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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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語「其實」和「事實上」的語義、篇章分析與教學啟示 漢語「其實」和「事實上」的語義、篇章分析與教學啟示
    (2017) 游雅欣; Yu, Ya-Hsin
    本論文以Halliday的「概念」(ideational)、「篇章」(textual)、「人際」(interpersonal) 三大純理功能(interpersonal)為分析架構,以真實語料為基礎,探討現代漢語「其實」和「事實上」在篇章層面的語言現象,並將研究結果應用於教學中。 本論文以臺灣地區兩大語料庫—聯合知識庫 (UDN data) 和中文詞彙特性素描系統 (Chinese Word Sketch Engine, CWS)中有關「其實」和「事實上」—共400筆語料,以及前人研究為基礎,探討兩者的基本語義,藉以釐清其篇章功能之異同。 首先,從歷時的角度來看,「其實」一開始的用法就是「反預期」,之後演變出「進一步闡述」的功能;而「事實上」一開始就有「進一步闡述」的用法,之後演變出「反預期」的功能。此兩者皆為情態詞,連接性狀語,即說話者用以表達對於命題的態度以及看法,因而有著反預期以及進一步闡述兩種功能。 其次,從語料庫統計的數據來看,句外的「事實上」筆數高於「其實」,而且句內的筆數「其實」高於「事實上」,兩者有如此的差異在於「事實上」的「範距」大於「其實」;「事實上」的範距較大,管轄範圍較大,因此放在句首,篇章功能強,用以連接上、下文。 再者,就焦點功能而言,「其實」和「事實上」出現在句中,從「語義連貫」和「詞彙銜接」這兩個面向來觀察,此兩個情態詞的範距小,只管轄動詞,產生「句尾焦點」,描述一件事;而「其實」和「事實上」放在句首,範距相對大,因而產生「對比焦點」,相對上是在陳述兩件事,構成了語言的整個連續體。 最後筆者根據以上分析結果,評析五本臺灣及美國目前通行的華語教材,建議將「其實」和「事實上」研究結果應用於課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