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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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學系創於民國35年,是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創校初期七系之一,迄今將屆七十年,期間組織與課程歷經變動,目前採行一系兩所之制運作。

教育學系創設之初,學制上只設大學部五年制學士班(含實習一年),招收本地生,之後增班並收海外僑生,主要來自港澳韓馬等地。另先後設有一年制及三年制教育專修科,自50年起增設夜間部六年制(含實習)學士班,至68年師範教育法公布實施後,改辦進修部三年制及四年制學師班招收現職教師,直至七十年代末。

至於研究所,民國44年單獨設立教育研究所碩士班,61年增設博士班,並開辦暑期教師碩士四十學分班。

民國76年配合學校行政組調整,系所合一。83年以後,再配合大學法修正,更名為教育學系,分設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另開辦暑期、夜間及週末等教育行政及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為因應學術日趨分化專精,92年先行設立教育政策與行政研究所碩士班,98年再設立課程與教學研究所碩、博士班。為有效整合人力物力資源,自100年起推動「系所合一、一系二所」政策,系所務順利運作迄今。

本學系與教育研究所位址數經遷移,初創時,教育學系設於本部校區。後與研究所分設於圖書館校區舊圖書館兩側(今博愛大樓)。後教育系遷入舊教育大樓(今進修推廣學院),而教育研究所則於61年遷入公館校區研究大樓三樓(今數學系館)。77年新教育學院大樓落成,教育系及教育研究所一併遷入三、八、九樓。

本系所教師專長涵蓋教育哲學、教育史、教育社會學、教育行政、教育政策、課程與教學等主要領域,歷來學術表現傑出。早期有田培林、楊亮功、劉季洪、黃建中、王文俊、林本、余書麟、孫亢曾等名師執教。之後獲教育部學術獎者有程石泉、伍振鷟、黃政傑、楊深坑等諸師,兩度獲教育部國家講座者為楊深坑教授。另獲國科會傑出獎者有歐陽教、簡茂發、謝文全、楊深坑等諸師。另有賈馥茗、伍振鷟、歐陽教、謝文全、吳清基及簡茂發諸師,先後獲聘為名譽教授。有關行政服務上,郭為藩、林清江及吳清基三師先後擔任教育部部長,而系友多人歷任教育部司處長或地方教育廳、局、處首長,或擔任大專院校或中小學校長、主任。

至於本系所整體表現,據英國高等教育調查機構QS公司公布「全球大學30個學科領域排名」,本校102年時教育學科排名首度獲評為第50名,103年晉升至42名,104年更躍升至22名,成績備受國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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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高等教育市場化觀點探究教師學位在職進修成效
    (2023) 林孟安; Lin, Meng-An
    《教師法》及《師資培育法》等規範教師進修之權利與義務須回應至專業發展與學生學習,隨著具研究所學歷教師所占比率已超過六成,取得學位人數的提升是否能整體性的帶來教師專業發展?回應國內外高等教育市場化發展趨勢,相關規劃究竟滿足教師「專業發展」抑或僅為「取得學位」之需求作制定?研究者即採取混合研究典範的探索型設計,訪談31位國中教師並分析其碩士在職專班文件資料後,再訪談9位大學教授,統整質性研究結果形成量化問卷後由420位國中教師填答,調查結果以SPSS統計軟體進行描述統計、獨立樣本t檢定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研究發現國中教師具有不同的進修動機與擇校考量,在碩士教師比例提高的影響下,大學間為滿足其進修需求即形成辦理碩士在職專班的市場競爭,教師專業發展成效亦產生程度不等的影響,研究者再依據研究發現提出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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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系所內部品質保證之個案研究
    (2022) 高慧容; Gao, Huei-Rong
