為主體性教育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