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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日治時期臺灣「紙芝居」活動──以戰時動員為中心的觀察(1937-1945)(2020) 黃千嘉; Huang, Chien-Chia「紙芝居」以「邊抽換畫片邊說故事」的表演模式,結合商業運作,於1930年代成為風靡日本街頭的商業藝文活動,其內容被教育者所注意,後續也被納入政府進行戰爭宣傳的工具之一,這種發展模式隨後也被引入臺灣。除了學校教師作為運用於教學外,殖民政府也在推動「國民精神總動員」或「皇民奉公會」中使用,甚至成立了以「紙芝居」活動為主的「臺灣紙芝居協會」,企圖透過「紙芝居」填補其他宣傳工具的不足。殖民政府引入日本本土出版的「紙芝居」、發行自有出版品、舉辦「紙芝居競演會」和講習會、組成各地「挺身隊」等方式推廣「紙芝居」,並透過畫片抽換技巧、串場於其他活動、使用觀眾習慣語言等方式吸引觀眾注意。內容上則透過戰爭元素的使用、強烈的對比手法、使用地圖與科學數據等方式來塑造政府推行南進政策的正當性和對未來的正面想像,企圖讓臺灣人達到認識時局後,隨政府指導從事戰時生活,並配合國策進行人力與物力的動員。 紙芝居作為宣傳工具的一種,相較靜態宣傳如漫畫、海報,多了聽覺和視覺的刺激;和動態宣傳如廣播、電影、戲劇的演出比較上,更無人力、物力調配的限制,「簡易」、「便利」、「深入基層」是紙芝居活動得到政府支持而快速發展的原因,但也因其與日本緊密連結和戰後特殊的統治氛圍,使紙芝居在戰後無法持續發展。不過隨著政治風氣的開放、新血的投入,紙芝居亦以新的面貌重為臺灣人所認識。Item 日治時期臺灣的公共休閒與休閒近代化(2019) 徐聖凱; Hsu, Sheng-Kai本研究以日治時期執政者提供的官設休閒設施,包括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運動場、水泳場、兒童遊園地、海水浴場、森林公園等「公共休閒」設施與活動為對象,梳理公共休閒的設施與活動發展、背後執政者的休閒管理,和使用者的接觸與利用。並同時以公共休閒為中介,探討「休閒近代化」的論題。 於「公共休閒」討論上,利用地方和中央官廳相關出版品,盤點日治時期各地公共休閒設施的整體發展與設施概況,說明市內諸休閒設施之間存在一個「先集中在公園,再衍生出公園」的內在關係,以及休閒空間的實體相貌隨著時間環境不斷變化,不僅和今日不盡相似,設施的機能在不同時期存在階段性轉變,例如日治前期設施的教養機能(藉由休閒設施涵養培育某種生活方式、習慣和素養)、教化機能(政治、倫理上的價值觀灌輸)高於「提供休閒」之機能,反映出執政者「提供休閒」有其虛與實的兩面。及至1920年代休閒化發展下,各類型公共休閒設施走向樂園化,乃至於專業化、大型化,其休閒機能才被明顯凸出,迄1930年代,設施的休閒機能臻於戰前最為成熟的階段,使用者人數達最高峰。 日治時期未見明確的「休閒政策」,分析設施組成和官方陳述之設置緣由,反映執政者將公共休閒視為社會教育的一種方式,官製休閒娛樂和公共設施成為執政者推行其教養和教化工作之工具。若將同時期公共休閒以外的多種休閒娛樂管理一併納入觀察,將浮現執政者存在「防害」與「養成」的原則,一方面必須防範民眾因為閒暇遊樂造成國家社會之危害,同時重視民眾應養成合宜之休閒,進入戰時此一趨勢更加顯著。又公共休閒在殖民地異民族、異文化統治下亦具意義,其扮演了先容納多元文化,而後整合族群的社會文化整合角色。 