    研究旨在透過將個案學校兩階段辦理系所內部品質保證的設計與規劃進行探討,透過文件分析與半結構式訪談,瞭解大學系所內部品質保證在組織規劃、指標發展、執行程序與支持系統之規劃,希冀能夠提供大學系所內部品質保證之政策建言,共邀請12位參與個案學校規劃與執行的主管參與訪談。在組織規劃之研究成果發現:(1)第一階段組織規劃係採取由上而下的模式;第二階段採由下而上的意見彙集、做成決策;(2)第二階段更加強化學院層級的角色與功能,具有溝通協調、資源分配、協助改善的輔導與支持角色;(3)「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納入許多外部委員,除了給予法規制定等原則性建議外,另具有推廣學校特色、協助定位等功能;(4)第二階段內部品質保證的辦理方式,係經過校內主管討論取得共識;(5)目前參與者只有系所主管、行政人員與少數的教師,如何讓內部品質保證成為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在指標發展的研究結果發現:(1)兩階段指標發展已從以往參照外部評鑑機構的規劃,更加強調學校特色與系所溝通之共識;(2)指標發展更加著重系所的多元與差異,並納入對於系所發展方向的期待。在執行程序之研究結果發現:(1)訪評委員產生的方式將影響到系所真誠展現問題的意願;(2)內部品質保證的重要任務,在於發現問題,才有辦法進一步尋找解決方法(3)系所發展重點的擬定會考量校務發展計畫,增加連結與整體性;(4)全校結構性的問題需由校方進行檢討與規劃。在支持系統之研究結果發現:IR制度之建立除減輕系所負擔外,也帶給學院與校方應負擔的角色省思。研究結論針對高等教育機構之建議為(1)重視利害關係人的觀點,是促成對於內部品質保證認同的關鍵;(2)指標發展兼顧整體校務運作與系所特色;(3)實地訪評委員之遴聘重視系所專業與個別差異;(4)選定發展重點聚焦核心問題改善;(5)應減輕系所資料蒐集之負擔。針對後續系所內部品質保證之建議為(1)內部品質保證是一長期、循環且整體的過程,校方可盤點相關工具並加以系統化回饋;(2)內部品質保證除了系所承擔責任外,校方亦可利用相關資料,從上位的角度處理結構性的問題;(3)透過減量指標內容,著重在重要的發展面向,並降低系所壓力與排斥感;(4)制度規劃應強調改善為核心,協助系所面對問題;(5)校內各項制度應相互串連,以提升內部品質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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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中的「學校」:杜威(J. Dewey)與洪席耶(J. Rancière)視角之比較與辯證
    (2023) 郭展有; Kuo, Chan-Yu
    本文試圖透過Dewey與Rancière學校觀之研討,尋繹「學校何以為學校」之問題。學校,可謂是我們為開展特定之教/學,使學生擁有別於社會他處的受教經驗,而在社會中有意圈出的地方。然學校之為學校,似必隨著我們對其與社會關係之理解而有所不同。換言之,即便學校必然既「在社會之中」,又「在社會之外」,但對學校趨向或遠離社會的不同側重,將會使我們對學校及其所促成的教學,有不同的期待。藉由扣連學校希臘字源的「閒暇」σχολή(scholē),筆者試圖指出:對於Dewey,學校作為改善之雛型社會,必須在使學生參與真實社會生活,並將職業之實作活動作為連結個人與社會中介的同時;藉由閒暇,使學校作為「無外在目的」的特殊環境,來讓學生擁有持續成長的完整經驗,並得以更好地與他人互惠交流。然而對於Rancière,學校則象徵一平等之所,使學生能作為平等者學習任何事,單純地為學習而學習;但卻也必須在藉由閒暇,中斷個人資質與社會身份之對應邏輯的同時,作為學生爭議與對抗社會既有不平等感知分配的知性解放基地。而經由指出學校此一使學生以「自為目的之方式」運用時間的閒暇形式,筆者亦進一步嘗試不將焦點放在學校對社會之成效,而是通過Dewey與Rancière,捕捉學校教育工作歷程中,一方面維繫社會結構,但也可能在另一方面動搖之的內在張力;並且詮釋教師在此工作歷程中,可以促成學校此閒暇本質的雙重原則,以及透過此形式核心所能導向之雙重目的。期本文對Dewey與Rancière學校觀之比較與辯證,能協助教師對學校教育實踐之反思,而重新築建社會中支撐「民主」教/學,被我們稱為學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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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管校聘」背景下大陸鄉村教師流動場域邏輯之個案研究
    (2022) 秦啟光; Qin, Qi-Guang
