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與休閒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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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我國社會變遷與體育發展及本校的轉型與發展,本學院於90年8月正式成立,並將原屬本校教育學院之體育學系(所)、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調整成立運動與休閒學院,並於95學年度增設運動科學研究所:為提升本院競爭力於101學年度運動競技學系與運動科學研究所整併為「運動競技學系」,運動與休閒管理研究所與管理學院餐旅管理研究所整併為「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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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縣完全中學運動代表隊訓組運作與選手需求之研究
    (2004) 張勝輝
    完全中學六年一貫,學生組成包含國中及高中,正是涵蓋了選手培訓從基礎到成才的階段。本研究主要是調查台北縣立完全中學運動代表隊1077名選手對組訓的需求,並藉由調查各隊總教練對代表隊運作的實施現況,比較兩者間是否有符合。調查以自編之台北縣立完全中學運動代表隊「組訓運作現況」及「選手對組訓需求」調查問卷作為研究工具,其中有效回收問卷分別為總教練47份、96隊次(88.89%),選手705份(72.16 %),所得結果彚整如下: 一、選手不同背景對運動代表隊組訓之需求構面達差異者 (一)男性選手對於「升學與發展需求」高於女性。 (二)高中選手對於「獎勵需求」、「場地器材設施需求」、「經費需求」、「升學與發展需求」、「全方對於面訓練內容安排需求」、「全部需求」高於國中;而國中選手在「統一管理需求」上認同程度高於高中。 (三)體育班選手對於「獎勵需求」、「場地器材設施需求」、「經費需求」高於非體育班;而非體育班選手在「統一管理需求」上認同程度高於體育班。 (四)不同運動項目選手對於運動代表隊組訓各構面需求之認同皆達顯著性差異。 (五)縣市級選手對於「場地器材設施需求」、「各界支持與溝通需求」、「全部需求」高於甄試級;而甄審、縣市級選手在「心理諮商與運動傷害防護需求」上認同程度高於甄試級。 (六)每週不同訓練時數選手對於運動代表隊組訓需求構面之認同情形,除「統一管理 需求」未達顯著性差異外,其他各構面需求皆達顯著性差異,並隨著每週訓練時數的增加成正相關。 二、組訓訓作現況與選手對運動代表隊組訓之需求相互比較 台北縣立完全中學目前平均一所學校有運動代表隊8.31隊、82.85位選手,以田徑、跆拳道項目人數最多。其中選手對組訓運作需求各因素項目排序前五名依序為:提供選手訓練時之運動傷害醫療防護器材、提供專長項目訓練設備與器材、提供訓練場地、獲得甄審、甄試資格、以記功嘉獎獎勵優秀選手;對各構面需求依序為:獎勵需求、場地器材設施需求、心理諮商與運動傷害防護需求、各界支持與溝通需求、經費需求、教練指導需求、升學與發展需求、全方面訓練內容安排需求、課業需求、統一管理需求。 (一)較符合選手需求之運作現況: 「獎勵」需求中,教練部份以依台北縣教育人員獎勵辦法敘獎、選手部份以依校 規記功為大多數。「經費」需求中,台北縣政府及學校提供代表隊主要的經費來源。「教練指導」需求中,平均12.10名選手就有一位教練指導。「升學與發展」需求中,受調查的選手有47.09﹪的選手已具甄審、甄試資格,而代表隊發展上47.36﹪國中選手可成為己學校高中代表隊的成員。「全方面訓練內容安排」需求中,訓練時間皆以每週3-5天且每次2- 4小時-為最多,技術、體能及心理層面是為最主要訓練內容,其中僅少數隊伍沒有特別擬定訓練計劃、進行寒暑假集訓。「課業」是倒數第二位的需求構面,而目前代表隊的實施現況亦無安排課業輔導居多,雖然符合選手的需求,但與許多專學者呼籲的相反,值得注意。 (二)較不符合選手需求之運作現況: 「心理諮商與運動傷害防護」需求上絕大部分還是由總教練本人或健康中心護士負 責,而僅有38.30%為選手投保意外險,在目前防護器具缺乏的狀況下實在不足為選手提供保障。而在「場地器材設施」需求上仍有68.09%的總教練認為消耗性器材數量不足夠、22.91%的隊伍仍需借用其他公家機關或民眾私人場地,也是尚待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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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入運動社會化之族群差異比較研究―以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為例
    (2003) 曾彭子光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瞭解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學生進入運動社會化之族群差異,討論不同族群及性別之運動校代表隊學生對於體育課的態度;參與運動受重要他人影響;參與運動受大眾傳播媒體的影響;參與運動及其他活動興趣與意見。研究對象為就讀於花蓮縣各公私立國中,且代表學校參加對外運動競賽之各項運動代表隊之900名學生,以自編「國中運動校代表隊進入運動社會化量表」為研究工具,進行調查。根據實際調查所得的資料,分別以描述統計、t-test檢定、二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並以薛費法進行事後比較(若F值達顯著差異水準【p< .05】)等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處理,結果發現: 一、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學生對於體育課非常重視,並抱持正面的評價。 二、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學生參與運動受重要他人影響的差異情形存在於不同族群、性別的學生。參與運動最重要影響人依序為教練、體育老師、同性朋友、同學,家庭成員中父親是最重要影響人。 三、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學生參與運動與大眾傳播媒體影響;除電視在使用的情形未達顯著水準,在其他方面都達到顯著差異水準。即不同族群、性別的學生在參與運動與大眾傳播媒體時有差異情形存在。 四、1.花蓮縣國中運動校代表隊學生最常參與的運動依序為慢跑、籃球、自行車。其次則是原住民男、女學生較多選擇偏向男性化的球類活動,如:足球、棒/壘球。漢族男、女學生較多選擇偏向中性化的球類活動,如桌球、撞球。 2.社會化環境中參與運動時間,最多為學校,其次才是運動社團及鄰近場地。在運動社團、鄰近場地兩方面達到統計上顯著差異水準,其差異情形存在於不同族群、性別的學生。 3. 學校是最適合學習運動技能的社會化環境,且認為大眾傳播媒體不適合學習運動技能。漢族女學生較原住民女學生對運動性社團為適合學習運動之社會化環境有較高的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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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之研究
    (2008) 郭志強; KUO,CHIH-CHIANG
    摘要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瞭解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現況及考量因素,探討不同背景變項的體育組長之足球隊組訓考量因素情形。採問卷調查,以臺北市國中、小學體育組長為對象,由自編之「臺北市國中小學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調查問卷」,填答結果以描述性統計、t考驗、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等進行比較,獲致研究結果如下: ㄧ、目前臺北市僅有17.07%的國中小學組有足球運動代表隊,且以5人 制足球居多,大部分學校並無計畫在未來組訓足球隊。 二、學校具足球專長教師、教練的熱忱及球員來源,皆是學校足球隊成立 與否、繼續組訓及球隊解散的主要原因。 三、配合學校及學生興趣發展是學校計畫組訓足球隊的最主要成因。 四、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之影響程度大小依序為:「教練專業素 養」、「場地設施」、「選手來源」、「經費預算」、「組訓資源」、 「政策目標」。 五、體育相關系所畢業的體育組長,曾受過體育專業薰陶,因此,對於足 球運動代表隊組訓工作較為重視,可能性亦較高。 六、無足球專長教師(教練)之學校,在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時需要編列 較多經費預算支應外聘教練鐘點費。 關鍵詞:足球、運動代表隊、組訓、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