執政者的休閒管理並不是一直線的放寬或緊縮,甚至有其面對島內外情勢而權宜變化的一面,進入戰時尤係如此。大致而言,1937年日中開戰後休閒管制明顯緊縮,1941年起有限度地放寬,1943年再進入緊縮,1945年終戰當年再度放寬。而即使是管制強化的時期,亦存在管制上的“誇示性”。此時公共休閒性質偏向體力向上之身體動員,以及戰時生活之精神振興,政治教化目的再次凌駕休閒機能。隨著公共場域管制加深,臺人娛樂有漸漸遠離公共場合、使休閒活動「地下化」之跡象,及至戰後初期重新回到公共休閒場所。 公共休閒設施的「使用者」,隨著族群、階級、性別、年齡、城鄉、教育背景等差異,在利用程度與實態上均有所不同。回溯使用者如何產生的過程,可說使用者及其需求很大一部份是在近代學校教育中被引導出來。而未受教育的一般民眾,主要透過統治階層所舉辦、開放民眾參與的社會性活動,以集體的方式接觸公共休閒。在臺人社會文化中,某些傳統事物或文化慣習有助臺人接受外來事物及統治階層舉辦的活動,但也有一些與公共休閒殊異之傳統性格,左右了民眾從事公共休閒之實際樣態,又在臺日人與臺人知識階層,亦各自扮演了引導臺民和休閒模範的角色。 於「休閒近代化」討論上,包括「休閒型態近代化」與「價值觀念近代化」兩者。關於價值觀念近代化,相較於傳統農業社會「勤有功,嬉無益」之禁欲觀念,提問為何在近代以來從事休閒活動可自然地被合理化,認為合理的休閒是一項有益活動,而不是奢侈或浪費時間?實際上,執政者在物質層次提供休閒設施,和價值層次賦予其意義——包括保健強身、知識教養、文明象徵與經濟機能,而使用者於遊樂目的外,亦以上述之實益面向合理化日常性休閒,可視為近代休閒心態轉向因素之一。另一個同等重要的變化是,傳統農業社會的休閒活動本依附於歲時節日和宗教慶典,近代以來休閒活動逐漸以無涉習俗宗教的方式,成為重要之社會主產物,與此同時,時人身上的休閒活動也出現「脫去宗教」之現象。 關於休閒型態近代化,由於公共休閒設施幾乎是由西方傳入的新休閒方式,並搭配新生活方式而展開,所反映的即是休閒型態的近代轉化。由此而來的,公共休閒設施中的基本活動:散步、觀看、身體參與,於進入近代前後也呈現出某些細微變化。惟本文也不斷強調,無論是休閒型態近代化或價值觀念近代化,時人在日治時期的種種變化並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存在新舊折衷、舊新並存之現象。 最後,本文之所以選擇較大範圍進行研究,核心關懷在於日治時期「整體」之休閒娛樂發展,故盡可能地透過公共休閒(含括多種設施)所反映的「部分整體」,不斷趨近、勾勒理想上的整體近代休閒相貌。Item 紀錄片融入國中歷史「以巴議題」教學的運用—以《美麗天堂》為中心(2019) 梁瓊璘; Liang, Chiun-ling本研究藉紀錄片做為影視文本,融入歷史課程教學,教學目標是使學生理解「以巴議題」的內涵。因應教科書內容之不足,補充適當閱讀文本使學生具備基本概念與知識。配合紀錄片《美麗天堂》(“PROMISES”)的內容,學生藉由學習單的書寫,掌握以巴衝突的意義、脈絡,同時進行設身處地的認知,培養以同理心理解他人、主動關懷國際議題的態度。 研究結果發現:藉由紀錄片(影視)的觀看,透過適當的教學活動設計,學生確能深入思考以巴議題的各個層面,進而培養歷史思維能力,懂得表達自我觀點與感受,並提高關注國際議題的意願。Item 唐代「判」中官員的公罪與私罪 -以《文苑英華》為中心-(2014) 張穎德; CHEONG YING DE判文是唐代科舉考試科目之一。