    本研究結合法國社會學家Bourdieu的場域理論,以中國大陸鄉村教師流動場域作為研究主題,通過對烏城縣個案的深度田野考察,揭示出大陸鄉村教師流動場域所遵循的邏輯。為了保證研究的效度,本研究將烏城個案進行了層次劃分,國家政策、教育行政系統、鄉村學校、城鄉校長和教師個體均被納入到烏城這個整體性個案的分析單位中,研究者採用觀察、訪談、文件分析等質性研究工具深入鄉村學校開展實地調查,收集了一手田野資料。此外,為能夠在縣域層面了解鄉村教師的流動意願及真實流動狀況,研究者對烏城縣全體鄉村教師發放了問卷。基於豐富的資料,本研究得出以下研究發現:(一)在鄉村教師流動場域的建構過程中,國家通過流動政策實施了一種控制的邏輯,流動場域成為國家控制的一個單元。(二)從烏城鄉村教師流動的實際狀況來看,「縣管校聘」政策實施之後,流動現況表現為三個方面:城區教師依舊難以流至鄉村、鄉村骨幹教師流失愈加嚴重、城鄉師資不均衡變得更加突出。(三)在城市化大潮中,城鄉學校表現出了許多差異,在這個過程中鄉村學校逐步衰落,鄉村學校空間內確立起了以骨幹教師為主的流動主體。(四)鄉村教師個體參與流動場域的實踐時,雖然遵循場域的規則,但其流動的驅動力受到家庭的決定性影響,從而,個體表現出以理性為特點的自主邏輯。中國大陸鄉村教師流動場域邏輯存在兩種矛盾張力,使其不同於布式場域邏輯。進一步說明,中國田野中的場域發生了異變,「場域代理人」的作用、場域的共構作用推動了此種異變,而中西社會結構的差異為中國鄉村教師流動場域邏輯與布式場域邏輯不同提供了土壤,因此,研究者將布式場域稱之為等級場域,中國田野中的場域是一種差序場域。差序場域使個體在實踐中產生了對流動道德話語的排序,以自我為中心展開流動實踐,從而使一種新資本得以誕生。本研究將「同構資本」等同於Bourdieu場域中所謂的權力資本,而「異構資本」代表了個體實踐行動的動力來源,從個體實踐層面拓展了資本的邊界。大陸鄉村教師流動長期存在一種政策預期和流動現實悖反的現象,即均衡政策導向下的個體集聚,場域視角更能解釋此種悖反現象。本研究指出,中西方社會差異下,現代性國家倡導的道德話語,難以被差序場域中的個體完全接受,這是造成鄉村教師流動場域中流動悖反現象的深層文化根源。本研究得出三個結論:(一)以「縣管校聘」為代表的流動政策加劇了鄉村教師的向城流動。(二)鄉村教師流動場域的邏輯呈現出兩種張力,使其不同於布式場域邏輯。(三)鄉村教師的向城流動是現代化進程中中國文化傳統性的一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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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wey宗教哲學及其教育蘊義之研究
    (2023) 吳英同; Wu, Yin-Tung
    本研究旨在探討Dewey宗教哲學及其教育蘊義,研究方法係採「教育詮釋學」研究法,並以傳統哲學的體系作為討論架構,經由形上學面向(一般形上學、特殊形上學)、認識論面向和價值論面向來釐清Dewey宗教哲學與傳統宗教哲學之差異,以及Dewey宗教哲學之特色與重要性,並加以批判。最後提出Dewey宗教哲學在教育上的實踐。研究發現,隨著Dewey的哲學從Hegel唯心主義轉向經驗自然主義,其早晚期宗教哲學亦有極大的變化。晚年成熟的宗教哲學將宗教區分為制度性宗教(Religion)以及宗教性經驗/態度(the Religious),並主張追求宗教性經驗/態度,揚棄制度性宗教。真正的宗教經驗是不需依附於宗教制度或事務上的,在日常生活經驗中都可以感受經驗的宗教本質。Dewey拒絕了超自然思想與制度性宗教,賦予「上帝」嶄新的意義:各種理想的結合、理想與現實趨於一致的關係。本研究批判其拒絕超自然思想與制度性宗教的立場,指出二者仍有其正面貢獻。 有關Dewey宗教哲學在教育上的蘊義,本研究提出對一般教育的啟示與融合Dewey宗教哲學精神的宗教教育建議。一般教育的啟示包括:教師要致力於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建構理想便是體驗「上帝」的同在;幫助學生擁抱生命的不確定性,用科學方法平靜心靈、面對人生的問題;師生在學習中共同體驗民主、科學、藝術及生態教育中的宗教經驗;強化課程整合帶給學生更多整體性的宗教經驗。本研究認為,欲提升人民宗教智能,必須實施宗教教育課程,並提出融合Dewey宗教哲學精神的宗教教育建議,以「非認信式的」、「整合式」以及「關於宗教、來自宗教」的教育模式,做為我國未來實施宗教教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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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牽一孩而動全家:社會變遷下兩代共教養家庭及其教養實踐之研究
    (2022) 趙洪萍; Zhao, hong-ping
