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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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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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小運動舞蹈社團學員家長之消費者行為與家庭決策角色研究
    (2014) 黃雅君; Huang, Ya-Jun
    本研究以消費者行為理論為基礎,目的在探討國小學生家長選擇讓子女參與運動舞蹈社團的消費者行為,及從事消費行為時的家庭決策角色。問卷調查採便利抽樣的方式,針對大台北地區國小運動舞蹈社團學員家長進行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304份,有效回收率77.9%。研究結果發現:一、大臺北地區國小運動舞蹈社團學員家長以女性填答者為多、年齡分布多位於中年階層、社經地位多落於中等階層上下,子女數平均為2人的小康家庭。二、大臺北地區國小運動舞蹈社團消費者在提議參加與進行決策時以親子共同為主,在蒐集資訊部分以太太為主,而孩子為主要影響者;其消費需求以運動效益最主,資訊搜尋主要來源為家人親友推薦,而評估準則中最重視的為師資教學。三、國小運動舞蹈社團學員家長的家庭決策角色因家長的性別、關係、年齡、教育程度、社經地位、每月總所得、子女數、學舞子女數、孩子的性別、孩子的年級而有所差異。四、女性家長在美的需求、運動效益與目標需求部分皆大於男性家長;高中 (職) 以下學歷的家長更注重學童參與社團的社會性及目標性功能。五、親子共同決策時最注重美的需求、其他親屬決策時最重視的則是運動效益。六、家長的消費者行為間有正相關存在。本研究建議:一、運動舞蹈社團可多參與校內外的表演活動,吸引學生觀賞以增加招生率。二、後續研究可就消費者行為的滿意度進行相關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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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運動舞蹈愛好參與者深度休閒及主觀幸福感之研究
    (2013) 吳潔萍; WU, Chieh-Ping
    本研究主要探討運動舞蹈者之參與行為、深度休閒及主觀幸福感情形。對象為大臺北地區的運動舞蹈愛好者,工具採用Gould等 (2008) 之18構面54題項深度休閒量表,以及「中國人幸福感量表」20題項,共回收有效問卷590份。研究結果發現: (1) 運動舞蹈參與者有陰盛陽衰及熟齡情形。 (2) 平均舞齡7.09年、練舞時數每週4.9時,顯示愛好者之規律且持續參與行為。 (3) 愛好者從運動舞蹈中獲得「自我享受及活力」最大,「財務回饋」最小。 (4) 幸福感受上,一般愛好者高於學校社團,已婚大於未婚,月收入高感受也較高。 (5) 深度休閒及幸福感在不同人口背景變項下,參與行為因不同程度差別達到顯著性差異:已婚、自由業、月平均收入高者,深度休閒涉入程度也高。舞齡、練舞時數、表演及參賽得獎次數、舞蹈花費等越多,深度休閒特質越明顯。參賽及得獎次數高、舞蹈花費多、自評舞蹈「容易」,有較高的幸福感受。六、深度休閒與主觀幸福感有顯著正相關,且深度休閒可以預測主觀幸福感,「努力及堅持不懈」是預測幸福感最有效的變項。 針對以上所得結果提出解釋外,並對研究結果的應用提出建議:鼓勵成人以深度休閒方式促進自我實現為號召,進行本項運動的推廣。同時,瞭解時下學生的參與動機、阻礙及滿意程度,兼顧舞蹈技巧學習及獲得樂趣下,促使其持續參與,將運動舞蹈視為終身學習的一項活動。由於運動舞蹈的投資花費因人而異,可將目標市場區分「具深度休閒之愛好者」、「一般參與者」,規劃適合行銷方案,滿足不同族群的運動舞蹈愛好者。而對熱衷運動舞蹈之學有專精的愛好者及業餘者,公部門可提供場域及資源,鼓勵其利用公餘時間義務教學,對本項運動之推廣將大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