出題者取材州縣疑獄、史籍故事、經籍典故為題假設兩造疑難之情境,考察應試者對案件的判決能力。若將每一道判題視為一個犯罪案件的「案件事實」,則應試者乃扮演者斷案司法官的角色。唐代每一道判題未有預設標準答案,以「文理優長」為善。所以每一個應試者皆可直抒己見,使判文的內容成為考察當時士人思想的管道。 應試者有尚未身具功名的讀書人,也有尋求更上一層樓的官員等。身份上,他們在未來都可能是身懷某一職責的官員。因而有大量的判題,乃以官員身份為主體。其中一類,是涉及官員的犯罪行為。藉由唐代的觀念,本文將涉及官員犯罪的判題分作「私罪」與「公罪」案件兩個類別。 所謂「公罪」,乃是官員因公事職務上的錯誤、工作闕失等,不帶有私情自利的因素;而「私罪」,則是官員諸種利用權勢,透過貪污、擅權等手段謀取私利的犯罪行為。藉由對此類判題的觀察,可以得知時人所重視的議題與事務,也由應試者對判題所作對答,則可了解當時士人的法律觀念與思想,以及時人是如何透過儒學與法學的融合,對案件進行判決。Item 樂信‧瓦旦在不同政權下的角色轉換 ── 一個生命史的考察研究(2020) 陳妘奇; Chen, Yun-Chi樂信.瓦旦(Losin Watan),日文名「日野三郎」、「渡井三郎」,戰後改漢名為「林瑞昌」,為本文主要研究對象。本文從生命史的角度切入,旨在探究樂信.瓦旦在不同政權下的角色轉換。值得注意的是,樂信.瓦旦在日本殖民政權與戰後國民黨政權皆擔任公職,積極與政府合作;然而,這樣的合作與轉換角色的同時,是否意味著認同的轉換?為本文欲處理的課題。 本文首先就樂信.瓦旦所屬的部族、家庭背景、教育、工作、對政府的建言、對族群地位的見解與付出的努力等內容進行闡述。這些環節緊密相扣,影響著樂信.瓦旦的決定以及生命走向。其次討論樂信.瓦旦被捲入政治案件的過程、其家人親屬在樂信.瓦旦政治案件發生後的處境,以及後續的平反與紀念工作。 細究樂信.瓦旦與兩個政權的合作原因,大致有三:第一,樂信.瓦旦受父親的影響,了解到族群的命運是在泰雅族gaga之下與族人相互交錯著,而身為領導者的他,是族人命運之所繫。當年他的父親選擇臣服於日本,並把樂信.瓦旦交出作為人質,是為了保全族人的生活安定,因此樂信.瓦旦也承襲這樣的思想。 第二,對樂信.瓦旦來說,與日本政府合作,使族人能有「文明進步」的生活,因為有了這樣的「進步」觀念也見到其落實,使樂信.瓦旦了解到國家/政府的力量,繼而對與新政權合作也抱持正面的態度。 第三,戰後原住民菁英相繼被派任為地方基層鄉長,這是原住民進入近代國家體制後,首次得以擔任地方首長一職,筆者認為對樂信.瓦旦來說,這或許正意味著原住民地位的提升。 整體而言,筆者認為,樂信.瓦旦對兩個政權僅是「策略性合作」,其一以貫之的核心思想,仍以原住民為主體出發,希望藉由政府力量,追求讓原住民(族)擁有更好的生活。Item 清代鹿港地區的文教發展(2009) 王瓊霞; WANG CHIUNG HSIA本論文主要是探討清代時的鹿港,而研究的地理範圍以鹿港鎮為主,包括昔日的鹿港(大)街及周遭的鄉村地區。由於清代鹿港經濟的開發發展,促成鹿港文化的興盛,尤其是清朝中後期,鹿港的中舉人物增加,在台灣地區除台南地區之外,算是個中翹楚,也因為士紳階級的逐漸重要,形成社會領導階級由豪強之士轉為士紳階級,由移墾社會轉型為文治社會。 本文第二章探討清初鹿港地區的情形,由地理環境來探究鹿港為何可以發展成為清代早期的三大港口之一,有哪些優越的地理環境,並由水文環境的切入來說明鹿港因河運的興起,也因河道溪沙的淤積而漸趨沒落的,現在已成為廢港,再者探討鹿港地區最早的原住民──平埔族,透過文獻了解平埔族馬芝遴社的地理範圍,可知清朝時期鹿港地區漢人開發的範圍, 並且透過現存的馬芝遴社的契約古文書,來認識漢人與平埔族的土地關係。