    教養實踐隨著社會的變遷呈現不一樣的樣貌,尤其是在家庭化遷移的背景下,同一個屋簷下,兩代人共同譜寫了一曲交融與碰撞的家庭教養樂章。兩代人被擠壓進現代化的鍋爐中反復曆練,最終形成一種「兩代共教養」的教養樣貌。兩代人為教養差異而苦惱、矛盾、糾結,若要想创造相互理解的空間,我們必須要對年輕父母和祖父母身上所承載的社會歷史性進行系統、深入地探究。從共教養家庭的形成來看,家庭結構並不是永久不變的。為了因應家庭內部與外部的壓力,全體成員都被捲入,因此,「牽一孩而動全家」的情況在現代城市家庭十分普遍。兩代共教養家庭在現代社會中是一個「共同體」,是兩代人為了抵禦風險社會的風險和維持生存而做出的不得已的選擇。兩代人在一起相處,既一致「對外」,亦必定有内部矛盾、衝突。而這種矛盾、衝突不僅僅是個人性格和特性的寫照,更是家庭結構的產物,其本质是結構與結構之間的碰撞。從共教養家庭的勞動分工來看,兩代共教養家庭要求年輕父母中至少有一方要參與到育兒之中,並在其中主要負責「育」和「教」,具体牽涉孩子的學習輔導以及行為習慣等相關方面的教養責任。年輕父母因關注教養品質,所以在教養實作中是願意投入的。祖父母也要參與孫代的撫育,並在其中主要發揮「養」的作用,即主要照顧孫代的飲食起居,這其中的工作量是巨大的。在共教養家庭的勞動分工中,年輕父母掌握著核心權力,祖父母則聽從配合。整體呈現出年輕人「管的多,做的少」,祖父母「做的多,管的少」的特點。此外,從性別分工來看,祖父母和年輕父母的性別分工模式以「女性為主,男性為輔」為主。在兩代人的教養差異及其矛盾衝突方面,首先,兩代人在教養目標和教養實作方面均有較大差異。其次,兩代人的教養差異是社會歷史建構的產物。教養目標方面,祖父母希望孫子女多讀書,上大學,這種認知來自他們所經受的文革和上山下鄉的影響。此外,祖父母因其所經歷的動盪社會,而更加渴求體制內穩定工作。但對於年輕父母而言,這些深受現代教育影響的80後一代,他們依然在盡力維持自己「高工資—體面消費—現代化城市生活」的模式。他們也盡力讓自己的下一代繼續走「升學—就業」之路,讓孩子至少能讀到好大學、好專業成為他們首要的期待,并没有像祖父母一样完全渴求體制內的穩定工作。在教養實作方面,研究中有多數年輕父母認為要少用上一代人的經驗。年輕父母質疑祖父母的教養經驗,究其根本原因是年輕父母對祖父母過去教養方式和觀念的不認同。最後,祖父母和年輕父母的教養環境差异可總結為熟人社會的「集體化教養」和陌生社會的「個體化教養」之不同,這也是兩代人教養差異之面向的根本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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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後期中小學堂課程與教科書的西化
    (2022) 尹瑞晗; YIN, Rui-Han
    本研究以清後期中小學堂的課程與教科書為對象,旨在探討清嘉慶十二年(1807)至宣統三年(1911)間,西學知識成為教會學校及新式中小學堂教育內容的發展歷程,及其對近代中國教育變革產生的影響。研究以史學方法為主,對中英文一手資料進行考證與分析討論。中文史料選取《欽定學堂章程》與《奏定學堂章程》,《學部官報》,《清末官報匯編》所收錄清後期中國各省地方官報與教育官報,以及清後期西學書目;英文史料主要使用教會發行的《新教在華差會教務大會紀錄》、英國傳教士傅蘭雅所編《中國教育指南:新教差會學校說明》。基於此,本研究在課程方面:一、探究光緒朝「壬寅學制」及「癸卯學制」頒行前,官辦西式學堂、傳教士所辦教會學校的課程設置情況,再追溯清廷西式學堂與教會學校的西學課程在歐美等國的教育根源及發展。二、聚焦探討壬寅、癸卯兩學制對中小學堂課程的規劃、調整與修訂,以分析傳統中學課程比率的消長,以及西學課程的組成與教會學校、洋務學堂的關聯。三、討論清後期地方學堂如何安置兩學制規劃的西學課程,以發現學堂實施西學課程時的各項問題。教科書方面:一、探究兩學制頒行前,官辦西式學堂與在華教會學校的教科書編訂情況。二、探析兩學制頒行後,官方對西學教科書的規範與審定。三、考察清後期民間機構與留日學生編譯教科書,以及地方學堂為西學課程選用教科書的情形。最後,整體評析英、美、日三國對清後期中小學堂課程與教科書西化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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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後高中教師教學生活世界殖民化之研究——以Jürgen Habermas生活世界觀為視角
    (2023) 陳玲玲; Chen, Ling-Ling