第三章探討鹿港的開發,一地的開發的良寙對文教發展有絕對性的關係,鹿港可以成為文風鼎盛的文化小鎮,其開發鼎盛是一個重要的環境背景,由土地拓墾與商業發展二部份來探討,第四章探討清代鹿港地區的文教發展,從教育設施和社會教育著手,教育設施如書院、民學、社學等介紹,而其中文開書院影響力最大,故敘述的最多,篇幅也最多。而研究社會教育從廟宇的社教功能下手來介紹,讓人知道對目不識丁的普羅大眾,廟宇的教化作用的重要性。第五章探討清代鹿港士紳的形成,由科甲功名成果,如進士、舉人、生員等人數的多寡來顯示鹿港文風的鼎盛,另一方面藉由士紳參與地方事務情形,來反映清代鹿港士紳的重要性和鹿港的社會結構由早期的移墾社會轉型為文治社會。第六章舉例清代鹿港有名的文人及成就,由教育、藝術、文學三方面來探討,也藉舉例若干的文人成就,使人瞭解鹿港人才濟濟,也讓人瞭解此些重要人物對清代以及日治甚至於對於現在的影響力。Item 清乾隆朝江南治理與官員協作模式——以皇權為中心(2017) 盧泓文; Lu, Hong-Wen清朝征服江南行省後,陸續設置相對多數的行省官員以資治理,僅江蘇與安徽兩省即有三名總督、兩名巡撫、三名布政使駐紮。但,江南政務沒有因為行政資源增加變得容易治理,反而屢屢因為水患、賦稅等問題,引起行省官員間的傾軋,朝中政治亦遭受牽連而動盪不已。故康雍乾三朝皇帝,為處理江南官員人事及政務,採取各種各樣的肆應策略。 諸帝早先採行的統合策略,乃持續入關時征服江南的原則,不斷設官分職,以減少協調的科層原則達到使官員自動運轉之目的。不過隨著時間越往後,該項原則的效果卻日益銳減。乾隆皇帝初政之際,江南同時飽受水患增多、賦稅減少之苦,行省官員間衝突不斷;朝中、地方社會產生有各種批評皇帝治理江南失策的輿論。迨乾隆二十年代,皇帝改以「協作」方式,組織官員治理水患。協作是統治者以少數官員組成決策團隊,成員來自既有組織的各個層面,少數人會議相對容易達成共識。該協作團體在乾隆二十年代的跨省治水中,展現出統合資訊與匯集共識的作用。官員協作讓乾隆皇帝統合政務變得相對輕鬆,同時也使皇帝吸收許多彙整過的資訊,增加對江南政務的理解程度。之後皇帝不斷鼓勵江南官員「聯為一體」,官員協作遂成為統治江南的新策略。 乾隆三十年代以後,官員協作逐漸在皇權主導下產生一套運作模式。包含行省大吏的選用、跨省治水的會辦章程、欽差與行省官員的協調等,都有一套明顯的運作模式。官員協作與皇權在乾隆朝後期,業已形成相輔相成的關係。皇權得以透過協作掌控更多的政務,官員亦透過皇權的支持得以在仕途獲得明確前景,促成行政權力高度集中,這一結果在乾隆四十年代的儀封、青龍岡大水中表現出來。到乾隆朝晚期,江南政局因皇權支持與協作模式運作穩定,得以獲取比他省安穩的局面。Item 郇和(Robert Swinhoe, 1836-1877)及其博物學研究(2020) 張安理; Chang, An-Li十九世紀中葉,中英關係劇烈變動,西方博物學亦面臨重要轉型。本文考察身兼博物學家與英國駐臺外交官的郇和,如何側身於十九世紀中英關係與自然學術發展,藉以勾勒出一位西方博物學者在東方從事自然考察的身影。 1836年,郇和(也被稱為史溫侯)出生於印度加爾各答,在英國度過求學階段。1854年英國駐華選拔制度改革,郇和因而有機會赴華擔任外交官,在香港、廈門工作。1860年第二次英法聯軍之役,郇和作為翻譯,同英國軍隊深入華北。戰後,郇和被派往臺灣任職,協助開港通商。不過,郇和卸下臺灣一職後,任所漂浮不定,先後被派往澎湖群島、海南島、張家口和長江上游考察。1877年,郇和不幸於四十一歲英年早逝。 十九世紀中葉,西方博物學發生重大突破,意即西方博物學朝著近現代自然科學發展。當時學界不但發行採集須知,將研究材料規格化與過程標準化,亦有達爾文發表《物種源起》(On the Origin of Species),提供學界耳目一新的單一起源論,衝擊舊日的多元起源論。與此同時,郇和因執行外交任務而走遍中國大江南北,觀察與搜集了各地的人類和動物,為西方博物學留下了彌足珍貴的一頁。 在人類研究上,郇和響應當代英國學者提議的研究途徑,盡其所能提供真實的東亞人類田調記錄。郇和撰寫的臺灣、海南原住民考察文章,分別反映普列哈特與赫胥黎的田調指示。在動物學上,郇和提倡田野現場的重要性。郇和在文章中,時常描寫動物的習性和動作,以跳脫以觀察動物標本為主的動物學研究傳統。也就是說,郇和對上述學術領域規範的服從程度,不能一概而論。一方面,他之所以服膺人類學門的規矩,是因為用於研究人類的材料,多半仰賴採集人在田野觀察到的事實;另一方面,他之所以反抗動物學陳規,是因為他認為,僅見於田野的研究材料不被英國本土動物學者重視。因此,田野經驗能否受到看重,成為郇和挑戰該學術領域與否的關鍵要素。郇和自詡為田野型博物學者,自認不同於坐在歐洲研究小間的櫥櫃型博物學者。 總而言之,本文同意郇和對自身的評價。郇和並非傳統定義下的採集人或博物學者,實為採集與研究並行的田野型博物學者。也就是說,本文將不同於傳統博物學史以權威學者為主角的研究取徑,改以重建郇和的生命經歷為討論核心。郇和在從事博物學工作時,面臨什麼樣的學術氛圍與如何在東亞進行田野採集;更重要的是,擁有長期田野工作經驗的郇和,如何對當時西方博物學界提出回應與挑戰。Item 1960年代前期中華民國對日外交之研究(2010) 劉冠麟戰後中國國民黨在台灣「以黨領政」,高唱反攻。在外交上堅持「一個中國」政策,極力維護其在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而日本則致力於擺脫戰爭陰影,進而追求獨立自主,在中國政策上採「政經分離」政策。與日本同屬自由陣營的國民黨如何考量兩者間的關係,而日本政府如何肆應,皆對戰後台日關係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本文擬以1960年代前期的外交事件為例,嘗試究明兩國因中共問題而引發之爭執,以及國民黨的對日工作和宣傳在外交中扮演的角色。 本文除第一章緒論和第六章結論外,共分為四章。茲分述如下: 第二章〈反攻復國政策下之對日工作〉,第一節敘述韓戰後配合美國的遠東政策,中華民國政府在外交上採取積極與韓國、越南、菲律賓等反共親美的國家合作,試圖聯合上述國家圍堵中共之過程。第二節則詳述戰後國民黨海外工作的建立,透過「海外對匪鬥爭統一指導委員會」的指揮和部署,在各駐在國使領館內成立工作小組,結合外交、黨務、僑務以及情報等力量,在亞洲各地與中共進行鬥爭。第三節討論國民黨在日本和國內的反共宣傳,首先究明國民黨進行外交宣傳的最高決策機構之演變,至1960年後「總統府宣傳外交綜合小組」成為決策核心。整體而言,國民黨的對日宣傳成效不彰,主要以在日華僑作為對象,凝聚華僑對國民黨政權的向心力,對日本國內各大報則幾無影響。 第三章〈外交事件與反共宣傳—以1963年維尼龍廠案為例〉,第一節分析池田勇人內閣試圖擴大對中貿易之際國民黨對日本政府的態度,以及倉敷維尼龍廠案爆發後台日關係之發展。