    本研究旨在探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以下簡稱《108課綱》)實施後,高中教師教學生活世界殖民化現象所產生的變化,並從Jürgen Habermas「生活世界觀」的視角進行論述。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以10位普通高中教師為對象進行資料蒐集。根據研究結果提出六項反思:一、發展素養課程宜回歸生活世界﹔ 二、建立專業社群宜強調溝通行動﹔ 三、審議政策須營造理想言談情境﹔ 四、解構科層體制須講求分權領導﹔ 五、發展教師專業應轉化教師思維﹔ 六、提升專業認同應樹立教師權威。 經過詮釋和討論,研究者發現《108課綱》實施後,教師教學生活世界中存在現代性和後現代性的張力,並歸納出六項研究結論: 一、Habermas生活世界觀的內涵能提供具體的參照及反思﹔ 二、現代性造成教師教學生活世界在「文化」、「社群」和「人格」三方面產生殖民化現象﹔ 三、實施《108課綱》後,在「文化」方面,教師教學已漸趨回歸生活世界,並發揮「文化再造」的功效﹔ 四、實施《108課綱》後,在「社群」方面,教師社群的權力結構和領導方式已發生改變﹔ 五、實施《108課綱》後,在「人格」方面,教師已體認到專業發展和專業認同的重要性﹔ 六、Habermas生活世界觀對教師教學生活世界合理化具有多項啟發的蘊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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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青少年未達成的教育規劃對其心理健康影響之縱貫性研究
    (2023) 卓恒瑾; Cho, Heng-Chin
    未達成的教育規劃對心理健康的影響關係,究竟較符合自我差距理論所預測的結果,還是適應韌性理論所提出的調適韌性的展現?本研究運用臺灣青少年成長歷程研究(TYP)提供的縱貫性資料,以迴歸分析方法描繪臺灣青少年到成年初期未達成的教育規劃對個人心理健康的影響。結果顯示,未達成的教育規劃並不會影響臺灣青少年成年初期的心理健康,然而工作與婚姻等重要生活事件則有正面影響。此外,將教育期望向下調整作為調適策略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但其效果在不同發展階段呈現異質性。鑑此,本研究就教育實務提出生涯多元價值的輔導建議,並對未來探討未達成的教育規劃議題,提出生命歷程動態軌跡研究的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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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之執行挑戰與因應對策之研究
    (2022) 范欣華; Fan, Hsin-Hua
    近年來,重視大學社會責任(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 USR)實踐已蔚為主流國際趨勢,世界各國開始強調大學實踐社會責任,希望能藉由大學自身的能量,參與在地社會發展,帶動產業、社區與環境的繁榮,履行帶領社會變革的功能與角色,以達成共好的目標與願景。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社會責任之內涵及各大學推動教育部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project of university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USR計畫)之執行挑戰與因應對策,據以提出未來精進大學推展社會責任之具體可行策略建議。本研究先以焦點團體法蒐集國內對USR計畫有實務經驗和見解之八位專家學者,冀以提供教育行政單位和學校行政單位主管階層聚焦之USR計畫執行策略、困難挑戰、因應對策、與政策建議。其次,本研究選取四校來自臺灣北、中、南、東部各一所大學連續三期(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2年)獲得教育部補助B類(萌芽型)及C類(深耕型)計畫大學之USR計畫主持人,以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蒐集大學教師在第一線執行計畫之現況看法。依據研究目的與結果分析,本研究綜合歸納出以下四點結論,包括:一、大學社會責任之內涵有五項立論基礎。二、我國大學USR計畫之推動策略有五項。三、我國大學USR計畫執行之困難與挑戰有十三項。四、我國大學面對USR計畫執行困難與挑戰之因應對策有八項。最後,根據以上結論,本研究分別對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大專校院、社會合作夥伴、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俾供我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後續學術探究與實務應用推動之進一步參考。