第二節則探討事件發生後國民黨如何運用宣傳支援外交,以達成其對日交涉目的。第三節則分析在國內的宣傳,內容以「以德報怨」為基調,國民黨視之為戰後台日關係的基本精神,大量出現在此次維尼龍案的宣傳中。 第四章〈外交事件與對日工作—以1963年周鴻慶事件為例〉。周鴻慶案為〈中日和約〉簽訂以來最嚴重的外交事件。本章透過對周鴻慶案相關檔案的耙梳,試圖釐清此案發生之全貌,並探討國民黨如何以該案試探日本政府的態度,以取得日本信守「一個中國」的承諾。第一節敘述國共雙方對周鴻慶的爭奪,與國民黨以擴大周案成為外交事件之經過。第二節探討「明正道」工作會報之成立和運作。該會報由駐日公使張伯謹主持,統一指揮外交、黨務、僑務、情報等工作,積極展開對日工作。其主要任務在結合日本自民黨內的反共人士,試圖在自民黨內向池田施壓。第三節討論「周漢和工作小組」的成立和運作。日方將周鴻慶遣返回國後,中華民國政府亦召回駐日公使和參事,台日關係達到戰後最低點。蔣介石遂下令陳建中在日主持「周漢和工作小組」,繼續進行對日工作。陳氏在日折衝之目的,在於透過各種管道促使日本政府派員赴台改善兩國關係。 第五章〈台日外交危機與吉田茂訪台〉,第一節分析吉田茂來台與蔣介石會談之內容,以及「吉田書簡」的形成和影響。同時,討論蔣介石和張群與吉田之聯繫,如何成為維繫台日關係的重要因素。第二節首先分析吉田訪台後,國民黨試圖加強與日本合作反共,於是與以岸信介為首的反共人士祕密組建反共同盟之過程。其次則討論在周鴻慶案結束後,國民黨如何改善、強化對日工作之缺點。Item 百年來臺灣北部濱海客家飲食在地發展探究—以桃園觀音廖氏家族為例(2022) 廖秀玲; Liao, Hsiu-Ling自1990年以來,研究臺灣客家飲食的論文和專書逐年增加,但其研究主題多為單一面向,例如:某地或某項特色菜餚、客家米食、客家醃漬菜、母親的家常菜;或者偏重山區客家飲食探究;或者多聚焦於現階段客家飲食發展趨勢的探討,忽略客家飲食文化的歷史發展背景。換言之,目前臺灣客家飲食的研究,多分散在各個獨立的主題,未有特定區域或家族的統整論述。本論文嘗試藉由觀音廖氏家族的飲食經驗,探討北部濱海客家飲食在地發展的歷史。在時間歷程與內涵上,從日治到1980年代約百年時間,探討廖氏家族從移民社會進入土著化社會,反映在歲時節日與日常生活飲食與地緣的聯繫。歲時節日飲食包括祭祖祀神的三牲、粄食與宴客;日常生活飲食則包含食物的收藏、保存和消費,表現在醬料和醃漬菜的製作、茶酒飲文化、家常菜與宴客菜各個面向。廖氏家族在日常三餐飲食傾向重鹹少油,其消費則儘量節儉樸素,蔬菜類多取材於家庭菜圃自給自足的各式蔬菜、醃漬菜;肉類則多為家庭養殖的雞、鴨、鵝和少數養殖和多數購買的豬肉、牛肉;魚肉來源則有埤塘養殖的淡水魚和野生海魚。廖氏家族在歲時節日的祭祀飲食與宴客菜餚則為豐盛的大魚大肉,相對於平日三餐的克勤克儉,在辦桌宴客時,卻慷慨奢華、熱情好客。廖氏家族曾新創一道稱為「塘背炒」(又稱小炒)的宴客菜,其烹製方法、食材,與現今所見的客家小炒略有差異,但「塘背炒」確實成為觀音地區家喻戶曉的辦桌菜餚。總之,觀音、湖口一帶濱海客家飲食的在地發展,與臺灣北部山居客家飲食,存在不少差異性,本論文期盼能在已知桃竹苗山居客家飲食的基礎上,再擴及濱海客家飲食的認識,俾利於多方面了解北部客家飲食文化的面向,以及有助於學術界更深入探究臺灣客家飲食文化的全貌。關鍵詞:客家飲食、濱海客家、塘背炒、客家小炒、廖氏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